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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二回 公子友兩定魯君 齊皇子獨對委蛇(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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卻說國人素服季友,聞魯侯被殺,相國出奔,舉國若狂,皆怨蔔齮而恨慶父。是日國中罷市,一聚千人,先圍蔔齮之家,滿門遭戮。將攻慶父,聚者益眾。慶父知人心不附,欲謀出奔。想起齊侯曾藉莒力以複國,齊莒有恩,可因莒以自解于齊。況文薑原有莒醫一脈交情,今夫人姜氏,即文姜之侄女,有此因緣,凡事可托。遂微服扮作商人,載了貨賂滿車,出奔莒國。夫人姜氏聞慶父奔莒,安身不牢,亦想至莒國躲避。左右曰:「夫人以仲故,得罪國人,今複聚一國,誰能容之?季友在邾,眾所與也,夫人不如適邾,以乞憐于季。」 乃奔邾國,求見季友。季友拒之弗見。季友聞慶父姜氏俱出,遂將公子申歸魯,一面使人告難於齊。齊桓公謂仲孫湫曰:「今魯國無君,取之如何?」 仲孫湫曰:「魯,秉禮之國,雖遭弑亂,一時之變,人心未忘周公,不可取也。況公子申明習國事,季友有戡亂之才,必能安集眾庶,不如因而守之。」 桓公曰:「諾。」 乃命上卿高傒,率南陽甲士三千人,吩咐高傒,相機而動:「公子申果堪主社稷,即當扶立為君,以脩鄰好;不然,便可並兼其地。」 高傒領命而行。來至魯國,恰好公子申季友亦到。高傒見公子申相貌端莊,議論條理,心中十分敬重。遂與季友定計,擁立公子申為君,是為僖公。使甲士幫助魯人,築鹿門之城,以防邾、莒之變。季友使公子奚斯,隨高傒至齊,謝齊侯定國之功。一面使人如莒,要假手莒人以戮慶父,啖①以重賂。 〔①啖dàn:利誘。〕 卻說慶父奔莒之時,載有魯國寶器,因莒醫以獻於莒子,莒子納之。至是複貪魯重賂,使人謂慶父曰:「莒國褊小,懼以公子為兵端,請公子改適他國。」 慶父猶未行,莒子下令逐之。慶父思豎貂曾受賂相好,乃自邾如齊。齊疆吏素知慶父之惡,不敢擅納,乃寓居於汶水之上。恰好公子奚斯謝齊事畢,還至汶水,與慶父相見,欲載之歸國。慶父曰:「季友必不見容。子魚能為我代言,乞念先君一脈,願留性命,長為匹夫②死且不朽③。」 奚斯至魯覆命,遂致慶父之言。僖公欲許之。季友曰:「使弑君者不誅,何以戒後?」 因私謂奚斯曰:「慶父若自裁④,尚可為立後,不絕世祀也。」 〔②匹夫:平民。 ③不朽:永不磨滅。此似為不變。 ④自裁:自殺。〕 奚斯領命,再往汶上。欲告慶父,而難於啟齒,乃於門外號啕大哭。慶父聞其聲,知是奚斯。乃歎曰:「子魚不入見而哭甚哀,吾不免矣!」 乃解帶自縊於樹而死。奚斯乃入而殮之,還報僖公。僖公歎息不已。忽報:「莒子遣其弟嬴拿,領兵臨境。聞慶父已死。特索謝賂。」 季友曰:「莒人未嘗擒送慶父,安得居功?」 乃自請率師迎敵。僖公解所佩寶刀相贈,謂曰:「此刀名曰『孟勞』,長不滿尺,鋒利無比,叔父寶之。」 季友懸于腰胯之間,謝恩而出。行至酈地,莒公子嬴拿列陣以待。季友曰:「魯新立君,國事未定,若戰而不勝,人心動搖矣。莒拿貪而無謀,吾當以計取之。」 乃出陣前,請嬴拿面話。因謂之曰:「我二人不相悅,士卒何罪?聞公子多力善搏,友請各釋器械,與公子徒手賭一雌雄,何如?」 嬴拿曰:「甚善!」 兩下約退軍士,就于戰場放對。一來一往,各無破綻。約鬥五十餘合。季友之子行父,時年八歲,友甚愛之,俱至軍中,時在旁觀鬥,見父親不能取勝,連呼「『孟勞』何在?」 季友忽然醒悟,故意賣個破綻,讓嬴拿趕入一步。季友略一轉身,於腰間拔出「孟勞」。回手一揮,連眉帶額,削去天靈蓋半邊。刃無血痕,真寶刀也!莒軍見主將劈倒,不待交鋒,各自逃命。季友全勝,唱凱還朝。 僖公親自迎之於郊,立為上相,賜費邑為之埰地。季友奏曰:「臣與慶父、叔牙、並是桓公之孫。臣以社稷之故,鴆叔牙,縊慶父,大義滅親,誠非得已。今二子俱絕後,而臣獨叨榮爵,受大邑,臣何顏見桓公於地下?」 僖公曰:「二子造逆,封之得無非典①?」 季友曰:「二子有逆心,無逆形,且其死非有刀鋸之戮②也。宜並建之,以明親親之誼。」 僖公從之。乃以公孫敖繼慶父之後,是為孟孫氏。慶父字仲,後人以字為氏,本曰仲孫,因諱慶父之惡,改為孟也。孟孫氏食采于成。以公孫茲繼叔牙之後,是為叔孫氏,食采於郈。季友食采于費,加封以汶陽之田,是為季孫氏。於是季、孟、叔三家,鼎足而立,並執魯政,謂之「三桓」。是日,魯南門無故自崩。識者以為高而忽傾,異日必有淩替③之禍,兆已見矣。史官有詩雲: 手文征異已褒功,孟叔如何亦並封? 亂世天心偏助逆,三家宗裔是桓公。 〔①封之得無非典:封贈是否違背法典? ②刀鋸之戮:被刀、鋸殺死。 ③淩替:欺淩代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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