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狄公案》清末小說,64回,不提撰人。 本書原名《武則天四大奇案》、又名《狄梁公四大奇案》,是寫於清末的一部公案小說。以唐武則天時代為背景,寫狄仁傑任昌平縣令時平斷冤獄及至任宰相時整肅朝綱的故事。全書以斷案緣起, 以還政李氏終結,是一部帶有政治色彩的公案小說。在慈喜專政的光緒年間,這部小說的良苦用心,不難體會。 狄仁傑(630-700),生於唐貞觀四,卒於武則天久視元年,字懷英,唐代並州太原人,自幼才學出眾,以明經舉第。唐高宗儀鳳元(676)年,升任大理丞,親躬審案,剛正廉明,明察善斷,循律準確,處理積案無數,牽涉人命一萬七千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