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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八回 印常侍利口飾非 許侍郎庇奸獲罪(1)


  詩曰:
  罪孽滔天跡已彰,強詞飾辯冀鴟張。
  假饒濟惡憐同調,只手難遮眾目光。

  話說駱籜因天子詢其出首根由,當下奏道:「臣原為印府門客,宮官因延齡購藥,方士莫角求獻一丹方,要吃四百九十個孩童腦髓,可以長生不死。印宮官已吸下三百九十七人之腦,其數未足,京師內外精潔孩童搜索殆盡。有監門火者與臣有隙,將臣幼弟筤兒報入,印宮官擲銀索弟。臣念父母雙亡,只存幼弟,怎忍害之?挈弟逃入戴平章府中,出首鳴冤。現存價銀五十兩為證,伏乞聖鑒。」

  奏罷,袖中取一錠大銀獻上。

  天子看了,龍顏大怒,喝衛士將印戟抓下,印戟高聲叫屈。天子道:「汝要長生,害及數百生靈之命,寸斬猶遲,兀敢聲屈?」

  印戟哭道:「待奴婢伸一言而死!」

  天子震怒不允。衛士正待擒下,只聽見珠簾之內喝一聲:「停著!」

  天子回首道:「卿有何言?」

  武后道:「適聆戴平章所奏,只以首告二人為據,一面情詞,未足憑信,須待印戟分辯一番。如果情真罪實,方可施刑。其間倘因仇釁生情,拴黨誣陷,豈不枉行殺戮?」

  天子道:「卿言良是。」

  印戟道:「奴婢感萬歲爺天恩,秉筆內禁。戴至德私行請托,奴婢奉公守法,不與徇私。今日駕言誣陷,禍基於此。奴婢前奉娘娘特旨,拜白馬寺住持懷義爺爺為師,遵守佛箴,茹素戒殺,凡一切具性有靈之物,皆不敢傷,反行那殺人取腦、至愚至惡之事?乞萬歲爺、娘娘聖鑒!」

  戴至德道:「現留方士在家,韓相、駱籜呈首,何得喋口強辯,蒙蔽聖聰?」

  印戟道:「韓相系未面無藉棍徒,駱籜盜銀懼罪,戴平章收留結構,嫁禍害人。據彼虛詞,誣奴婢殺害三百余童之命。奴婢斗室蝸居,又非荒野墳塋,將那三百餘副骸骨置於何地?只此一節,立分真假。」

  武后笑道:「印戟這言語講的明白,終不二節,成那些孩童只生腦子,無有屍骸的麼?」

  喝武士:「抓下韓相、駱籜,發刑部大獄監禁,候旨取決!戴至德妄奏欺君,本當取斬,姑念汗馬微勳,削職歸省。」

  戴至德卸下冠袍,謝恩而退。韓相、駱籜押入天牢。

  劉仁軌匍伏禦案之前,厲聲道:「臣有事奏陳,干瀆天聽。印戟使利口,希圖脫罪。那四百口童子之冤,猶為細事。然其阿附權奸,紊亂國政,私結妖民,潛謀叛逆,待其党惡齊發,未免驚動乘輿。臣叨聖恩,職任百揆,敢不冒死奏聞!」

  武后聽了「阿附權奸,紊亂國政」

  八個字,連聲念誦數遍,猛然笑道:「阿附權奸、紊亂國政。這兩句是講朝內之事。誰是奸?誰為權?所紊者是甚國政?」

  沉吟半晌,又問道:「卿言印戟私結妖民,潛謀不軌,這是謀叛大逆,罪當滅族,此話更玄。卿且備陳妖民姓氏,並其潛謀作叛之由。稍涉虛妄,罪即反坐!」

  劉仁軌道:「臣為國家大臣,不能除妖剔蠹,奠安社稷,尸位素餐,徒生於世。陛下不聽臣言,臣當自刎以明心跡,何俟天誅!印戟共事妖黨六人,分據於外,只候號令一出,旦夕作亂。臣弟瞿琰,前蒙聖恩,除授為東都司理者。因年幼辭職,省親於辰溪縣,收伏妖邪,親歷其事。臣焉敢妄劾印奸,自取欺君之罪?」

  武后怒道:「卿既姓劉,豈有弟為瞿氏?總屬一党刁徒,侮弄官家耳。卿弟今在何處?」

  劉仁軌道:「臣弟已臨朝外,無旨不敢進見。」

  武后喚近侍官傳旨,召瞿琰面聖。

  瞿琰隨下而入,整肅威儀,拜舞于金殿之前。武后隔簾窺覷,見瞿琰青年美質,豐彩不凡:面如冠玉,目如點漆,眉如新月,膚如白雪,齒如含貝,聲如洪鐘,手如柔荑,身如玉樹。凝視一回,滿心歡喜,忽失聲道:「美哉!人如卿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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