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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三回 永兒賣泥燭誘王則 聖姑姑教王則謀反(1)


  詩曰:
  妖邪法術果通靈,賽過仙家智略深;
  且看永兒泥臘燭,黃昏直點到天明。

  這李二不合為這一千貫錢首告那和尚,既得了賞錢做資本開個果子店,和尚來投齋,理合將恩報恩,反把言語來惡了他。當日被那和尚從幡竿頂上直攛下來,正在包龍圖面前。龍圖看時,只見李二頭在下,腳在上,把頭直撞入腔子裡去,嗚呼哀哉,伏惟尚饗!李二嫂大哭起來,免不得交人扛抬屍首出去殯殮,不在話下。

  卻說那和尚在幡竿頂上凳子高處坐著,看的人,人山人海,越多了。許多人喧嚷起來,手下人禁約不住。龍圖看了,沒個意志捉他。待要使刀斧砍斷這幡竿,諸處寺院裡幡竿都是木頭做的,惟有這相國寺幡竿是銅鑄的,不知當初怎地鑄得這十丈長的。

  原來相國寺裡有三件勝跡:佛殿前一口井,有三十丈深,頭髮打成的索子,黑漆吊桶,朱紅字寫著「大相國寺公用」。忽一日斷了索子,沒尋吊桶處。以後有人泛海回來,到相國寺說道:「我為客在東洋大海船上,只見水面上浮著一個吊桶,水手撈起來看時,朱紅字寫著「大相國寺公用』。正看之間,風浪大作,幾乎覆船。隨即許了送還吊桶,風浪實時平息。因此來還吊桶願心。」

  方知那口井直通著東洋大海。相國寺門前有條橋,叫做延安橋。在橋上看著那座寺如在井一般,及至佛殿上看著那條橋,比寺基又低十數丈。並這條幡竿是銅鑄的,截不得,鋸不得。共是三件勝跡。只見那和尚在幡竿頂上將言語調戲著包大尹,包大尹甚是焦燥,沒奈何他處。猛然思量得,交去營中喚一伯名弓弩手來,聽差的實時叫到。包大尹交圍了幡竿謝上去,那弓弩手內中,有射好的,射到和尚身邊,和尚將褊衫袖子遮了。包大尹正沒做理會處,只見一個道人來參見龍圖相公。包大尹見了,問道:「先生有何見諭?」

  道人道:「貧道見妖僧惱人,特來獻一計捉他。」

  包大尹道:「先生有何道理?」

  道人道:「他是妖僧,可將豬羊二血,馬尿,大蒜,蘸在箭頭上射去,那妖僧的邪法便使不得了。」

  說罷,長揖而去。包大尹命取豬羊二血及馬尿、大蒜,手下人分投取來,包大尹交將來攪和了,交一伯弓弩手蘸在箭頭上,一聲梆子響,眾彎齊發。不射時萬事懼休,一伯箭齊射上去,只見寺內寺外有一二千人發聲喊,見這和尚從虛空裡連凳子跌將下來。眾人都道:「這和尚不死也殘疾了。」

  那佛殿西邊卻有一水池,這和尚不偏、不側、不歪、不斜跌在水池裡。眾做公的實時拖扯起來,就池子邊將一桶豬羊血望和尚光頭上便澆,把條索子綁縛了。包大尹便坐轎出府升廳,交押那和尚過來當面。包大尹道:「叵耐你這妖僧,敢來帝輦之下使妖術攪害軍民,今日被吾捉獲,有何理說?」

  叫取第一等枷過來,將和尚枷了,交押下右軍巡院,勘問鄉貫、姓氏。恐有餘黨,須要審究明白。一併拿治。大尹吩咐了,自去歇息。

  這和尚滿身都是尿血搪住了,使不得妖法,被一行做公的押出府門,到右軍巡院裡,將大尹的話對推官說了。推官道:「我奉大尹台旨,勘問你這妖僧蹤跡。你必然有寺院安歇,同行共有幾人?卻也好,問你不得!」

  交獄卒拖翻拷打,獄卒把和尚兩腳吊在枷稍上,且顯掙揣不得,著實打了三伯棍子。和尚不則一聲,也不叫疼,推官低頭仔細看時,只見和尚齁齁地睡著。推官道:「卻不作怪!」

  交獄卒且監在獄中,少停再帶出來勘問,一日三次拷打,獄卒打得無氣力,這和尚一如無物,只是不則聲;若打他時,他便睡著了。推官勘問了十來日,無可奈何,只得來稟龍圖道:「蒙台旨勘問妖僧,今經數日,每日三次拷打,但打時便睡著了。這般妖僧,實難勘問,若停留獄中,恐有後患。謹取台旨。」

  包大尹道:「似此妖僧,停留則甚?」

  實時文書下來,將妖僧擬定條法,推出市曹處斬。推官交押那和尚出來,逕奔市曹,犯由牌上寫道:「不合故殺李二,又不合于東京興妖作怪,擾害軍民。依律處斬犯人一名彈子和尚。」

  京城內外住的人,聽得說出妖僧,經紀人不做買賣都來看。只見犯由牌前引,棍棒後隨,劊子手押著妖僧。離了右軍巡院,看的人挨擠不開。

  且說一行人押那和尚,看看來到中心裡不遠,和尚立住了腳。劊子手道:「前頭去做好人,如何不行?」

  和尚道:「眾位在上!貧僧一時不合攪擾大尹,有此果報。告上下!前面酒店裡有酒,討一碗與貧僧吃了棄世也罷!」

  劊子手沒奈何,只得會酒店裡討了一碗酒,把木杓盛了交他吃。和尚將口去木杓內吃了大半,眾人擁著了行。將次到法場上,元來和尚噙著一口酒,望空一噴,只見青天白日,風雨不知從何處而來。一陣風起,黑氣罩了法場,瓦石從人頭上打將來,看的人都走了。不多時風過,黑氣散了,獄卒、劊子手並監斬官一行人看那和尚時,迸斷了索子不見了,四下裡搜尋卻沒有。上至監斬官,下至獄卒、劊子手都煩惱:「走了這和尚,恐怕大尹見罪,我們這一行人都要受苦!」

  免不得回開封府報知大尹。龍圖聞報,實時升廳。監斬官帶著一行人請罪。此時龍圖明知道妖人出現,朝廷要動刀兵,不肯交人胡亂吃官事,發放一行人自去。星夜寫表申奏朝廷,交就小時還好治理,若日久妖人聚得多對,恐難剿捕。朝廷降下聖旨,遍行諸路鄉村巡檢,可用心緝訪剿捕。

  文書行到河北貝州,州衙前懸掛榜文,那個去處總是熱鬧。有一個婦人帶著孝,手內提個籃兒,在州衙前走來走去五七遭。這婦人若還生得不好時,也沒有跟著看;他不十分打扮,大有顏色。到處有這般閑漢,問道:「姐姐!我見你走來走去有五七遭,為著甚事?」

  婦人道:「實不相瞞哥哥說,媳婦因歿了丈夫,無可度日,有一件本事要賣二五伯錢,把來做盤纏。」

  那人又問道:「姐姐!你有甚本事得賣?」

  婦人道:「無甚空地,賣不得,若有個空地才好賣。」

  那人與他趕起了吹的撲的道:「這裡好,也曾有人在這裡打野火兒過。在這裡做好。」

  那婦人盤膝在地上坐了,看的人一來看見這婦人生得好,二來見婦人打野火兒的,便有二三十人圍住著,都道:「不知他賣甚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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