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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十二回 于大人細問情由 張氏女說明緣故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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話說于公進了夏家村觀瞧,招呼之人是個年老婆子,帶笑口稱:「媽媽,呼喚在下,不知有何見諭?」老婦人說:「先生,無事不敢相邀,請問會寫字否?」於公說:「既然算命,焉有不會寫字之理?」婆子連說:「湊巧有事奉煩,請先生進院。」老婆子跑至裡邊,說:「杭大嫂,你的紅鸞動了,我一出門去請先生,就有位識字之人來到門外,你那婚書何不煩這位先生一寫?」那婦人聞聽,說:「劉媽媽,你把情由說給先生,寫就是了。務必先把聘金拿來,我好買些酒飯送到監中,留些銀錢,也盡一盡夫婦道理。」 于公聞聽,心中暗想:這婦人提到監牢,必因官司。煩我寫字,作定是活離的婚書,倒要問個明白。年老婦人笑嘻嘻走到外間屋內說:「先生,奉請不為別事,杭大嫂的丈夫偶遭奇冤,縣裡定死罪,家又無錢,不但不能送飯,連這大嫂餬口也是艱難。老身給她說了個人家,叫這大嫂去投生路,娶活人之妻要立張文書,好去要取聘禮,拿來好給她丈夫送飯,留些錢鈔,以為監中費用。」於公說:「既有冤情,何不寫狀伸告,那至說寫婚書?」婆子見問,長歎:「先生要問屈情,留神聽進:杭貫走山截住空驢一頭,回家宰殺賣肉,縣裡知風拿去,系以人命官司,有口難辯。杭大嫂貧窮,每日忍饑,無奈改嫁,求先生寫明,自當奉謝。」於公不由歎氣說:「媽媽,這位杭奶奶,如今還是情願另嫁,或是伸冤?若是有意鳴冤,現今保定府的于大人在安肅縣內,我給她寫張狀詞,去見於大人,包管一告就准。」 於公外邊說話,內間屋裡張氏聽見甚喜,也顧不得抛頭露面,走到外邊,說道:「奴曾聽見人講,于大人忠正,善斷無頭冤事,剪強扶良,恩台到此,夫君免禍,奴家情願忍饑,但不知青天爺何日可到?」於公說:「今明日必到,放心前去鳴冤。」于公言還未畢,媒婆聞聽著忙,說:「過耳之言,不必信他,快寫婚書,別誤親事。雖然救出你夫主,忍饑難挨,怎如另嫁財翁,吃穿如意?」 張氏聞聽,粉面通紅說:「媽媽講話欠通,夫主雖窮,大義難卻,被害含冤,心下何忍?若是愛富嫌貧,天理難容,宰驢賣肉,皆因養妻所致,沒清官到此則已,于大人既然不日按臨,少不得要去伸冤,救出兒夫,不枉夫妻一常倘打救不出,縱死何妨?」婆子聞聽,口呼:「大嫂,此事須要商量明白。」張氏說:「媽媽請進。」婆子說:「你要伸冤,我難相攔,萬一救不出杭貫,再想嫁人,我也不管。」說罷,賭氣徜徉而去。張氏說:「先生,只管寫起呈詞,這婆子只要說成賺錢,不管人家夫妻情義。」 于公聞聽,暗誇這婦人生在鄉間,還算深明大義,叫張氏將始末緣由,從頭至尾說上一遍。張氏說:「先生聽稟,春間丈夫進山,偶遇一驢,趕回家來,殺了賣肉,縣裡聞風,差人將丈夫鎖去,驢皮並剝驢刀子拿去,六問三推,叫丈夫認罪。 是時不肯屈招,知縣平老爺動怒,又問說:『你既不殺人,為何有這解手尖刀?』丈夫哭訴說:『並非小人之物,原是裡長黃英因買驢肉前來,看見使用舊刀切肉,他就以刀換肉五斤。』平老爺提審黃英,竟然不認,反說丈夫害命移屍,殺傷孤客,是以屜招罪名。今蒙先生高情,不知狀詞還是怎樣寫法才好?」 于公聞聽,暗說:「若依這婦人言來,怪不得知縣加刑審問,那知嚴三片山內殺人,倒叫良民認罪!裡長黃英以兇器換肉,此中必定還有別情,過日再去細訪。」于公想畢,連忙把狀詞寫下,就要告辭起身。張氏再三稱謝,說:「多承先生高情,今日酬謝無錢,如何是好?」于公聞言,微微冷笑說:「奶奶不必多心,待等你丈夫出來,再來取謝。」未知如何,且看下文分解。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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