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達書庫 > 古典文學 > 荀子 >
禮論


  禮起於何也?曰:人生而有欲,欲而不得,則不能無求;求而無度量分界,則不能不爭;爭則亂,亂則窮。先王惡其亂也,故制禮義以分之,以養人之欲,給人之求,使欲必不窮乎物,物必不屈於欲,兩者相持而長,是禮之所起也。故禮者,養也。芻豢稻粱,五味調香,所以養口也;椒蘭芬苾,所以養鼻也;雕琢、刻鏤、黼黻、文章,所以養目也;鐘鼓、管磬、琴瑟、竽笙,所以養耳也;疏房、檖<豸頁>、越席、床笫、幾筵,所以養體也。故禮者,養也。君子既得其養,又好其別。曷謂別?曰:貴賤有等,長幼有差,貧富輕重皆有稱者也。故天子大路越席,所以養體也;側載睪芷,所以養鼻也;前有錯衡,所以養目也;和鸞之聲,步中《武》、《象》,趨中《韶》、《護》,所以養耳也;龍旗九斿,所以養信也;寢兕、持虎、蛟韅、絲末、彌龍,所以養威也;故大路之馬必信至教順,然後乘之,所以養安也。孰知夫出死要節之所以養生也!孰知夫出費用之所以養財也!孰知夫恭敬辭讓之所以養安也!孰知夫禮義文理之所以養情也!故人苟生之為見,若者必死;苟利之為見,若者必害;苟怠惰偷懦之為安,若者必危;苟情說之為樂,若者必滅。故人一之於禮義,則兩得之矣;一之於情性,則兩喪之矣。故儒者將使人兩得之者也,墨者將使人兩喪之者也,是儒、墨之分也。

  禮有三本:天地者,生之本也;先祖者,類之本也;君師者,治之本也。無天地惡生?無先祖惡出?無君師惡治?三者偏亡焉,無安人。故禮上事天,下事地,尊先祖而隆君師,是禮之三本也。故王者天太祖,諸侯不敢壞,大夫士有常宗,所以別貴始。貴始,得之本也。郊止乎天子,而社止於諸侯,道及士大夫,所以別尊者事尊,卑者事卑,宜大者巨,宜小者小也。故有天下者事十世,有一國者事五世,有五乘之地者事三世,有三乘之地者事二世,持手而食者不得立宗廟,所以別積厚,積厚者流澤廣,積薄者流澤狹也。大饗,尚玄尊,俎生魚,先大羹,貴食飲之本也。饗,尚玄尊而用酒醴,先黍稷而飯稻粱。祭,齊大羹而飽庶羞,貴本而親用也。貴本之謂文,親用之謂理,兩者合而成文,以歸大一,夫是之謂大隆。故尊之尚玄酒也,俎之尚生魚也,俎之先大羹也,一也。利爵之不醮也,成事之不俎不嘗也,三臭之不食也,一也。大昏之未發齊也,大廟之未入屍也,始卒之未小斂也,一也。大路之素未集也,郊之麻絻也,喪服之先散麻也,一也。三年之喪,哭之不文也,《清廟》之歌,一倡而三歎也,縣一鍾,尚拊之膈,朱弦而通越也,一也。

  凡禮,始乎棁,成乎文,終乎悅校。故至備,情文俱盡;其次,情文代勝;其下,複情以歸大一也。天地以合,日月以明,四時以序,星辰以行,江河以流,萬物以昌,好惡以節,喜怒以當,以為下則順,以為上則明,萬物變而不亂,貳之則喪也。禮豈不至矣哉!立隆以為極,而天下莫之能損益也。本末相順,終始相應,至文以有別,至察以有說。天下從之者治,不從者亂;從之者安,不從者危;從之者存,不從者亡。小人不能測也。

