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莊公元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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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元年,春,王正月。 繼弒君不言即位,正也。繼弒君不言即位之為正,何也?曰先君不以其道終,則子不忍即位也。 二、三月,夫人孫于齊。 孫之為言猶遜也,諱奔也。接練時,錄母之變,始人之也。不言氏姓,貶之也。人之於天也,以道受命;於人也,以言受命。不若於道者,天絕之也;不若於言者,人絕之也。臣子大受命。 三、夏,單伯逆王姬。 單伯者何?吾大夫之命乎天子者也。命大夫,故不名也。其不言如何也?其義不可受于京師也。其義不可受于京師何也?曰躬君弒于齊,使之主婚,與齊為禮,其義固不可受也。 四、秋,築王姬之館於外。 築,禮也。於外,非禮也。築之為禮何也?主王姬者,必自公門出。于廟則已尊,於寢則已卑。為之築,節矣。築之外,變之正也。築之外變之為正何也?仇仇之人,非所以接婚姻也。衰麻非所以接弁冕也。其不言齊侯之來逆何也?不使齊侯得與吾為禮也。 五、冬,十月,乙亥,陳侯林卒。 諸侯日卒,正也。 六、王使榮叔來錫桓公命。 禮有受命,無來錫命。錫命,非正也。生服之,死行之,禮也。生不服,死追錫之,不正甚矣。 七、王姬歸於齊。 為之中者歸之也。 八、齊師遷紀、郱、鄑、郚。 郱、鄑、郚,國也。或曰:遷紀於郱、鄑、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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