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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十七回 盧蒲癸計逐慶封 楚靈王大合諸侯(2)


  至期,齊景公行嘗祭于太廟,諸大夫皆從。慶舍蒞事,慶繩主獻爵。慶氏以家甲環守廟宮。盧蒲癸、王何執寢戈,立于慶舍之左右,寸步不離。陳、鮑二家,有圉人善為優戲,故意使在魚裡街上搬演。慶氏有馬,驚而逸走。軍士逐而得之,乃盡縶其馬,解甲釋兵,共往觀優。欒、高、陳、鮑四族家丁,俱集於廟門之外,盧蒲癸托言小便,出外約會停當,密圍太廟。癸複入,立于慶舍之後,倒持其戟,以示高蠆。蠆會意,使從人以闥擊門扉三聲,甲士蜂擁而入。慶舍驚起,尚未離坐,盧蒲癸從背後刺之,刃入於脅;王何以戈擊其左肩,肩折。慶舍目視王何曰:「為亂者乃汝曹乎?」

  以右手取俎壺投王何,何立死。盧蒲癸呼甲士先擒慶繩殺之。慶舍傷重,負痛不能忍,只手抱廟柱搖撼之,廟脊俱為震動,大叫一聲而絕。景公見光景利害,大驚欲走避。晏嬰密奏曰:「群臣為君故,欲誅慶氏以安社稷,無他慮也。」

  景公方才心定,脫了祭服,登車入于內宮。盧蒲癸為首,同四姓之甲,盡滅慶氏之黨。各姓分守城門,以拒慶封,防守嚴密,水泄不通。

  卻說慶封田獵而回,至於中途,遇慶舍逃出家丁,前來告亂。慶封聞其子被殺,大怒,遂還攻西門。城中守禦嚴緊,不能攻克,卒徒漸漸逃散。慶封懼,遂出奔魯國。齊景公使人讓魯,不當收留叛之臣。魯人將執慶封以畀齊人,慶封聞而懼,複奔吳國。吳王夷昧,以朱方居之,厚其祿入,視齊加富,使伺察楚國動靜。魯大夫子服聞之,謂叔孫豹曰:「慶封又富於吳,殆天福淫人乎?」

  叔孫豹曰:「『善人富,謂之賞;淫人富,謂之殃。』慶氏之殃至矣,又何福焉。」

  慶封既奔,於是高蠆、欒灶為政,乃宣崔、慶之罪于國中,陳慶合之屍於朝以殉。求崔杼之柩不得,懸賞購之:有能知柩處來獻者,賜以崔氏之拱璧。崔之圉人貪其璧,遂出首。於是發崔氏祖墓,得其柩斫之,見二屍,景公欲並陳之。晏嬰曰:「戮及婦人,非禮也。」

  乃獨陳崔杼之屍於市,國人聚觀,猶能識認,曰:「此真崔子矣!」

  諸大夫分崔慶之邑。以慶封家財,俱在盧蒲嫳之室,責嫳以淫亂之罪,放之于北燕,盧蒲癸亦從之,二氏家財,悉為眾人所有。惟陳無宇一無所取。慶氏之莊,有木材百余車,眾議納之陳氏。無宇悉以施之國人,由是國人咸頌陳氏之德。此周景王初年事也。

  〔①閨閫:婦女。蝥,動物之足鉗。〕

  其明年,欒灶卒,子欒施嗣為大夫,與高蠆同執國政。高蠆忌高厚之子高止,以二高並立為嫌,乃逐高止。止亦奔北燕。止之子高豎,據盧邑以叛。景公使大夫閭邱嬰帥師圍盧。高豎曰:「吾非叛,懼高氏之不祀也。」

  閭邱嬰許為高氏立後,高豎遂出奔晉國。閭邱嬰覆命于景公。景公乃立高酀以守高傒之祀。高蠆怒曰:「本遣閭邱欲除高氏,去一人,立一人,何擇焉。」

  乃譖殺閭邱嬰。諸公子子山、子商、子周等,皆為不平,紛紛譏議。高蠆怒,以他事悉逐之,國中側目,未幾,高蠆卒,子高強嗣為大夫。高強年幼,未立為卿,大權悉歸於欒施矣。此段話且擱過一邊。

  是時晉楚通和,列國安息。鄭大夫良霄字伯有,乃公子去疾之孫,公孫輒之子,時為上卿執政。性汰侈,嗜酒,每飲輒通宵。飲時惡見他人,惡聞他事。乃窟地為室,置飲具及鐘鼓於中,為長夜之飲。家臣來朝者,皆不得見。日中乘醉入朝,言于鄭簡公,欲遣公孫黑往楚修聘。公孫黑方與公孫楚爭娶徐吾犯之妹,不欲遠行,來見良霄求免。閽人辭曰:「主公已進窟室,不敢報也。」

  公孫黑大怒,遂悉起家甲,乘夜同印段圍其第,縱火焚之。良霄已醉,眾人扶之上車,奔雍梁。良霄方醒,聞公孫黑攻己,大怒。居數日,家臣漸次俱到、述國中之事,言:「各族結盟,以拒良氏,惟國氏、罕氏不與盟。」

  霄喜曰:「二氏助我矣!」

  乃還攻鄭之北門。公孫黑使其侄駟帶,同印段率勇士拒之。以霄戰敗,逃于屠羊之肆,為兵眾所殺,家臣盡死。公孫僑聞良霄死,亟趨雍梁,撫良霄之屍而哭之曰:「兄弟相攻,天乎,何不幸也!」

  盡斂家臣之屍,與良霄同葬於鬥城之村。公孫黑怒曰:「子產乃黨良氏耶?」

  欲攻之。上卿罕虎止之曰:「子產加禮于死者,況生者乎?禮,國之幹①也,殺有禮不祥!」

  黑乃不攻。鄭簡公使罕虎為政,罕虎曰:「臣不如子產。」

  乃使公孫僑為政。時周景王之三年也。公孫僑既執鄭政,乃使都鄙②有章,上下有服③,田有封洫④,廬井有伍。尚忠儉,抑泰侈。公孫黑亂政,數其罪而殺之。又鑄《刑書》以威民⑤,立鄉校⑥以聞過。國人乃歌詩曰:

  我有子弟,子產誨之。
  我有田疇,子產殖之。
  子產而死,誰其嗣之?

  一日,鄭人出北門,恍惚間遇見良霄,身穿介胄,提戈而行;曰:「帶與段害我,我必殺之!」

  其人歸述於他人,遂患病。於是國中風吹草動,便以為良霄來矣!男女皆奔走若狂,如避戈矛。未幾駟帶病卒。又數日,印段亦死。國人大懼,晝夜不寧。公孫僑言于鄭君,以良霄之子良止為大夫,主良氏之祀,並立公子嘉之子公孫泄,於是國中訛言頓息。行人游吉字子羽,問於僑曰:「立後而訛言頓息,是何故也?」

  僑曰:「凡凶人惡死,其魂魄不散,皆能為厲。若有所歸依,則不復然矣。吾立祀為之歸也。」

  游吉曰:「若然,立良氏可矣,何以並立公孫泄?豈慮子孔亦為厲乎?」

  僑曰:「良霄有罪,不應立後,若因為厲而立之,國人皆惑於鬼神之說,不可以為訓。吾托言于存七穆之絕祀,良、孔二氏並立,所以除民之惑也。」

  游吉乃嘆服。

  〔①幹:不得冒犯。
  ②都鄙:城鄉。章:條理。
  ③服:事。
  ④洫:水溝。封洫:範圍。
  ⑤威民:畏民,讓民怕。
  ⑥鄉校:農村官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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