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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8.二子分財喻


  昔摩羅國有一刹利,得病極重,必知定死,誡敕二子:「我死之後,善分財物。」

  二子隨教,於其死後,分作二分。兄言弟分不平。

  爾時有一愚老人言:「教汝分物,使得平等。現所有物,破作二分。雲何破之?所謂衣裳中割作二分,槃、瓶亦複中破作二分,所有甕、瓨亦破作二分,錢亦破作二分。如是一切所有財物盡皆破之,而作二分。」

  如是分物,人所嗤笑。

  如諸外道,偏修分別論。論門有四種:有「決定答論門」,譬如人一切有皆死,此是決定答論門。死者必有生,是應分別答,愛盡者無生,有愛必有生,是名「分別答論門」。有問人為最勝不?應反問言:汝問三惡道?為問諸天?若問三惡道,人實為最勝;若問于諸天,人必為不如。如是等義,名「反問答論門。若問十四難,若問世界及眾生有邊、無邊,有終始、無終始,如是等義,名「置答論門」。諸外道愚癡,自以為智慧,破於四種論,作一分別論,喻如愚人分錢物,破錢為兩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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