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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八 工政(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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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工記》雲:「凡攻木之工七,攻金之工六,攻皮之工五,設色之工五,刮磨之工五,摶植之工二」,又「價師各掌其次之貨賄之治,辨其物而均平之,展其成而奠其價。」遐稽三代,治道郅隆,庶富之麻,蒸蒸日上。乃沿革至今,故步自封,罕有竭耳目心思以振興新法者,何怪乎國中貧情而外侮日乘也。 茲欲救中國之貧莫如大興工藝,其策大略有四:一宜設工藝專科也。中國于工作一門向為夫所輕易,或鄙為雕蟲小技或詈為客作之兒。明熹宗以天子之尊而刻木飛鳶,史冊猶多遺議。致天下有志之士不敢以藝自鳴,國家何能致富乎?今擬設立工藝專科,即隸於工部,其為尚書侍郎省均須嫻習工藝。 詔各省人民有新造一器新得一法為他人所無者為上等,或仿照成法能駕而上之者為中等,若智巧猶人才具開展者為下等。此三等人皆得與試取列,後可以為工務官員。其有自願售技者,國家准予保護,令專利二十年;一宜開工藝學堂也。 大造生材無地蔑有,而謂華人之巧必遜於西人,此扣盤捫燭之見耳。今宜仿歐西之例,設立工藝學堂,招集幼童,因才教育,各分其業。藝之精者以六年為學成,粗者以三年為學成,其教成各師由學堂敦請。凡聲、氣、電、光、鐵路、鎔鑄、雕鑿等藝悉責成於工部衙門;一宜派人遊學各國也。 俄王大彼得以一國之君而屈貴降尊,至何蘭、英吉利廠中學習技藝,厥後俄國人材輩出國勢大張,史冊猶津津樂道。 日本以彈丸小國有志維新,當其初見貨物之有入無出也,乃分遣親藩大臣遊歷各國,訪其政俗、人情,今之伊藤諸臣即當時隨派之肆業學生也。 今中國亦宜親派大臣率領幼童肄業各國,習學技藝,師彼之所長,補吾之所短,國中亦何慮乎才難乎?一宜設博覽會以勵百工也。歐洲博覽會始於法國一千七百六十年以前,至乾隆二十六年英國創雅物會,專賽玩物。嘉慶三年,法王拿破崙第一興新物會,一千八百十九年,法國共有會場十餘處,於是德意志奧各國相繼行之。咸豐元年,英創萬國通商大會,其最大者為法之巴黎斯會,同治十二年之維也納會,光緒二年美費拉特費之會。日本在明治初年,子弟工藝學成,於橫須賀設立勸工場,以賽新物,其佳者准其專利,雖至微之物皆優獎之,故國本大張,得列公法大國之內。 今中國亦宜於各省會市鎮各設勸工場,備列各省出產貨物、工作器具,縱人入觀,無分中外。一以察各國之好惡,一以考工藝之優劣,使工人互相勉勵,自然藝術日新。余嘗與陳君敬如擬有上海博覽會章程,面呈商務大臣盛宗丞,惟望奏請朝廷嚴飭各省切實舉行,並將出產若干種,人工製造若干種,每年奏報。若出口之土產增多,工匠製造新器增多者,地方官吏及工師分別保獎,不辦者予以處分,則無形之獎勵多矣。誠所謂西人之富在工而不在商,蓋商者運已成之貨,工者造未成之貨,粗者使精,賤者在貴,朽廢者使有用,有工藝然後有貨物,有貨物然後有商賈耳。大率富強之道,無論何事,皆須平日官為提倡,如農工商務當創新法,開新埠之時必先官設學堂以為教,官創機廠以為式,官助資本以扶持,然後農工商之利可開。 