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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九回 二十八宿畫雲台(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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蒼少好經書,雅有志思,在朝至誠敢言,多所隆益,顯宗甚愛重之。而蒼自以至親輔政,聲望日重,意不自安,上疏歸職,其疏曰: 臣蒼疲弩,特為陛下慈恩覆護,在家被教導之仁,升朝蒙爵命之首,制書褒美,班之四海,舉負薪之才,升君子之器。凡匹夫一介,尚不忘簞食之惠,況臣居宰相之位,同氣之親哉!宜當暴骸膏野,為百僚先,而愚頑之質,加以固病,誠差負乘,辱汗輔將之位,將被詩人三百赤紱之刺。今方域晏然,要荒無儆,將遵上德無為之時也,文官猶可並省,武職尤不宜建。昔象封有鼻,不任以政。誠由愛深,不忍揚其過惡。前事之不忘,來事之師也。自漢興以來,宗室子弟,無得在公卿位者,惟陛下審覽虞帝優養母弟,遵承舊典,終卒厚恩。乞上驃騎將軍印綬,退就蕃國,願蒙哀憐。 帝閱疏歎息,優詔不聽。其後數陳乞,辭甚懇切。五年,乃許還國,而不聽上將軍印綬,厚加賞賜。六年冬,帝幸魯,徵蒼從還京師。明年皇太后崩,既葬,乃歸國。帝臨送歸宮,淒然還思,乃遣使手詔國中傅曰:辭別之後,獨坐不樂,因就車歸,伏軾而吟。瞻望永懷,實勞我心,誦及《采菽》,以增歎息。日者問東平王,處家何者是樂?王言為善最樂,其言甚大,副是腰腹矣。今送列侯印十九枚,諸王子年五歲已上能趨拜者,皆令帶之。 蒼為人美須髯,腰帶十圍,故雲。 蒼于十王中最賢,而顯宗友愛亦篤。沛王輔,亦好經書,善《京氏易》、《孝經》、《論語》,在國謹節,終始如一,稱為賢王。東海王彊,恭謙好禮,永平元年薨,禮遇尤為殊異。楚王英,許美人所生也。自顯宗為太子時,英常獨歸附太子。太子特親愛之。及即位,數受賞賜。元年,待封英舅子許昌為龍舒侯。英少好遊俠,交通賓客,晚節更學為浮屠齋戒。浮屠者,佛也,西域天竺國其人修浮屠道,不殺伐,遂以成俗。 《後漢書》載雲:「世傳明帝夢見金人,長大,項有光明,以問群臣。或曰:『西方有神,名曰佛,其形長丈六尺,黃金色,夢或是此。』帝於是遣使天竺問佛道法,遂於中國圖畫形象焉。楚王英始信其術,中國因此頗有奉其道者」雲。其教大抵慈悲不殺為主,而專務清靜。又以為人死精神不滅,隨複受形,生時善惡,皆有報應,故所貴修練精神,以至無生而得為佛。精於其道者,號曰沙門,善為宏闊勝大之言,以勸誘愚俗。 按史書,明帝並無遣使西域之事,大抵亦後世好奇喜異者托說耳。《西域傳》永平十六年,明帝乃命將帥,北征匈奴,取尹吾盧地,置宜禾都尉以屯田,遂通西域。于闐諸國,皆遣子入侍。西域自王莽時與中國絕,至是凡六十五載,乃複通焉。而楚王英好佛,則水平八年,已有入縑贖罪之文,十四年已謀逆自殺矣,其為後人托說無疑,故《後漢書》金人入夢,天竺問佛之說,著以「世傳」二字,亦明文,故以世傳之說入書。而於十六年通西域,複特書西域自與中國絕者六十五載,以明後世傳說為烏有子虛。世多通儒,當有辯證,姑不具論。 且說永平八年,詔令天下死罪,皆入縑贖,英奉黃縑白紈詣國相曰:「托在藩輔,過惡累積,歡喜大恩,奉送縑帛,以贖衍罪。」 國相大為詫異,只得奏聞。詔報曰:「楚王誦黃老之微言,尚浮屠之仁慈,潔齋與神為誓,何嫌何疑,當有悔吝,其還贖,以助伊蒲塞桑門之盛饌。」 