  禮之理誠深矣,「堅白」、「同異」之察入焉而溺;其理誠大矣,擅作典制辟陋之說入焉而喪;其理誠高矣,暴慢、恣睢、輕俗以為高之屬入焉而隊。故繩墨誠陳矣,則不可欺以曲直;衡誠縣矣,則不可欺以輕重;規矩誠設矣,則不可欺以方圓;君子審於禮,則不可欺以詐偽。故繩者,直之至;衡者,平之至;規矩者,方圓之至;禮者,人道之極也。然而不法禮,不足禮,謂之無方之民;法禮,足禮,謂之有方之士。禮之中焉能思索,謂之能慮;禮之中焉能勿易,謂之能固。能慮能固,加好者焉,斯聖人矣。故天者,高之極也;地者,下之極也;無窮者,廣之極也;聖人者,人道之極也。故學者固學為聖人也,非特學為無方之民也。禮者,以財物為用,以貴賤為文,以多少為異,以隆殺為要。文理繁,情用省,是禮之隆也;文理省,情用繁,是禮之殺也;文理、情用相為內外表裡,並行而集,是禮之中流也。故君子上致其隆,下盡其殺,而中處其中。步驟、馳騁、厲騖不外是矣,是君子之壇宇、宮廷也。人有是,士君子也;外是,民也;於是其中焉,方皇周挾,曲得其次序,是聖人也。故厚者,禮之積也;大者,禮之廣也;高者,禮之隆也;明者,禮之盡也。《詩》曰:「禮儀卒度,笑語卒獲。」

  此之謂也。

  禮者,謹於治生死者也。生,人之始也;死,人之終也;終始俱善,人道畢矣。故君子敬始而慎終,終始如一,是君子之道,禮義之文也。夫厚其生而薄其死,是敬其有知而慢其無知也,是奸人之道而倍叛之心也。君子以倍叛之心接臧穀,猶且羞之,而況以事其所隆親乎!故死之為道也,一而不可得再複也,臣之所以致重其君,子之所以致重其親,於是盡矣。故事生不忠厚、不敬文謂之野,送死不忠厚、不敬文謂之瘠。君子賤野而羞瘠,故天子棺槨十重,諸侯五重,大夫三重,士再重,然後皆有衣衾多少厚薄之數,皆有翣菨文章之等以敬飾之,使生死終始若一,一足以為人願,是先王之道,忠臣孝子之極也。天子之喪動四海,屬諸侯;諸侯之喪動通國,屬大夫;大夫之喪動一國,屬修士;修士之喪動一鄉,屬朋友;庶人之喪合族黨,動州裡。刑餘罪人之喪不得合族黨,獨屬妻子,棺槨三寸,衣衾三領,不得飾棺,不得晝行,以昬殣,凡緣而往埋之,反無哭泣之節,無衰麻之服,無親疏月數之等,各反其平,各複其始,已葬埋,若無喪者而止,夫是之謂至辱。禮者,謹於吉凶不相厭者也。紸纊聽息之時,則夫忠臣孝子亦知其閔已,然而殯斂之具未有求也;垂涕恐懼,然而幸生之心未已,持生之事未輟也;卒矣,然後作、具之。故雖備家,必逾日然後能殯,三日而成服。

  然後告遠者出矣,備物者作矣。故殯,久不過七十日,速不損五十日。是何也?

  曰:遠者可以至矣,百求可以得矣,百事可以成矣,其忠至矣,其節大至,其文備矣。然後月朝蔔日,月夕卜宅,然後葬也。當是時也,其義止,誰得行之?其義行,誰得止之?故三月之葬,其貌以生設飾死者也,殆非直留死者以安生也,是致隆思慕之義也。

  喪禮之凡:變而飾,動而遠,久而平。故死之為道也,不飾則惡,惡則不哀,爾則玩,玩則厭,厭則忘,忘則不敬。一朝而喪其嚴親,而所以送葬之者不哀不敬,則嫌於禽獸矣,君子恥之。故變而飾,所以滅惡也;動而遠,所以遂敬也;久而平,所以優生也。禮者斷長續短,損有餘,益不足,達愛敬之文,而滋成行義之美者也。故文飾、粗惡、聲樂、哭泣,恬愉、憂戚,是反也,然而禮兼而用之,時舉而代禦。故文飾、聲樂、恬愉。所以持平奉吉也;粗惡、哭泣、憂戚,所以持險奉凶也。故其立文飾也至於窕冶;其立粗衰也,不至於瘠棄;其立聲樂恬愉也,不至於流淫惰慢;其立哭泣哀戚也,不至於隘懾傷生;是禮之中流也。