本欲阜財必先費財,西洋各國皆然,而日本為尤著。否則一旦有急,安得人才兵械而用之?縱使可購,亦不過廢雜之槍,價且極昂,虛糜而兼誤國矣。 治河 河水發源昆侖之墟,伏流數千里,湧出地上匯為星宿海,至積石流入中國。 由積石而東北而南三千里至龍門,山石崇辣,河流湍急,禹鑿之以分其勢。其在河南省河陰縣以西,兩岸夾山,勢不能改道旁泄,故河流至今如舊。 自榮澤縣廣武山而東既無兩岸之山以束之,而又土松地曠,乃得逞其浩瀚奔騰之勢,橫流于袞徐冀豫之區,不可複製。我朝定鼎幽燕,正河道敝壞之,後潰決頻仍。然河道避逆趨順,避堅趨疏,避遠趨近,避高趨下,挽之即忽左忽右,扼之又乍進乍退,皆失其本性使然。善乎,歐陽公之言曰:河本泥沙,下流淤高,水流不快,上流乃決。故河流已棄之道自古難複,強複之則每決於上流。惟有曲體其性,為分為合,為寬為束,順其勢以驅之,勿容其下流有淤。且下淤之故在於積沙,沙去而不停,則河流自暢。昔李公議制鐵龍爪、揭泥竿車,繩曳舟尾而沉之水,篙工急棹,乘流相繼而下水,深數尺。 黃懷信制濬川,笆以石壓之,取大繩釘兩船之端,相距八十步,各用滑車絞動,去來撓蕩泥沙,已,又移船以濬,水淺則反齒曳之。凡此皆去沙之具也。 即或施用之法,今昔偶殊,則神明變化在得其人不使河積沙。水落而沙已刷,不與河爭地,水漲而有所容則河歸山東入海可也,從淮徐入海亦可也,但祛其患而已,何論南北? 我中國防河之員古有能者,防河之策世有成書。國家不惜費數千萬金為億萬生靈謀安樂,奈泥沙至下流愈壅,而堤防至下流愈多。且堤工之需土地,勢難掘河中泥沙,則必掘就近之田土,迨堤上之土漸坍入河,又再掘田土以修之。年復一年,堤身既高,河身與之俱高,河身愈高,田地因之愈低。河高田低,水性就下,必河變為田、田變為河,滄桑迭變,職是故耳。伊古以來,河自開封而下東北逆流入海,《禹貢》所謂「北播為九河,同為逆河入於海者」,是也。迨九河既塞,沙石日增,堤岸日傾,河底漸高,乃東南趨清江浦入海。積久而沙石之埋也如故,堤岸之傾也如故,河底之漸高也亦如故,故咸豐四年又自大清河而東北趨入海。數十年間,河流屢變,為患滋甚,此所以近年為大決也。一決于鄭口,而徐豫被災,再決於濼口,而齊魯受害。 仰邀廟社之神靈,上廑朝廷之籌畫,僅得安瀾順軌,大溜歸漕,費數千萬金錢,大工於焉告竣。 甚矣,河之不治,正不得委之天數而無預於人事也。惟是決口,雖塞而不求善後之策,則猶未可恃也。今就管見所及,略舉四端以資採擇。 一曰緩上游。河之上游諸山峙立,當於山下鍬塘,谷裡通渠,引水停蓄。 如本河不得宣洩,則開溝引歸別河。若不能另築別路,可在本河兩邊開溝受水。皆用堰閘,隨時蓄放,庶河流迂緩,不至橫決,所謂「順路通渠,順渠通溝,順溝通河」,是也。且設閘穿渠則兩岸村莊可收水田之利,或地勢稍高、去河較遠,可用桔槔吸筒取水,多掘深井,兼用轆轤。河道澇則益,旱則涸。西法治河務防旱澇,防旱在設閘蓄水,防澇在啟閘泄水,建立雙閘得力尤多,開浚河尚其次也。 一曰開支河。河水當春夏之交積雨平添,一瀉千里,海口淤淺,支河少淤,勢必氾濫。宜遴選千員悉心甚察,淺者深之,狹者寬之,曲者直之,水得歸墟,自無倒激。且河流之分莫便於鄭州,此處直抵淮河,自洪澤湖、清江浦老河入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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