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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7.夫婦食餅共為要喻


  昔有夫婦,有三番餅,夫婦共分,各食一餅。餘一番在,共作要言:「若有語者,要不與餅。」

  既作要已,為一餅故,各不敢語。

  須臾有賊,入家偷盜,取其財物,一切所有盡畢賊手。

  夫婦二人以先要故,眼看不語。

  賊見不語,即其夫前,侵略其婦。其夫眼見,亦複不語。

  婦便喚賊,語其夫言:「雲何癡人,為一餅故,見賊不喚?」

  其夫拍手笑言:「咄!婢,我定得餅,不復與爾。」

  世人聞之,無不嗤笑。

  凡夫之人,亦複如是。為小名利故,詐現靜默,為虛假煩惱種種惡賊之所侵略,喪其善法,墜墮三途,都不怖畏。求出世道,方於五欲,耽著嬉戲,雖遭大苦,不以為患。如彼愚人,等無有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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