  故情貌之變足以別吉凶,明貴賤親疏之節,期止矣。外是,奸也,雖難,君子賤之。故量食而食之,量要而帶之。相高以毀瘠,是奸人之道也,非禮義之文也,非孝子之情也,將以有為者也。故說豫娩澤,憂戚萃惡,是吉凶憂愉之情發於顏色者也。歌謠傲笑,哭泣諦號,是吉凶憂愉之情發於聲音者也。芻豢、稻粱、酒醴、餰鬻,魚肉、菽藿、酒漿,是吉凶憂愉之情發於食飲者也。卑絻、黼黻、文織,資粗、衰絰、菲繐、菅屨,是吉凶憂愉之情發於衣服者也。疏房、檖<豸頁>、越席、床笫、幾筵,屬茨、倚廬、席薪、枕塊,是吉凶憂愉之情發於居處者也。兩情者,人生固有端焉。若夫斷之繼之,博之淺之,益之損之,類之盡之,盛之美之,使本末終始莫不順比,足以為萬世則,則是禮也。非順孰修為之君子莫之能知也。故曰:性者,本始材樸也;偽者,文理隆盛也。無性則偽之無所加,無偽則性不能自美。性偽合,然後聖人之名一,天下之功於是就也。故曰:天地合而萬物生,陰陽接而變化起,性偽合而天下治。天能生物,不能辨物也;地能載人,不能治人也;宇中萬物、生人之屬,待聖人然後分也。《詩》曰:「懷柔百神,及河喬嶽。」此之謂也。喪禮者,以生者飾死者也,大象其生以送其死也。故如死如生,如亡如存,終始一也。始卒,沐浴、鬠體、飯唅,象生執也。不沐則濡櫛三律而止,不浴則濡巾三式而止。充耳而設瑱,飯以生稻,唅以槁骨,反生術矣。說褻衣,襲三稱,縉紳而無鉤帶矣。設掩面儇目,鬠而不冠笄矣。書其名,置於其重,則名不見而柩獨明矣。薦器則冠有鍪而毋縰,甕、廡虛而不實,有簟席而無床笫,木器不成斫,陶器不成物,薄器不成內,笙竽具而不和,琴瑟張而不均,輿藏而馬反,告不用也。具生器以適墓,象徙道也。

  略而不盡,<豸頁>而不功,趨輿而藏之,金革轡靷而不入,明不用也。象徙道,又明不用也,是皆所以重哀也。故生器文而不功,明器<豸頁>而不用。凡禮,事生,飾歡也;送死,飾哀也;祭祀,飾敬也;師旅,飾威也。是百王之所同,古今之所一也,未有知其所由來者也。故壙壟、其<豸頁>象室屋也;棺槨,其貌象版、蓋、斯、象、拂也;無、帾、絲、歶、縷、翣,其<豸頁>以象菲、帷、幬、尉也;抗折,其<豸頁>以象槾茨、番、閼也。故喪禮者,無它焉,明死生之義,送以哀敬而終周藏也。故葬埋,敬藏其形也;祭祀,敬事其神也;其銘、誄、系世,敬傳其名也。事生,飾始也;送死,飾終也。終始具而孝子之事畢,聖人之道備矣。刻死而附生謂之墨,刻生而附死謂之惑,殺生而送死謂之賊。大象其生以送其死,使死生終始莫不稱宜而好善,是禮義之法式也,儒者是矣。

  三年之喪何也?曰:稱情而立文,因以飾群別,親疏、貴賤之節而不可益損也。故曰無適不易之術也。創巨者其日久,痛甚者其愈遲,三年之喪,稱情而立文,所以為至痛極也;齊衰、苴杖、居廬、食粥、席薪、枕塊,所以為至痛飾也。

