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論貴粟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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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晁錯,出自《漢書·食貨志》) 聖王在上而民不凍饑者,非能耕而食之,織而衣之也,為開其資財之道也。故堯、禹有九年之水,湯有七年之旱,而國無捐瘠者,以畜積多而備先具也。今海內為一,土地人民之眾,不避禹、湯,加以亡天災數年之水旱,而畜積未及者,何也?地有餘利,民有餘力,生穀之土未盡墾,山澤之利未盡出也,遊食之民未盡歸農也。民貧,則奸邪生。貧生於不足,不足生於不農,不農則不地著,不地著則離鄉輕家,民如鳥獸,雖有高城深池,嚴法重刑,猶不能禁也。 夫寒之於衣,不待輕暖;饑之于食,不待甘脂;饑寒至身,不顧廉恥。人情,一日不再食則饑,終歲不制衣則寒。夫腹饑不得食,膚寒不得衣,雖慈母不能保其子,君安能以有其民哉!明主知其然也,故務民于農桑,薄賦斂,廣畜積,以實倉廩,備水旱,故民可得而有也。 民者,在上所以牧之,趨利如水走下,四方亡擇也。夫珠玉金銀,饑不可食,寒不可衣,然而眾貴之者,以上用之故也。其為物輕微易藏,在於把握,可以周海內而亡饑寒之患。此令臣輕背其主,而民易去其鄉,盜賊有所勸,亡逃者得輕資也。粟米布帛,生於地,長於時,聚於力,非可一日成也。數石之重,中人弗勝,不為奸邪所利,一日弗得而饑寒至,是故明君貴五穀而賤金玉。 今農夫五口之家,其服役者不下二人,其能耕者不過百畝,百畝之收不過百石。春耕、夏耘、秋獲、冬藏,伐薪樵,治官府,給徭役。春不得避風塵,夏不得避暑熱,秋不得避陰雨,冬不得避寒凍,四時之間,亡日休息。又私自送往迎來,吊死問疾,養孤長幼在其中。勤苦如此,尚複被水旱之災,急政暴虐,賦斂不時,朝令而暮改。當其有者,半賈而賣;亡者,取倍稱之息,於是有賣田宅、鬻子孫以償債者矣。而商賈大者積貯倍息,小者坐列販賣,操其奇贏,日遊都市,乘上之急,所賣必倍。故其男不耕耘,女不蠶織,衣必文采,食必粱肉;亡農夫之苦,有阡陌之得。因其富厚,交通王侯,力過吏勢;以利相傾,千里游敖,冠蓋相望,乘堅策肥,履絲曳縞。此商人所以兼併農人,農人所以流亡者也。今法律賤商人,商人已富貴矣;尊農夫,農夫已貧賤矣。故俗之所貴,主之所賤也;吏之所卑,法之所尊也。上下相反,好惡乖迕,而欲國富法立,不可得也。 方今之務,莫若使民務農而已矣。欲民務農,在於貴粟。貴粟之道,在於使民以粟為賞罰。今募天下入粟縣官,得以拜爵,得以除罪。如此,富人有爵,農民有錢,粟有所渫[xiè]。夫能入粟以受爵,皆有餘者也。取於有餘,以供上用,則貧民之賦可損;所謂損有餘,補不足,令出而民利者也。順于民心,所補者三:一曰主用足,二曰民賦少,三曰勸農功。今令民有車騎馬一匹者,複卒三人。車騎者,天下武備也,故為複卒。神農之教曰:「有石城十仞,湯池百步,帶甲百萬,而亡粟,弗能守也。」以是觀之,粟者,王者大用,政之本務。令民入粟受爵,至五大夫以上,乃複一人耳,此其與騎馬之功相去遠矣。爵者,上之所擅,出於口而亡窮;粟者,民之所種,生於地而不乏。夫得高爵與免罪,人之所甚欲也。使天下人入粟于邊,以受爵免罪,不過三歲,塞下之粟必多矣。 【作者簡介】 晁錯(前200年~前154年),漢族,潁川(今河南禹州)人,西漢政治家、文學家。