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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一回 白馬寺懷義嫉賢 大峽山羊雷仗義(2)


  武后道:「朕亦知速發精兵,破彼烏合之眾,成功甚易。遍想滿朝大臣,並非文武全才之士,故朕心憂疑不決。」

  懷義道:「臣觀大理寺少卿瞿琰倜儻不凡,才猷拔萃,陛下委以重任,必能立業建功。」

  武后道:「瞿少卿青年有志,才德俱優,朕朝暮諮以國政,輔翼廟堂,豈可使之遠出?」

  懷義道:「輔弼朝綱,固雲重務,然剿夷賊寇,亦非細事,如委託不得其人,必貽國家大害。」

  武后沉吟半晌,允其所議。傍晚發出聖旨:授瞿琰為清海軍經略使,監督正將二十員、裨將五十員、馬步精兵五萬,外欽賜寶劍一口、令旗一面,便宜行事。清海軍十四州、四十七縣軍兵盡行調遣。所有一應殺戮,不必奏聞。瞿琰見了旨意,反生歡喜,暗思讒佞盈朝,忠良遁跡,久戀於茲,必罹重禍。實時辭朝,文武官員一齊餞別,迤逞領兵前進不題。

  且說這清海地境,春秋時為南越地,三國時屬東吳孫權統轄,名曰廣州,至唐高祖改郡為州,易名清海。其地脈總百越,山連五嶺,夷夏粵區,仙靈窟宅。本州島所屬清遠縣有一好漢,姓羊名雷,排行第一,乃大羅山獵戶,生得臉如鍋底,身似金剛,一部落腮胡,兩隻朱紅眼,雙臂有千斤之力,凡入山捕獸,慣用一杆純鐵鋼叉,重五十餘斤,獨自一個出入深山窮穀之中,撞著豺狼虎豹,手到成擒;性雖急躁,最有義氣。父親早喪,事寡母勞氏極其孝敬。忽一日早上,羊雷見天色晴明,吃了酒飯,倒提著鋼叉,取路往峽山上來,尋覓野獸。

  行了十餘裡山徑,看看走至嶺上,忽聽岡側樹林裡人聲喊叫「救命」!羊雷忙奔入一步看時,只見兩條大漢,腰裡插著刀斧,將一個後生背剪綁了,正待下手,見羊雷撞到,吃了一驚。羊雷大喝道:「青天白日,汝兩個在此殺人,莫非謀財害命麼?」

  一大漢道:「冤有頭,債有主,我等與這廝系殺父之仇,在此報冤。客官你自請行路,莫要多管!」

  那後生高聲叫屈,喊道:「爺爺救命,這兩個是我義男,騙我至此殺害。」

  羊雷再欲詰問,只見那條大漢怒目拔刀,待要照後生面門劈下。羊雷大喝一聲:「慢著!」

  一鋼叉戳去,將執刀大漢兜胸脯搠倒。這條大漢叫一聲「阿呀」!轉身便走,被羊雷趕上,一叉柄打翻……慌忙替後生解了繩索,扶起問其原故。後生道:「某姓潘名厓,祖居三水縣,家頗富饒,每往兩浙收買緞匹生理。這二賊是某家生子,一名潘嶼,一名潘鹿。三日前好端端同出門來,行至此間,陡起凶心,將我捆倒,不是偶遇尊駕,這一個命早已歸陰。」