  三年之喪,二十五月而畢,哀痛未盡,思慕未忘,然而禮以是斷之者,豈不以送死有已,複生有節也哉!凡生乎天地之間者,有血氣之屬必有知,有知之屬莫不愛其類。今夫大鳥獸則失亡其群匹,越月逾時則必反鉛過故鄉,則必徘徊焉,鳴號焉,躑躅焉,踟躕焉,然後能去之也。小者是燕爵,猶有啁噍之頃焉,然後能去之。故有血氣之屬莫知於人,故人之於其親也,至死無窮。將由夫愚陋淫邪之人與?則彼朝死而夕忘之,然而縱之,則是曾鳥獸之不若也,彼安能相與群居而無亂乎!將由夫修飾之君子與?則三年之喪,二十五月而畢,若駟之過隙,然而遂之,則是無窮也。故先王聖人安為之立中制節,一使足以成文理,則舍之矣。

  然則何以分之?曰:至親以期斷。是何也?曰:天地則已易矣,四時則已遍矣,其在宇中者莫不更始矣,故先王案以此象之也。然則三年何也?曰:加隆焉,案使倍之,故再期也。由九月以下何也?曰:案使不及也。故三年以為隆,緦、小功以為殺,期、九月以為間。上取象於天,下取象於地,中取則於人,人所以群居和一之理盡矣。故三年之喪,人道之至文者也。夫是之謂至隆,是百王之所同,古今之所一也。君子喪所以取三年,何也?曰:君者,治辨之主也,文理之原也,情貌之盡也,相率而致隆之,不亦可乎!《詩》曰:「愷悌君子,民之父母。」

  彼君子者,固有為民父母之說焉。父能生之,不能養之,母能食之,不能教誨之,君者,已能食之矣,又善教誨之者也。三年畢矣哉!乳母、飲食之者也,而三月;慈母、衣被之者也,而九月;君,曲備之者也,三年畢乎哉!得之則治,失之則亂,文之至也;得之則安,失之則危,情之至也。兩至者俱積焉,以三年事之猶未足也,直無由進之耳。故社,祭社也;稷、祭稷也;郊者,並百王於上天而祭祀之也。三月之殯何也?曰:大之也,重之也,所致隆也,所致親也,將舉錯之,遷徙之,離宮室而歸丘陵也,先王恐其不文也,是以繇其期,足之日也。故天子七月,諸侯五月,大夫三月,皆使其須足以容事,事足以容成,成足以容文,文足以容備,曲容備物之謂道矣。祭者,志意思慕之情也。愅詭、唈僾而不能無時至焉。故人之歡欣和合之時,則夫忠臣孝子亦愅詭而有所至矣。彼其所至者甚大動也,案屈然已,則其於志意之情者惆然不嗛,其於禮節者闕然不具。

  故先王案為之立文,尊尊親親之義至矣。故曰:祭者,志意思慕之情也,忠信愛敬之至矣,禮節文貌之盛矣,苟非聖人,莫之能知也。聖人明知之,士君子安行之,官人以為守,百姓以成俗。其在君子,以為人道也;其在百姓,以為鬼事也。

  故鐘鼓、管磬、琴瑟、竽笙,《韶》、《夏》、《護》、《武》、《汋》、《桓》、《箾》、簡《象》,是君子之所以為愅詭其所喜樂之文也。齊衰、苴杖、居廬、食粥、席薪、枕塊,是君子之所以為愅詭其所哀痛之文也。師旅有制,刑法有等,莫不稱罪,是君子之所以為愅詭其所敦惡之文也。卜筮視日,齊戒修塗,幾筵、饋、薦、告祝,如或饗之;物取而皆祭之,如或嘗之;毋利舉爵,主人有尊,如或觴之;賓出,主人拜送,反易服,即位而哭,如或去之。哀夫敬夫!事死如事生,事亡如事存,狀乎無形影,然而成文。


學達書庫(xuoda.com)
上一頁 回目錄 回首頁 下一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