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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七回 請庸醫文魁毒病父 索賣契淑女入囚牢(3)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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少刻,牢頭將紙筆墨硯俱送來,林岱提筆,戰縮縮的寫道: 〖立賣契人林岱,新都縣人,因虧欠官項銀三百五十兩,無可交納,情願將原配妻室嚴氏,出賣于本城胡監生。〗 又問嚴氏道:「他娶你是做妻做妾?」 嚴氏道:「是講明做妾。」 林岱道:「更好。」 〖名下為妾,身價紋銀三百五十兩,本日在新都縣當官交納,並無短少,日後不許反悔爭競,恐口無憑,立賣約存照。〗 又問道:「你适才說有個媒婆子,姓什麼?」 嚴氏道:「姓宋。」 林岱又寫: 〖同中女媒宋氏。某年月日親筆立。〗 寫畢,將拿來的酒菜,大飲大嚼,吃了個罄淨。吃畢,將頭向臨牆上一斜靠,緊閉雙睛,一句話不說。嚴氏道:「你出監後,務必到家中走走,我有許多要緊話囑咐你。你若是賭氣不到家中,我就是來生來世見你了。」 林岱笑道:「你去罷。」言訖,把身子往地下一倒,便睡去了。 嚴氏收拾起諸物,又恐林岱聽見,眼中流淚,心裡大痛,悄悄出門。回到家中,宋媒婆早在門外等候。嚴氏改做滿面笑容,讓宋媒到房內坐下。宋媒道:「奶奶的喜事何如?」 嚴氏從袖中取了賣契,向宋媒道:「事已做妥,你可述我的話:銀子三百五十兩,要胡大爺當堂替我前夫交代清楚。衙門中上下即或有些須使費,我前夫都不管。我幾時不見我前夫回家,我斷斷不肯動身,不是我心戀前夫,情理上該是這樣。此系官銀,諒也不敢舛錯,你就將約契拿去罷。這是我前夫親筆寫的,他不必生疑。」 宋媒見了約契,如獲至寶,說了幾句吉慶話,如飛的跑去,遞與胡監生,居了天字號大功。 胡貢看了大喜,次日一早,親自送了馮剝皮四樣重禮。剝皮說了無數送情的話,始將銀兩收兌入庫。胡貢又到宅門並承辦書吏處,說定事完相謝,立逼著管宅門家人回稟本官,將林岱當時放出監來。然後回家,催著收拾喜轎,差人到林岱家娶妾。宋媒報知嚴氏,嚴氏忙著林春女人,到縣前一路迎請林岱回家。 正是: 賊子借刀殺父,淑女賣身救夫。 兩人事蹟迥異,問心各有懸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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