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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回 被奸人陷害沉船(2)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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縣主看了,立批朱簽:「即著該差同原告速拘奸棍康夢鶴即刻到縣究問,速速!」 那縣差同安海來拿蔡允升,將朱簽與允升看。允升看了愕然,精神聵亂,少頃,把住了心,亦立一張訴狀,懇衙役轉進內衙,呈上縣官看。上面寫著: 訴狀人蔡允升為叩天追究事。緣升家居漳州,抑鬱無聊,遊學半載,多感良朋饋銀五兩。誰知投宿一日,猶姚安海書齋,不測夢覺半夜,反為蹠蹻山泊,慘然包袱尚存床中,世傳白金忽空。依理,倘是別賊,必盡偷館內所有之利;明系他奸,才竊行李所藏之銀。典守者誰任其責?狗偷者欲諉何人?迢迢道途,舉目多山河之感,蕭蕭劍佩,跬步有窮途之嗟。人心未亡,詎無垂憐之念;天道不遠,豈容奸宄之徒。能欺窮儒,難逃冰鑒。哀哀泣訴。 縣主看畢,心內有想道:「我觀蔡允升這張訴狀,其筆秀雅,如落花流水溶溶,其聲哀愁,如風清月朗鶴唳空。既是遊學的書生,必然飽學可知。但細查這二張狀,明是姚安海偷他的銀子,藉他漳州人,誣陷蔡允升為康夢鶴亦未可知。那裡憑據?若要嚴刑,著他自認,我看文學又不忍。」 想了一會,拿一張紅貼子,寫著幾個字,藏在袖內,遂敲鼓出堂,吊原告姚安海、被告蔡允升聽審。 縣主看見蔡允升人物翩翩丰姿,愈加敬愛,問道:「你銀子在那裡不見?」 蔡允升道:「小生銀子在包袱裡,約明早回家,那時蒙諸友扳去餞別吃酒,包袱交在安海書齋內。到次早打開一看,不見了銀子。」 縣主對安海道:「你這畜生,人面獸心,知他要歸家,偷他銀子是真。重責二十板。逐出!」又對允升說道:「你是漳州人氏,曉得康夢鶴否?本縣要見他一面。」 允升道:「康夢鶴有何犯罪?」 知縣道:「那裡有犯罪?本縣聞他才學,要請他設帳教示小兒。遣人去霞漳請,他家說遊在這裡。本縣著衙役訪問有此人來回報,賞銀二兩。你若不信,我現有關書在此。」 送與允升看,只見紅帖上寫著: 遠聞其祥先生,腹笥五經,心貫萬古,不讓關西夫子。敢懇高駕貴臨,宏開絳帳,沾儒有造,倘異日獲傳衣缽,皆藉栽培之力也。謹題束金五十兩,聊為紙筆之資,希勿峻拒,適慰鄙懷。 允升視之,不覺怡然,心竊自維說:「俺讀書君子,無罪戾,無犯法,官長拿我何事?大抵要請我設帳都是真的。」 因對縣主道:「老爺果是要請他?那康夢鶴小生便是。」 縣主道:「你果是康夢鶴?請起來。」又問道:「父母號名不可解,你既叫做康夢鶴,為甚麼改名易姓,叫做蔡允升?莫不是犯罪逃諱麼?」 允升無言,但說:「小生惟書是視,非事不染,有甚麼犯罪?」 縣主著承發科吏持一張文書與允升看: 廣東察院李,為究償女命事。據都司蔡斌彥伏告前事,本院已經移文漳州,現拿康夢鶴之母陳氏,並胞弟二名在監候解。惟夢鶴一名,據陳氏稱逃潮州府,實是慮罪罔法已極。合票仰該縣官吏照依詞內事理遵行,細察緝拿,鎖解到本院嚴究,慎勿私放。速速! 允升觀畢,昏倒階下。縣主傳該差即日押解,又問夢鶴女命之由,夢鶴即訴其妻蔡平娘病死苦情。縣主憐之,叮嚀該役道:「夢鶴不幸,妻子身故,系命數皆終,今罹此禍,實非其罪。念他斯文,不奈風霜,休走旱路,本縣出銀三兩,與你等雇船去,船中不許你等拘束他。」 及許文泰等聞知,齊往保結,而夢鶴已解上船去訖。正是: 側隱稱仁人,孰能認得真。 若非是才子,安肯發心憐。 卻說康夢鶴解在船中,一心思想蔔玉真是他前妻蔡平娘這等奇事,又一心想著故鄉老母、幼弟被禁在監,不能盡其職分。眼淚汪汪,拂淚偷瞧,見得水波飄搖,浩蕩不測,遂吟一詞以記悲雲: 猿聲亂雜水聲噪,嫠婦呦呦,罪人呦呦。風流鼓起波流急,江水悠悠,胸懷悠悠。淚添九曲黃河溢,潮信長流,眼淚長流。恨壓三峰華嶽低,目斷故邱,心憶故邱。昔思舉案齊眉樂,從此休休,自此休休。今日一線泉台近,終日憂憂,連夜憂憂。 又見波石有感,口吟一絕雲: 石迭高兮波迭興,波搖石動身兢兢。 波來問石何堅美,石卻問波那日靜。 是夜開船之時,風靜月朗,水波不興。那知到了半江,康夢鶴口念未完,驀然一陣狂風,恍如龍吟虎嘯,走石揚沙,把船頭覆在水裡去了,共淹死一十八人。未知卜玉真聞死如何,且看下回分解。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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