英後遂大交通方士,作金龜玉鶴,刻文字以為符瑞。十三年十月,有男子燕廣,告英與漁陽王平、顏忠等造作圖書,有逆謀。事下案驗,有司奏英招聚奸猾,造作圖讖,擅相官秩,置諸侯、王公、將軍、二千石,大逆不道,請誅之。帝以親親不忍,乃廢英,徙於丹陽徑縣,賜湯沭邑五百戶,男女為侯主者,食邑如故,許太后勿上璽綬,留住楚官。明年,英至丹陽,自殺。詔以諸侯禮葬于涇,而封燕廣為折奸侯。於是窮治楚獄,遂至累年。其辭語相連,自京師親戚、諸侯、州郡豪傑及考案吏,阿附相陷,坐死徒者以千數,而系獄者,尚數千人。 初,樊鯈弟鮪,為其子賞求楚王英女,鯈聞而止之曰:「建武中吾家並受榮進,一宗五侯。時特進一言,女可配王,男可尚主,但以貴寵過盛,即為禍患,故不為也。且爾一子,奈何棄之于楚乎。」 鮪不從,及楚事覺,鯈已卒。上追念鯈謹恪,故其諸子皆得不坐。 英嘗陰疏天下名士,上得其錄,有吳郡太守尹興名,乃征興及掾史五百餘人詣廷尉就考。諸吏不勝掠治,死者大半,唯門下掾陸續,主簿梁宏,功曹史駟勳,備受五毒,肌肉消爛,終無異辭。續母自吳來洛陽。覘侯消息。獄特嚴急,無緣相聞,母但饋食付門卒以進之。續在獄雖刑考,辭色未嘗變,忽對食悲泣,不能自勝,治獄使者怪而問之,續曰:「母遠來,不得相見,故悲痛耳。」 問:「何從得知母來?」 續曰:「因饋食,識母所自調和。吾母截肉,未嘗不方,斷蔥以寸為度,故知母來耳。」 使者嘉之,以狀聞帝,即赦興等還鄉里,禁錮終身。續,會稽人,太守尹興嘗因歲饑,使續於都亭賑民饘粥。續悉簡閱其民,訊以名氏。事畢,興問所食幾何,續因口說六百餘人,皆分別姓氏,無有差謬。以老病卒。 再說顏忠、王平辭引隧鄉侯耿建、朗陵侯臧信、護澤侯鄧鯉、曲成侯劉建。建等辭未嘗與忠、平相見。是時顯宗怒甚,吏皆惶恐,諸所連及,率一切陷入,無敢以情恕者。侍御史寒朗心傷其冤,試以建等形狀獨問忠、平,而二人錯愕不能對。朗知其詐,乃上言:「建等無奸,專為忠等所誣,疑天下無辜,類多如此。」 帝曰:「即如是,忠、平何故引之?」 對曰:「忠、平自知所犯不道,故多有虛引,翼以自明。」 帝曰:「即如是,何不早奏?」 對曰:「臣恐海內別有發其奸者。」 帝怒曰:「吏持兩端,促提下,捶之。」 左右方引來,朗曰:「願一言而死,小臣不敢欺,欲助國耳。」 帝聞曰:「誰與共為章?」 對曰:「臣獨作之。」 帝曰:「何不與三府議?」 對曰:「臣自知當必族滅,不敢多污染人。」 帝曰:「何故族滅?」 對曰:「臣考事一年,不能窮盡奸狀,反為罪人訟冤,故知當族滅。然臣所以言者,誠冀陛下一覺悟而已。臣見考囚在事者,鹹共言妖惡大故,臣子所宜同疾,今出之不如入之,可無後責。是以考一連十,考十連百。又公卿朝會,陛下問以得失,皆長跪言,舊制大罪禍及九族,陛下大恩,裁止於身,天下幸甚。及其歸舍,口雖不言,而仰屋竊歎,莫不知其多冤,無敢悟陛下言者。臣今所陳,誠死無悔。」 帝下詔遣朗出。後二日,車駕自幸洛陽獄,錄囚徒,理出千餘人。時天旱,即大雨。馬後亦以楚獄多濫,乘間為帝言之。帝惻然感悟,夜下暗思,由是多所降宥。 任城令汝南袁安,遷楚郡太守,到任不入府,先往案楚王英獄事,理其無明驗者,條上出之。府丞掾史,皆叩頭爭,以為阿附與反虜,法與同罪,不可。安曰:「如有不合,太守自當坐之,不以相及也。」 遂分別具奏,帝感悟,即報許。得出者四百餘家,亦見楚獄慘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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