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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回 吐真情結義連城璧 設假局欺騙冷於冰(1)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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詞曰: 心耿耿,淚零零,綠柳千條送客行。 賊禿劫將資斧去,石堂獨對守寒燈。 ——右調《調深院》。 話說于冰到張仲彥家中,兩人重新叩拜,又叫他兒子和侄兒出來來見。於冰見二子皆八九歲,稱讚了幾句去了。須臾,二人淨過面,就拿入酒來對酌,仲彥又細細盤問於冰始末,於冰一無所隱。問起仲彥世家,仲彥含糊應答。于冰又說起嚴嵩弄壞自己功名,仲彥拍膝長歎道:「偏是這樣人,偏遇不著我的家兄。」 於冰道:「令兄在麼?」 仲彥道:「不在此處。」 於冰已看出七八分來了,便不再問。頃間拿來菜蔬,俱是大碗大盤珍品頗多,不象個鄉村人家待客的。於冰道:「多承厚情,惜弟不茹葷久矣。」 仲彥道:「呵呵!酒館內先生曾說過,我倒忘卻了。」 時段祥在下面酌酒,忙吩咐道:「你快說與廚下,添補幾樣素菜來。」 於冰道:「有酒最妙,何用添補?」 段祥已如飛的去了。沒多時,又是八樣素菜,亦極豐潔。過了三天,於冰便告別要去,仲彥堅不放行,於冰又定要去。仲彥道:「小弟在家一無所事,此地亦無人可與弟久長快談,先生是東西南北閒遊的人,多住幾時也未必就把神仙耽誤,訪道何患無時?」 於冰道:「感蒙垂慈殷切,理合從命;但弟山野,最喜跋涉道路,若閒居日久,必致生病。」 仲彥大笑道:「世上安有個閒居出病來的人?只可恨此地無好景,無好書,又無好茶飯,故先生屢次要別去;我今後亦不敢多留,過了一月再商酌,若必過辭,是以人品不堪待我。」 於冰見他情意諄篤,也沒得說,只得又住下。 到一月後,仲彥絕早起來,吩咐家下人備香案、酒醴、燈燭、紙馬等物,擺在院中;先入房向於冰一揖,於冰即忙還禮。仲彥道:「弟欲與先生結為異姓兄弟,先生以為何如?」 於冰道:「某存此心久矣,不意老弟先言及。」 仲彥大悅,於是大笑,拉著於冰到院中,兩人焚香叩拜。於冰系三十二歲,長仲彥一歲,為兄。拜罷,他妻子元氏,同兒子、侄兒,都出來與於冰叩拜。此日,大開水陸葷素兩席,暢飲到定更時分,仲彥叫家下人將殘席撤下去,另換下酒之品。於冰道:「愚兄狹量,今日已大醉矣!」 仲彥道:「大哥既已酒足,弟亦不敢再強。」 立即將家下人趕去,把院門兒閉了,入房來問道:「大哥以弟為何如人?」 於冰道:「看老弟言動,決非等閒人,只是愚兄眼拙,不能測其淺探。」 仲彥道:「弟系綠林中一大盜也!」 於冰聽了,神色自苦,笑說道:「綠林原是大豪傑棲身之所;自古開疆展土,與國家建立功業,屈指多人;『綠林』二字,何足為異,何足為辱?」 仲彥摸著長須大笑道:「大哥既以綠林為豪傑,自必不鄙棄我輩。然弟更有請教處:既身入綠林,在旁觀者謂之強盜,在綠林中人還謂之俠客;到底綠林中終身好,還是暫居的好?」 於冰道:「此話最易明:大豪傑于時于勢萬不得已,非此不能全身遠害,棲身綠林中內,亦潛龍在淵之意也;少有機緣,定必改弦易轍,另圖正業;若終身以殺人放火為快,其人縱逃得王法誅戮,亦必為鬼神不容,那使是真強盜,尚何豪傑之有!」 仲彥拍案大叫道:「快論妙絕,正合吾意!」 說罷,忙到院巡視了一遍,複人來坐下,說道:「弟攜家屬遷于此地,已經七年,雖不與此地人交往,卻也不惡識他們,每遇他們婚姻喪事,貧困無力者必行幫助,多少不拘;因此這一村人,若大若小,題起弟名,倒也敬服。日前大哥送段祥銀兩,弟卻不以為意,不但十四五兩,就是一百四五十兩,好名的人與遮奢人都做得來;後聽他說大哥是個過路貧人,便打動了小弟要識面的念頭,才將大哥趕回。連日不肯與大哥說真名姓,定不住大哥為人何如;今見大哥存心正大,無世俗輕浮舉動;又聽段祥言家世,以數萬金帛,嬌妻幼子,一旦割棄,此天下大忍人也,亦天下大奇人!若不與大哥定生死之交,豈不當面錯過?弟系陝西寧夏縣人,姓連,名城璧,字君寶。我有個胞兄,名國璽;從祖父至我弟兄,通在綠林中為生活。我父母早亡,弟自十七歲,即同我哥哥做私商買賣,劫奪人財物,相識若干不怕天地的朋友。別處還少,惟河南、山東,我弟兄案件最多。弟到二十五歲,便想道此等事損人利己,終無結局,就是祖父也不過偶爾漏網,便勸我哥哥改邪歸正。我哥哥一聽我言,便道:『你聽慮深遠,只是我弟兄兩個都做了正人,我們同事的新舊朋友可能個個都做正人?內中有一兩個不做正人,不拘那一案發覺了,能保他不說出你我的名姓麼?況我們做了正人,不拘那一案,他們便是邪人,邪與正勢不兩立,不但他們不喜,還要怨恨你我無始終,其致禍反速。你今既動了改邪歸正念頭,就是與祖父續接香火的人,將來可保首領,亦祖父之幸也。家中現存銀八千余兩,金珠寶貝頗多,你可於山西、直隸避淨鄉村內,尋一住處,將你妻子並我的兒子同銀兩等物,盡數帶去,隱名埋姓;你們過你們的日月,我自做我的強盜。至於你嫂嫂合我,若得終身無事,就是天大的福分;設或有事,這一顆腦袋,原是祖父生的,也是祖父自幼教我做強盜的,萬一事出不測,這腦袋被人割去,或者幽冥中免得祖父罪業,也算他生養我一場。』我彼時說哥哥望五之年,理合遠避,兄弟年精力壯,理該合他們鬼混,完此冤債。哥哥道:『好胡說!我為北五省有名的大盜領袖。諸人見你去了,有我在,朋友們尚不介意;我去了留下你,勢必有人在遍地找我;倘被他們找著,那時我也不能隱藏,你也不能出彀,事體犯了,咱弟兄兩個難保不死一處。你我的事,也沒什麼遲早,既動了此念,就於今日連夜出門,尋覓一妥當安身地方,然後來搬家眷起身;不但你可保性命,連你的兒子和我的兒子,都有出頭日子了。』此地即我採訪之地也。到家眷起身時,我哥哥又道:『今後斷不可私自來看望我,亦不可差人來送書字,叫人知道你的下落,便是在一番心機;你權當我死了一般,你幹你的事,我幹我的事。』從此痛哭相別,弟在范村已是七年,一子一侄倒都結過婚姻,我哥哥不知如今作何景況?」 說著,眼中流下淚來。又道:「我早晚須看望一遭才好。」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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