漢文帝時,任太常掌故,後歷任太子舍人、博士、太子家令;景帝即位後,任為內史,後遷至御史大夫。 晁錯發展了「重農抑商」政策,主張納粟受爵,增加農業生產,振興經濟;在抵禦匈奴侵邊問題上,提出「移民實邊」的戰略思想,建議募民充實邊塞,積極備禦匈奴攻掠;政治上,進言削藩,剝奪諸侯王的政治特權以鞏固中央集權,損害了諸侯利益,以吳王劉濞為首的七國諸侯以「請誅晁錯,以清君側」為名,舉兵反叛。景帝聽從袁盎之計,腰斬晁錯於東市。 晁錯的政論文「疏直激切,盡所欲言」,魯迅稱為「西漢鴻文,沾溉後人,其澤甚遠」。代表作有《言兵事疏》、《守邊勸農疏》、《論貴粟疏》、《賢良對策》等。 【注釋】 1.食(sì)之:給他們吃。「食」作動詞用。 2.衣(yì)之:給他們穿。「衣」作動詞用。 3.道:途徑。 4.捐瘠(jí):被遺棄和瘦弱的人。捐,拋棄;瘠,瘦。 5.不避:不讓,不次於。 6.定居一地。《漢書·食貨志》:「理民之道,地著為本。」顏師古注:「地著,謂安土也。」 7.廩(lǐn):米倉。 8.牧:養,引申為統治、管理。 9.石:重量單位。漢制三十斤為鈞,四鈞為石。 10.弗勝:不能勝任,指拿不動。 11.長(zhǎng):養育。 12.政:同「征」。虐:清代王念孫認為當作「賦」。 13.王念孫認為原本作「得」。 14.倍稱(chèn)之息:加倍的利息。稱,相等,相當。 15.賈(gǔ):商人。 16.奇贏:以特殊的手段獲得更大的利潤。 17.阡陌(qiān mò)之得:指田地的收穫。阡陌,田間小路,此代田地。 18.乘堅策肥:乘堅車,策肥馬。策,用鞭子趕馬。 19.履絲曳(yè)縞(gǎo):腳穿絲鞋,身披綢衣。曳,拖著。縞,一種精緻潔白的絲織品。 20.乖迕(wǔ):相違背。 21.縣官:漢代對官府的通稱。 22.拜爵:封爵位。 23.渫(xiè):散出。 24.損:減。 25.車騎馬:指戰馬。 26.大用:最需要的東西。 27.五大夫:漢代的一種爵位,在侯以下二十級中屬第九級。凡納粟四千石,即可封賜。 28.擅:專有。 1.食(sì)之:給他們吃。「食」作動詞用。 2.衣(yì)之:給他們穿。「衣」作動詞用。 3.道:途徑。 4.捐瘠(jí):被遺棄和瘦弱的人。捐,拋棄;瘠,瘦。 5.不避:不讓,不次於。 6.定居一地。《漢書·食貨志》:「理民之道,地著為本。」顏師古注:「地著,謂安土也。」 7.廩(lǐn):米倉。 8.牧:養,引申為統治、管理。 9.石:重量單位。漢制三十斤為鈞,四鈞為石。 10.弗勝:不能勝任,指拿不動。 11.長(zhǎng):養育。 12.政:同「征」。虐:清代王念孫認為當作「賦」。 13.王念孫認為原本作「得」。 14.倍稱(chèn)之息:加倍的利息。稱,相等,相當。 15.賈(gǔ):商人。 16.奇贏:以特殊的手段獲得更大的利潤。 17.阡陌(qiānmò)之得:指田地的收穫。阡陌,田間小路,此代田地。 18.乘堅策肥:乘堅車,策肥馬。策,用鞭子趕馬。 19.履絲曳(yè)縞(gǎo):腳穿絲鞋,身披綢衣。曳,拖著。縞,一種精緻潔白的絲織品。 20.乖迕(wǔ):相違背。 21.縣官:漢代對官府的通稱。 22.拜爵:封爵位。 23.渫(xiè):散出。 24.損:減。 25.車騎馬:指戰馬。 26.大用:最需要的東西。 27.五大夫:漢代的一種爵位,在侯以下二十級中屬第九級。凡納粟四千石,即可封賜。 28.擅:專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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