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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六回 攝魂和尚訴真情 覓利黃冠謀放債(1)


  詩曰:
  緇服黃冠總異端,忍將倫理盡夷殘。
  精金麗色渾無厭,空禮三清事涅槃。

  話說聖鶴寺住持僧甘一庵,被樂知縣拿入公廳,整威研究。

  甘一庵見了這樣景象,料來難以掩飾,只得吐出真情,道:「這史酉魚是和尚姑表弟兄,從幼兒游走江湖,做些遮眼戲法度口,十餘年未曾會面。舊年冬底偶然挑竹籠到寺,說是西域小天竺請來的四藏度世真經,要托與和尚藏貯。和尚雖然收領,也並沒有見什麼經典。後於飲酒閒話間,只因和尚多了一句嘴,致有今日之禍,這是和尚該死!」

  大尹冷笑道:「你那死也只在旦夕,卻講多了甚樣一句嘴哩?」

  甘一庵道:「彼時小的正和他吃酒,袖中取出一包丸藥,和酒吞之。史酉魚問:『服的是何藥?』小的那時三杯落肚,說出真實話來,答道:『吞的是澀精丸劑。』史酉魚道:『出家人欲火盡消,才好修梵悟道,往生淨土,何故有此病症?』小的應道:『和尚也系父精母血生下來的,終不成是那泥坯木偶?』史酉魚點頭道:『這是賢弟真情實話處,若要婦人同睡,唾手便來。』小的乘著酒興,立刻便要婦人。史酉魚道:『胡亂取一婦女,不足為奇。賢弟你遐想目中見過的絕色佳人,我便賞一位與汝,只要叩一下頭,呼吸可到。』小的便蹲下去,頓首一拜。史酉魚扶起道:『賜卿平身,快想快想。』小的閉了兩眼,團團地想遍,猛然想著党施主家二女娘,每隨媽媽入寺燒香,果有沉魚落雁之容,閉月羞花之貌,窈窕輕盈,足稱國色。想目中見過的美人,莫出其右,若得此二女交歡,死亦瞑目。那時感表兄盛雅,慨然允諾。」

  縣尉喝道:「這砍頭的殺材,誰是你的表兄?」

  甘一庵叩頭道:「和尚該死,慨允的便是妖賊。史酉魚複問:『黨家二女雖然標緻,家道若何?『小的道:『本城富翁,党君不在一二之下。』史酉魚道:『此家果實富足,佛祖之靈顯然。』小的即問其說是何來歷,史酉魚道:『四籠真經,傳世度人,其價不啻百萬。看汝寺中福薄,怎能消受?汝可與党媽媽借屋藏經,彼此皆叨佛佑。党媽媽不辭,二女之緣立就。』小的暗中揣度,荀氏拜我為師,極敬佛法,況他家屋宇廣闊,寄此經籠亦為易事。彼時欣然便往,見了荀氏備說來意。荀氏滿口應承。回寺,即移經籠寄頓。史酉魚大悅,作東請小的慶賀。酒散入房歇息,只見黨家二女已在榻前。小的淫心頓發,摟抱求歡,被二女推開,百般罵詈。小的再欲動手時,二女抱成一塊,死不能解。小的無奈,急與史酉魚說知。史酉魚震怒,提起二女,撇入佛前琉璃之中,取紙條遮蓋,吩咐不可揭開,數日後自然諧就。怎知那經籠裡都是些紙人紙馬,興妖作怪的勾當?小的實不知情,求老爺超生豁罪!」

  大尹對縣尉道:「聽禿廝之言,的有憑據,且帶過一旁,另行擬罪。」

  喚左右提過史酉魚,跪於案前,細細審鞫。史酉魚指東道西,牽前搭後,辯了一番。

  大尹煩惱,喝軍校扯倒便打。史酉魚道:「小人自幼行術江湖,那籠內紙剪人馬,不過弄戲法耍人賺些錢鈔,焉敢幹那謀反作叛之事?甘和尚畏刑亂說,求青天爺作主!」

  大尹道:「那籠中人馬,姑作戲耍之具。然黨家二女何故側臥佛樓,昏迷不醒?分明是你作法害人,兀敢強辭飾辯!」

  史酉魚道:「老爺明鏡高懸,小的不能逃罪。前因甘和尚見了党氏二女,欲心頓發,再四懇求。小的不得已,暫攝二女之魂,與彼一會,以盡親情,實未曾交媾,玷其真體。望爺爺原情赦宥。」

