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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四回 出意外被奸拆離(1)


  詩曰:
  說起讒邪舞劍時,奸人之惡甚於羆。
  淚添流水江潮漲,愁鎖秋山楚峽微。
  伐木友朋服不解,關雎夫婦苦相離。
  相思只恐未相會,會猶不會最可悲。

  卻說蔔世傑回來舊宅,也不待擇日,即打掃一間房,整起一張床,點起蠟燭,排起果品,專候康夢鶴來成合婚之禮。

  那知姚安海前日撞見了康夢鶴,要報此讎,即遣人夫請高仁來。姚安海道:「弟聞玉真承兄之惠,至今尚感不盡。奈康夢鶴果然未死,是以玉真眷戀於他,而不暇及社兄。必如何將夢鶴害死,斷了玉真念頭,他必實心待兄。」

  高仁道:「康夢鶴在那裡?」

  姚安海道:「前日被光棍騙去銀兩,今寄棲在叢林庵中。」

  高仁道:「你敢操刀去殺他不成?」

  姚安海道:「不容刀殺,現今太爺是兄義父,可去你義父處告他。說是光棍騙你銀子,扯我為干證,用些銀子囑託該班,把康夢鶴當堂活活打死,叫誰來討命?」

  高仁道:「蔔世傑還收我之聘銀,不如都告了他。」

  姚安海道:「不可做一起告,且待害死了康夢鶴,再來區處。那時怕他不還我娶?今康夢鶴未死,老哥亦再娶他不得。」

  高仁即依計而行。那太爺遂差兩個班頭速拿棍徒康夢鶴究問。

  是日,康夢鶴正整起衣冠,喜悅自得,望世傑之家而來。到了門首,世傑看見,出來迎接。不料後面鐵鎖早已系在康夢鶴頸裡,康夢鶴吃了一驚,說道:「你是何人,敢來侮弄斯文君子?不怕有法度麼?」

  那該班道:「我乃太爺公差,現有朱簽在此,要鎖拿你這光棍去活活打死。」

  苦得康夢鶴就如死的一般,正是:

  半晌迷津幸得知,忽然非禍複相催。
  英豪失意魂銷矣,喜處逢怨珠淚垂。

  卻說康夢鶴被鎖到太爺衙前候審,斯時高仁、姚安海俱在。夢鶴暗想道:「這個都是姚安海弄起鬼來害我,然不曉得他弄的是甚麼鬼?等審了便知。」

  時長班入內稟報:「原、被、證齊了。」

  太爺即開了衙門,坐在堂上,叫康夢鶴,問道:「你是何方人氏,敢來在此騙高仁的銀子?」

  康夢鶴道:「小生是漳州人氏,遊學到此,未曾見他的面,那裡有騙他的銀?」

  太爺又問高仁,高仁道:「他當日假做賣珠客商,身負一皮箱,鎖得堅固,趕不到路站,借宿小生家裡,將一皮箱,說是珍珠、琥珀,交小生收。至次早,借小生銀一百兩,把這皮箱與小生做當,約次日就來取贖。誰知他一去八九天,不見回來。小生打開皮箱一看,盡是零碎石頭。時有姚安海見證。」

  乃吊姚安海,問道:「康夢鶴騙高仁的銀子,你果親見至?」

  姚安海道:「時小的才到他家,親見有銀交他。」

  康夢鶴道:「實無此情。這姚安海前日曾偷小生的銀子,被縣官責了二十板,經審在案,於今懷恨在心,唆謀高仁來誣陷小生,願老爺垂憐明察。」

  那太爺雖受高仁囑託,但看康夢鶴儀容俊偉,出言吐氣概有才子之風。勒寫供狀,康夢鶴供畢,呈上太爺。太爺取來一看,只見上寫道:

  供狀人漳州康夢鶴為誣陷莫白,懇求昭察事。竊惟萋菲奸讒,善創平地生波之詞;雀角穿屋,能生無風起浪之悲。唾面自乾原素志,眥目捏誣心難知。明系機關要害我,全無相爭賺頭資。實是牛馬不相及,孰肯甘為直不疑。漫漫暗想,斷非謀財致官司;悠悠忖度,必是因色致傾危。切思不受于乘國,誰信肯食嗟來粱。只因前有安海結讎,無端今和高仁侵欺。苟能審得無偏無黨,便知吾儒非棍非私。
  伏望
  大人明鏡斧斷,垂念小子流落孤離。生當仰天祈禱,死願結草報禧。不在多言,伏乞台鑒。

  太爺看得布詞有典故,押句步詩韻,心知是真才子,非光棍之比,不忍打他,然受高仁之銀,又不好放他。想了一會,因說道:「這樁事屬莫須有,本府饒你一命,不加你罪,著你還本籍。」

  差一衙役押解,禁他不許複來,好去在家安心讀書。彼時許文泰、陳天英、查必明等都在那裡看審,各懷手本,倘若丟簽要打時,眾人俱要公呈保結。及審完無事逐出,數人皆向前慰憫,含淚而別。自是康夢鶴亦未見蔔玉真一面,實時解歸本省去了。正是:

  江州衫袖千秋濕,易水衣冠萬古悲。
  莫道英雄不下淚,英雄有淚只偷垂。

  那玉真聞知夢鶴之事,心下越生懊惱,眉尖愈見皺聚,對世傑說道:「爹爹,你知高仁這一個奸賊,不日定來強娶孩兒。若不從他,俺一家定然遭他毒手了。如今卻怎麼處?」

  世傑道:「吾兒有何計策?」

  玉真道:「少不得與他見官,乃能開交。」

  正說間,不期張媽果然來說道:「高老爹擇了吉課,要來親迎,著我先來通知。未知卜秀才肯許他否?」

  世傑道:「吾兒已許康夢鶴,那裡又許高仁?無端說要來親迎,是何道理?真是任你冰霜至,難凋松柏堅。當今升平世界,未聞有財勢敢占人家女子。我求你去勸高老爹,說他不必胡思亂想,縱有千奸百巧,也是徒然。」

  張媽見其意堅,將此話歸告高仁。高仁即問姚安海道:「蔔世傑這等無理!銀既收去,女子不許我娶,兄有何法處他?」

  姚安海道:「必太爺處告他。多用些銀,求太爺當堂親判,那時怕他不與我娶!」

  高仁依言,即具狀在太爺裡去告:

  告狀人高仁,為阻娶滅聘事。切仁用金一百兩,延請張婆為媒,姚安海為證,於某月某日納采蔔世傑之女名玉真為妻。詎料世傑狼貪虎行,聘銀既收,娶女不許,無法無天。苦乞太老爺嚴拘究治,判斷撮合,以遂二家之緣。陰騭齊天,沾恩切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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