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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六十七回 盧蒲癸計逐慶封 楚靈王大合諸侯(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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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說周景王二年,蔡景公為其世子般,娶楚女羋氏為室。景公私通於羋氏。世子般怒曰:「父不父,則子不子矣!」 乃偽為出獵,與心腹內侍數人,潛伏於內室。景公只道其子不在,遂入東宮,徑造羋氏之室。世子般率內侍突出,砍殺景公,以暴疾訃于諸侯,遂自立為君;是為靈公。史臣論般以子弑父,千古大變。然景公淫於子婦,自取悖逆,亦不能無罪也。有詩歎雲: 新台醜行汙青史,蔡景如何複蹈之? 逆刃忽從宮內起,因思急子可憐兒! 蔡世子般雖以暴疾訃于諸侯,然弑逆之跡,終不能掩。自本國傳揚出來,各國誰不曉得。但是時盟主偷惰,不能行誅討之法耳! 其年秋,宋宮中夜失火,夫人乃魯女伯姬也。左右見火至,稟夫人避火。伯姬曰:「婦人之義,傅母不在,宵①不下堂。火勢雖迫,豈可廢義?」 比及傅母來時,伯姬已焚死矣。國人皆為歎息。時晉平公以宋有合成之功,憐其被火,乃大合諸侯于澶淵,各出財幣以助宋。宋儒胡安定論此事,以為不討蔡世子弑父之罪,而謀恤宋災,輕重失其等矣。此平公所以失霸也。 周景王四年,晉、楚以宋之盟,故將復會於虢。時楚公子圍代屈建為令尹。圍乃共王之庶子,年齒最長。為人桀驁不恭,恥居人下。恃其才器,陰畜不臣之志。欺熊麇微弱,事多專決。忌大夫薳掩之忠直,誣以謀叛,殺之而並其室。交結大夫薳罷、伍舉為腹心,日謀篡逆。嘗因出田郊外,擅用楚王旌旗,行至芋邑。芋尹申無宇數其僭分,收其旌旗於庫,圍稍戢①。至是,將赴虢之會,圍請先行聘于鄭,欲娶豐氏之女。臨行,謂楚王熊麇曰:「楚已稱王位,在諸侯之上。凡使臣乞得用諸侯之禮,庶使列國知楚之尊。」 熊麇許之。公子圍遂僭用國君之儀,衣服器用,擬于侯伯,用二人執戈前導。將及鄭郊,郊人疑為楚王,驚報國中。鄭君臣俱大駭,星夜葡匐出迎,及相見,乃公子圍也。公孫僑惡之,恐其一入國中,或生他變,乃使行人②游吉辭以城中舍館頹壞,未及修葺,乃館於城外。公子圍使伍舉入城,議婚豐氏,鄭伯話之。既行聘,筐篚③甚盛。 臨聚時,公子圍忽萌襲鄭之意,欲借迎女為名,盛飾車乘,乘機行事。公孫僑曰:「圍之心不可測,必去眾而後可。」 游吉曰:「吉請再往辭之。」 於是游吉往見公子圍曰:「聞令尹將用眾迎,敝邑褊小,不足以容從者,請除④地於城外,以聽迎婦之命。」 公子圍曰:「君辱貺①寡大夫圍,賜以豐氏之婚,若迎於野外,何以成禮?」 游吉曰:「禮,軍容不入國,況婚姻乎?令尹若必用眾,以壯觀瞻,請去兵備。」 伍舉密言於圍曰:「鄭人知備我矣,不如去兵。」 乃使士卒悉棄弓矢,垂橐而入。迎豐氏於館舍,遂赴會所。晉趙武及宋、魯、齊、衛、陳、蔡、鄭、許各國大夫,俱已先在。公子圍使人言于晉曰:「楚、晉有盟在前,今此番尋好,不必再立誓書,重複歃血。但將盟宋舊約,表白一番,令諸君勿忘足矣。」 祁午謂趙武曰:「圍之此言,恐晉爭先也。前番讓楚先晉,今番晉合先楚,若讀舊書②,楚常先矣。子以為何如?」 趙武曰:「圍之在會,緝蒲為工宮,威儀與楚王無二。其志不惟外亢③,將有內謀,不如姑且聽之,以驕其志。」 祁午曰:「雖然,前番子木衷甲赴會,幸而不發,今圍更有甚焉,吾子宜為之備。」 趙武曰:「所以尋好者,尋弭兵之約也。武知有守信而已,不知其他。」 既登壇,公子圍請讀舊書,加於牲上。趙武唯唯。既畢事,公子圍遽歸。諸大夫皆知圍之將為楚君也。史臣有詩雲: 任教貴倨④稱公子,何事威儀效楚王? 列國盡知成跋扈,郟敖燕雀尚怡⑤堂。 趙武心中,終以讀舊書先楚為恥。恐人議論,將守信之語,向各國大夫再三分剖,說了又說。及還過鄭,魯大夫叔孫豹同行,武複言之。豹曰:「相君謂弭兵之約,可終守乎?」 武曰:「吾等偷食①,朝夕圖安,何暇問久遠?」 豹退謂鄭大夫罕虎曰:「趙孟將死矣!其語偷,不為遠計,且年未五十,而諄諄焉如八九十歲老人,其能久乎?」 未幾,趙武卒,韓起代之為政。不在話下。 〔①宵:夜。 ①戢:收斂。 ②行人:官名。主持禮儀接待等。 ③篚:盛物竹器。 ④除:修。 ①貺:賞給。 ②舊書:舊約。 ③亢:抗。 ④倨:傲慢。 ⑤怡:安居。 ①偷食:苟且偷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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