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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八 工政(2)


  英立國八百六十年,人民計共三十四兆三十萬零五千人,其富共四萬五千兆,國債共三千八百兆,而每年之費共四百一十五兆,土產所值每年一百二十萬,而工藝所出每年則四千兆。法立國共一千一百年,人民共三十七兆零一十六萬六千,其富共有四萬兆。德立國一千一百年,人民四十五兆三十六萬七千,富二萬五千兆,國債九十兆,國費一百五十兆,土產一千八百兆,工藝二千二百兆,國費六百兆,土產二千兆,工藝一千三百兆。奧立國一千一百年,人民三十九兆一十七萬五千人,其富一萬四千兆,國債二千兆,土產一千兆,工藝一千五百兆。美立國一百年,人民五十兆零一十五萬,國債一千八百兆,國費二百五十七兆零九十萬,土產七千百兆,工藝八千兆。

  以上六國人民、財賦、國債、國費、土產、工藝合而參觀,亦可知大略也。

  然則其工藝之多,土產之盛,國人之富,亞洲遠不及矣,何尚龐然自大鄙談洋務者乎?

  附振興工藝製造說

  當世士大夫所當汲汲焉講求者,孰有過於西學者哉?顧第曰:「西學而汲汲焉講求。」或以管窺或以臆度,或淺嘗而輒止或泛騖而不專,宜興?

  有輪舟而不能駛,有機器而不能用,皆必有西人為之指示焉,推焉,而華人之從事于輪舟機器者視為固然,不求甚解,遂使西學之奧竅終未盡窺,西學之精微終未盡抉也。

  然則言西學者,凡一切水學、火學、氣學、光學、聲學、電學、力學、算學、化學、醫學、兵學、機器學、植物學、天文學,必別戶分門,設科校士,各精一藝各擅一長,而後西學可以大興也。且夫西學之所當效法者,有緩急有本末,當今之時謀人家國事必以通商練兵二者為尤亟。

  通商以為富,練兵以為強,國富兵強,于西學乎何有?所謂通商者,豈商賈懋遷舟車通達而已乎?所謂練兵者,豈槍炮儲備,步伐整齊而已乎?

  閑嘗探其源,圖共要,以為製造一事為通商練兵之綱領。泰西通商所以致富者在材貨之充盈耳,泰西練兵所以致強者在器械之精利耳。材貨器械非製造不為功,我中國所產之材貨所用之器械由泰西製造者為多,將使我中國襲其故智、效其成法。泰西所製造者我中國皆能製造之,則可以盡製造之能事乎未也。心思愈用而愈出,機括愈變而愈精,天下之物無窮,天下之理亦無窮。

  而吾心之靈遂求其間而入焉?必也。取泰西所製造者其常理而窮其故,因泰西所已制之物,進而求泰西所未制之物。我中國地大物博,將見於青出於藍、冰寒于水,駕泰西而上之,製造之道於是乎得焉,不言富而富在其中,不言強而強在其中矣。

  雖然,是必使天下有志之士皆殫思竭精,極深研幾,以從事於製造而後可。

  我中國辟門籲俊,學古入官率由舊章昭示來世,無敢有侈口陳詞釀新法擾民之禍者,其又安能令天下有志之士皆殫思竭精,極深研幾,以從事於製造也乎?然則製造一事終不可興乎?曰:是有術焉。為民上者,以名利二字驅使天下,而天下之民趨之若鷸,奔走恐後者,無他,術為之也。泰西於製造一事既精而益精,日新而又新,謂非有木以驅使之乎?泰西人士往往專習致志,慘淡經營,自少而壯而老,窮畢生之材力、心思以製造一物。

  其祖若父有志未成,則子若孫接踵而起,複志心致志,慘淡經營,自少而壯而老,窮畢生之材力、心思以製造一物,必使豁然有得,得大功告成而後已。此其驅使之者,誰也?曰:名也,利也。

  泰西立法無論士商軍民,有能製造一物者以初造式樣上諸議院,考驗察試,以為利於民便於民,則給領憑票,定限數年,令其自製自售獨專其利,他人有依傍仿效以爭利者,征究不怠。彼製造者於數年之間既以獨專其利,而獲利無算,所呈式樣什襲珍藏,後世有摩挲斯物者以為創於某人,猶相與歎賞,不置是利之中有名在焉?此所以泰西製造之精且新者層見疊出,炫異爭奇日新月異而歲不同也。

  我中國人士于名利二字蟠據固結於胸懷間,終其身不可解,積習相沿牢不可破,仿泰西驅使之法行之,又何患,天下有志之士不殫思竭精,極深研幾,以從事於製造也乎?此論頗中肯。餘嘗考日本技藝書院,自創設至今僅十有七年,設立大學院不過十年,而目前由學塾以升入學院者彬彬濟濟,於工藝之道無不各造精微,此皆廣設書字教育得宜之效也。堂堂華夏乃遠遜之,是誠中國之恥也。如恥之莫若師泰西之所長而奪其所恃。今我苟欲發奮自強必自留意人才始,而人才非加意教養不能有成。夫師夷制夷,今日之留心時務者類能知之能言之,然有七年之病而不蓄三年之艾,則因循頹廢,錮疾果何日廖乎?餘夙欲創辦機器技藝院及教養窮民工藝院,以期技藝日精、漏巵可塞,且藉此教養無限,窮民使無外。

  向恨經費過巨,力不從心,業托英美諸工師各將其國工藝書院章程抄寄來華,擬續刊之以備富道採擇。

  泰西不獨新造之物准其專利若干年,即著書者亦有此權利,蓋著一書窮年累月費盡心神方得成茲不刊之作。向日無刻字印書之法,初則書於羊皮,繼而創行紙張,遂書於紙。每書抄錄非易,於是名山述作未容輕易傳示於人,其後印法創行,作者遂能專利。每成一書,只准自刊自讀,不准他人翻刻,違者治以罪或罰鍰以歸書主。後英廷以嚴禁翻刻,銷路不宏,遂於康熙三十年馳其禁令,一時牟利之徒紛紛翻刻成書,亥豕魯魚,殊多紕繆。名家患之,請於議院再頒前禁,議定作書之人准獨享利息十四年,至十四年後方准他人翻刻。嘉慶十九年重定新章,許作書者獨享書利二十八年。後複展其限,許作者終身享利,沒後及其子孫七年方准他人重刊。迨道光二十二年,頒定國例,作者于所作告成後,報明國家,所著何書,即須刊賣,可賣至四十二年,此後方許坊肆翻刻。如其人不欲久專書利,亦可將售書執照售於他人,驟得鉅款,惟執照賣後則作者于其書毫無利權矣。我國亦宜仿行,若所著新書有益於世者,更如法國之獎賞,以示鼓勵,則人材自然輩出矣。

  工藝一道為國家致富之基,工藝既興物產即因之以饒裕。中國文明早啟,向重百工,《周禮》雲:「太宰以九職任萬民……五日百工,飭庇八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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