  大尹道:「黨女之魂,今在何處?」

  史酉魚道:「現拘在琉璃中,小的即刻可以放出。」

  大尹道:「汝且速還二女魂魄,再議後事。」

  縣尉道:「二女之命,然雖當救,但著魔之人,魔散自醒。但此賊藏寄妖物于富室,其志不小,決有同謀共事之徒,待其舉發,倉卒難以收服。堂尊大人速宜究出餘黨,一鼓殲除,免使日後耽憂!」

  大尹點首稱善,喝左右取過兩副刑具來,大罵道:「你這妖賊,形蹤盡露,法物現存,兀敢巧言抵賴!快快招出賊黨,免受這兩道重刑!」

  史酉魚道:「小人乃一窮民,靠戲法糊口,怎敢結黨以為叛逆?二爺過慮,小的死亦冤枉!」

  縣尉道:「刁徒利口賊骨,不施重刑,怎肯招認?」

  喝軍校將史酉魚拖翻,頭頂加箍,兩足放上夾棍,上下一齊收將攏來。史酉魚熬痛不過,哀求饒放,即供出謀反同事之人。大尹喚松了刑具。史酉魚重複抵賴,高聲叫屈。縣尉大怒,又取一道腦箍加上。

  史酉魚驚懼,只得招出同黨:「行妖者共有六人,奉太尉印爺差遣,于盧溪四下藏匿,待號令一到,便行舉發。印太尉許我等大事成後,皆授兵馬大元帥之職。不期事露,但求早死!」

  大尹大驚失色。縣尉正要究問同事六妖人姓名,急行緝捕。忽然大尹呵欠連天,兩手按著心窩,呼疼叫痛。縣尉謊問何故,大尹呻吟道:「舊病複作,不能理事矣。」

  忙令刑房書吏發下監票,將史酉魚、甘一庵並眾僧等都上了鐐杻,帶入大獄監禁。以外之人,盡行逐出。大尹把手拱一拱,別了縣尉,掇轉身徑入後堂去了。縣尉暗忖:「樂公面色紅潤,非有病之狀,個中必有緣故。」

  又不好明言,怏怏地自回衙去,不題。

  且說樂大尹轉入後堂,請夫人進小閣裡坐定,密議此事。

  看官你道妖人弄險作法,做官的依律擬罪便了,何故樂知縣詐病退衙,又與夫人密議,卻是為何?原來這夫人印氏正是印常侍的嫡堂侄女,樂大尹這官全傍著印常侍的幫襯,暗與選官通了關節,授此美任。不期史酉魚當堂對眾供稱于印常侍差遣。若再指明那五個妖人,則輾轉扳扯,事不可解。故一時詐病退堂,與夫人商議,何以擺撥。

  印氏道:「毋論叔爹事之有無,但妖賊一言攀及,使人聞之,已傷大體。若再捕餘黨,設或同聲合口,相公怎能遮掩?那時叔爹受害,妾等難免波及之禍。不如乘夜殺之,滅口絕跡,可保身名無玷。」

  樂大尹長歎道:「事已至此,不得不下毒手。還有那一干和尚,何以處之?」

  印氏道:「和尚乃佛門弟子,焉可加害?盡當釋放出獄,誰敢阻撓?自古說:當權若不行方便,如入寶山空手回。佛爺聞之,豈不暗中護?相公與妾身百年之後,也好往生西土,以免輪回之苦。」

  樂大尹依言,乘夜喚節級吩咐如此如此。節級回獄,暗把史酉魚斷送了性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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