  羊雷道:「義男謀害家主,其中必有委曲。」

  向前看那二人時,那一個胸脯中叉的閉眼擎拳,早已氣絕;這一被叉柄打傷的,昏暈方蘇。

  羊雷一手抓之,喝道:「汝好好將謀殺家主根源對我實說,姑留一命,送官緩處。稍若遲延,不吐真情,照那賊樣子,兜心也是一叉!」

  原來被戳死的名潘嶼,這人名潘鹿。當下潘鹿哀求道:「待小人直說,乞好漢饒命則個。」

  羊雷同潘嶼坐于石坡之上,令潘鹿跪下快講。潘鹿道:「小人奉二伯爹並主母之命,幾次令我二人謀害小官人。小人念主僕之情,不忍下手。」

  羊雷怒道:「好胡說!自古道:六耳不同謀。設計殺人,是那暗中曖昧事體,怎有主母、伯爹數人計議之理?總屬荒唐!」

  「咄」的一聲,跳起身來,提叉便搠。潘鹿叩頭道:「待小人細說便是,求好漢見饒。」

  羊雷怒目切齒,倒提鋼叉,喝道:「快講,快講!倘有一字虛詐,教汝頃刻身亡!」

  潘鹿道:「家庭事務,小官人在此,怎敢調謊?二伯爹乃小官人嫡親伯伯,彼有三子,因家事不及小主,幾遍價要承繼一子過來,小主不允,記恨於心,故此屢生謀害。近來小主母因小官人在浙西娶了一妾,暗懷忌妒,況小官人出外日多,小主母暗與伯爹第三子通姦,故兩下合計,謀殺小主,一來占了家資,二則一窩一處的快活。先與我二人二百兩銀子,殺了小主,找銀八百兩。此是真情實跡,求好漢饒放草命。」

  羊雷問潘嶼道:「這言語可不假麼?」

  潘嶼道:「小可先人與凶伯同胞。先祖存日,將財產一般分析。先人善於經營,十年之間成了萬金家計。凶伯尚氣好訟,將千金之產浪費大半,要。把獸兄承繼。奈寒家通族不允,以致仇恨生謀。況近日賤荊舉止異常,窺其動靜,似有外情,或兩惡相濟,暗謀殺害也。」

  羊雷道:「尊府價僕共有幾人?」

  潘嶼道:「蒼頭、小廝、男女等不下三十餘人。」

  羊雷道:「價婢如此之多,令伯何獨用這二人?」

  潘嶼道:「此二奴之父,原屬獸伯。因彼家道蕭索,複歸與我。」

  羊雷道:「據此參酌,的確無疑。然此事關係甚重,難以容忍,且到草舍一飯,同往敝縣首明,再赴上司告理伸冤。」

  潘嶼拜謝。羊雷掘土將潘嶼屍首埋了,把兇器交與潘嶼,理條繩子,吊了潘鹿,一同複回原路,到羊雷家裡來,對母親說了,忙忙地整辦酒飯,搬將出來,滿案上都是些野味:鹿脯、虎、麂肉、兔臘之類。二人飽吃一餐,又拿酒飯與潘鹿吃了,徑取路往清遠縣來。

  到得縣前時,天色已暮,把門人役問了備細,且在衙前伺候。少頃,知縣坐晚堂,皂甲將三人帶入,跪於廳下。潘嶼、潘鹿一齊叫屈。知縣道:「汝三人夤夜聲屈,卻為何故?」

  潘嶼把伯子、渾家合家謀害並山嶺偶遇羊雷救命情節,沒頭沒緒的說了一遍。縣官喝道:「山徑殺人,事體至大,聽汝言語含糊,難以憑信。」

  羊雷跪上案前,稟道:「這人姓潘名厓,系三水縣緞商,有嫡親伯子與他渾家合計設謀,將二百兩銀子賄囑義男潘嶼、潘鹿二人,于峽山嶺下將家主捆縛,正要下手,彼時小人上山打獵,偶從嶺下沖出,救了潘嶼,路觸不平,已將凶僕潘嶼搠死,尚存潘鹿為證。這是爺台所轄地方,小人和潘嶼先行首明,以為日後伸冤張本。」

  大尹道:「他家義男在山僻間謀殺家主,剛剛又被爾衝破。既然衝破,只應救了潘嶼,拿此二僕見我,審斷定罪,才是個道理。怎麼為救一人,反又殺死一人?今複乘夜出首,希圖脫罪,事蹟涉疑,難於准信。」

  羊雷聽罷,不覺嗔目上視。未知怎生回答,且看下回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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