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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尚剪絹調佃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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壽山寺,田良五百石,分為十二房,僧皆富足,都錦衣肉食,飲酒宿娼,更甚俗家。每管寺十餘年,銀多欲歸,先約家中定姻。在外蓄髮為頭陀,鬢髮可縛綱巾,即回娶妻當家矣。 每兄去弟來,父去子繼,據為已業,並無異色人得參入,或有畏受家累,不思歸俗者,輒擇村中愚善佃客,有無妻者,出銀與代娶。僧先宿一個月,後付與佃客共,不時往宿,僧來則僧之妻,僧去則佃之婦。故諺雲:非僧奸佃婦,乃佃奸僧老婆。 即此俗也。或生子,有全月可認者,則屬某。或交錯無可辨者,則僧與佃分,各得其一,待十餘歲,即領為侍者,實則親子也。 故僧家雲:滅燈傳道,寄姓傳宗,即此也。有一僧往鄉取苗租,其佃戶柔懦,見其婦美貌,每挑之便罵不睬。後冬十月,故買疋好絹,問此婦借剪刀,剪下二尺。曰:「將送人作鞋面。」 餘者寄此婦手。兩日後,複來取絹借剪刀。又剪二尺,將往送人,餘者仍寄之。婦曰:「送甚人?何不全拿去?」 僧曰:「只消許多,可長享用。」 婦曰:「我代收藏,亦當剪二尺與我。」 僧曰:「你若要便全疋與你,這兩尺亦與你,不消送那人矣。」 婦曰:「果真乎?」 僧曰:「惟恐你不受?我久有意送矣。」 兩下遂成雲雨佳會。僧曰:「你往日罵我,今日何有這好意?」 婦曰:「我冬間要做一身衣服,送母親壽,故不得已從你,後日決不肯矣。」 僧曰:「那二尺,更要一次。」 婦曰:「二尺任你送別人。」 僧曰:「取多辭少,你好歹。」 及事完了出房。 僧曰:「我要禾蒿絞一索用。」 婦取付之,僧將蒿,慢慢絞索,婦催快去,僧曰:「在外何妨?」 少頃佃客回,問曰:「你作索何用?」 僧曰:「我有絹大半疋要賣,令正說要造衣,送令岳母壽,以你養的豬作一兩二錢還我絹,將此索牽去。」 佃客罵妻曰:「我豬要養,何換此無用絹,急取還他去。」 婦取起二尺,將大疋丟出還之曰:「舍與你。」 僧曰:「我還你是價,也不虧你,有甚舍與我。」 僧見其取起二尺,知他終是愛財,次月複買藍絹半疋,並前絹送與之。婦罵曰:「禿騾該入螺螄地獄,我豈睬你。」 僧曰:「正為你常罵我,故意取回,弄你受氣。不然,我豈慳吝的,你說要一身衣服送壽,前日止一件衣,今敬剪一件下襴,成就你事,何故又罵?」 婦拒不允,僧再三哀求,只前已有情了,終拒不得,複為受之。後遂通往來,難禁斷矣! 按:此婦性本烈,只為愛其絹,遂至玷身,所謂棖也欲,焉得剛是也。人家惟禁止僧道來往,便是好事。若入寺,若拜佛,若子寄僧道姓,此皆恥事,切宜戒之。勿圖無影福田,而蹈無窮污垢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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