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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一回 宋莊公貪賂搆兵 鄭祭足殺婿逐主(4)


  雍糾歸家,見其妻祭氏,不覺有皇遽①之色。祭氏心疑,問:「朝中今日有何事?」

  〔①皇遽:惶恐不安。〕

  糾曰:「無也。」

  祭氏曰:「妾未察其言,先觀其色;今日朝中,必無無事之理。夫婦同體,事無大小,妾當與知。」

  糾曰:「君欲使汝父往東郊安撫居民;至期,吾當設享於彼,與汝父稱壽,別無他事。」

  祭氏曰:「子欲享吾父,何必郊外?」

  糾曰:「此君命也,汝不必問。」

  祭氏愈疑。乃醉糾以酒,乘其昏睡,佯問曰:君命汝殺祭仲,汝忘之耶?」

  糾夢中糊塗應曰:「此事如何敢忘!」

  早起,祭氏謂糾曰:「子欲殺吾父,吾已盡知矣。」

  糾曰:「未嘗有此。」

  祭氏曰:「夜來子醉後自言,不必諱也。」

  糾曰:「設有此事,與爾何如?」

  祭氏曰:「既嫁從夫,又何說焉?」

  糾乃盡以其謀告於祭氏。祭氏曰:「吾父恐行止未定。至期,吾當先一日歸寧,慫恿其行。」

  糾曰:「事若成,吾代其位,於爾亦有榮也。」

  祭氏果先一日回至父家,問其母曰:「父與夫二者孰親?」

  其母曰:「皆親。」

  又問:「二者親情孰甚?」

  其母曰:「父甚于夫。」

  祭氏曰:「何也?」

  基其母曰:「未嫁之女,夫無定而父有定;已嫁之女,有再嫁而無再生。夫合于人,父合于天;夫安得比于父哉!」

  其母雖則無心之言,卻點醒了祭氏有心之聽。遂雙眼流淚曰:「吾今日為父,不能複顧夫矣!」

  遂以雍糾之謀,密告其母。其母大驚,轉告於祭足。祭足曰:「汝等勿言,臨時吾自能處分。」

  至期,祭足使心腹強鉏,帶勇士十余人,暗藏利刃跟隨。再命公子閼率家甲百餘,效外接應防變。祭足行至東郊,雍糾半路迎迓,設享甚豐。祭足曰:「國事奔走,禮之當然,何勞大享。」

  雍糾曰:「效外春色可娛,聊具一酌節勞耳。」

  言訖,滿斟大觥,跪於祭足之前,滿臉笑容,口稱百壽。祭足假作相讒,先將右手握糾之臂,左手接杯澆地,火光迸裂。遂大喝曰:「匹夫何敢弄吾!」

  叱左右:「為我動手。」

  強鉏與眾勇士一擁而上,擒雍糾縛而斬之,以其屍棄于周池。厲公伏有甲士在於效外,幫助雍糾做事。早被公子閼搜著,殺得七零八落。厲公聞之,大驚曰:「祭仲不吾容也!」

  乃出奔蔡國。後有人言及雍糾通知祭氏,以致祭足預作準備。厲公乃歎曰:「國家大事,謀及婦人,其死宜矣!」

  且說祭足聞厲公已出,乃使公父定叔往衛國迎昭公忽複位,曰:「吾不失信於舊君也。」

  不知後事如何,且看下回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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