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弟子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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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弟子規》譯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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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十一
勿陷害,勿驕貧,勿厭故,勿喜新。
人不閑,勿事攪,人不安,勿話擾。
[注釋]
驕:在別人面前驕傲自大。
故:故舊,老朋友。
[譯文]
不要去討好巴結富有的人,也不要在窮人面前驕傲自大。不要厭棄老朋友,不要一味喜愛新朋友。對於正在忙碌的人,不要去打擾他;當別人身心欠安的時候,不要用閒言碎語干擾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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