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評《公開的「內參」》中戈一蘭的形象
劉萬廈
看罷張笑天的中篇小說《公開的「內參」》(以下簡稱「內參」),對戈一蘭
的形象發生了質疑。
一個在「青年心目中是有位置的」中年記者陸琴方,為了瞭解「關於青年的戀
愛問題種種」、「向社會呼籲一下」、「讓中央領導同志瞭解一下大學生的現狀」,
來到S大學,以女大學生戈一蘭為主要調查對象,雙方進行了幾次富有戲劇性的接觸。
結果,這位記者「本人竟然意想不到地險些掉進可怕的旋渦」。原來,他的調查對
象、和他神交已久的新女性戈一蘭,竟是一個「高級女流氓」。這,便是《「內參」》
調查的全部過程和它要呼籲與反映的結果。
《「內參」》中的戈一蘭不但她的理論和她的實踐有相悖之處,更重要的是先
前的戈一蘭和後來的戈一蘭完全判若兩人。如果說,先前的戈一蘭是一個有頭腦,
思想活躍,個性解放,言辭鋒利,不同流俗,有著偏激與變態心理的甚至玩世不恭
的探索者,那麼,結尾處的戈一蘭,則是一個赤裸裸的「性解放」的實踐者,她原
來那些視「金錢、地位、相貌」「不過是糞土」的觀點蕩然無存,而變成了一個
「自私、放蕩、可怕的女人」,完全是一個貨真價實的資本主義上流社會的交際花、
煙花女郎。
這樣的結論,不能置信,也不能容忍。它既違背了生活與藝術的真實,又違反
了戈一蘭本身思想性格的邏輯發展,沒有典型意義。
對戈一蘭思想性格的描寫上,作品前部分是可信的,也是較深刻的。比如她憤
世嫉俗,純感情和多元論的戀愛婚姻觀點,是符合當代某些大學生的思想狀況和精
神面貌的。但是,對於戈一蘭的行動描寫,則有誇張失真之感。她神通廣大、出入
於高級賓館,捅得開水產公司,周旋於上層社會。更有甚者,她竟「夜不歸宿」,
如此肆無忌憚,有恃無恐,還僅僅是「小小地利用了一下」她「漂亮的臉子」。僅
這麼小試鋒芒,她的解數就遠遠超過大學校長康平。她八面玲瓏,為所欲為,是因
為有一個高級的「孤身老頭」在欣賞她那臉子,並且一帆風順,整個社會都為她開
綠燈,可見社會道德風氣到了什麼程度。《「內參」》中的環境是不典型的。我們
認為,現在的大學,決非資本主義社會的大學,「這不是亂七八糟的地方」,記者
也這樣認為。當然,毋庸諱言,同其他任何地方一樣,也有極個別道德敗壞的人,
但他們只敢在陰暗角落裡幹那些傷風敗俗的勾當,而絕非象戈一蘭那樣,校門不如
一道藩籬,寢室僅僅是情書的裝集箱、「閒雜書」的閱覽室、珠光寶氣的化粧室。
對戈一蘭,學校的管理制度、政工人員、甚至連老教育家康平都莫可奈何,不起一
點作用。《「內參」》為戈一蘭展示的活動領域,不是生活中的典型環境。
「戈一蘭是新女性」,「對青年思想修養」頗有研究的記者陸琴方原先是這樣
認為的。是的,從十年浩劫中走過來的青年,尤其是大學生,思想敏銳、愛思考探
討問題、不迷信、不盲從是他們的特點。他們經歷了動亂的時代,受過欺騙與茶毒,
面對著社會的紛耘矛盾和深刻變化,特別是林彪、「四人幫」的流毒和影響,必然
導致他們思想狀況的多層次和複雜性。這是自然的。不例外,當愛情婚姻闖進他們
的生活的時候,也必然會有多種理解和探索。馬克思主義認為,道德是建立在一定
經濟基礎之上的一種意識形態,愛情婚姻必然受著社會條件的制約,也隨著社會時
代的發展而發展。在社會物質文明不斷發達的今天,社會精神文明也必然會有某些
新內容。例如,在城市,家庭就不僅僅是一個生產單位了。雖然仍是社會細胞,但
存在淡化的趨勢。特別是一部分拿工資的青年知識分子中間,生兒育女也不是至關
重要的大事,這就在一定程度上影響著家庭的穩固性。戈一蘭就應是一個這樣的探
索者的典型形象。她代表了當前一部分青年知識分子的生活態度和精神百貌的特點。
誠如《「內參」》中記者陸琴方所說:「一種社會思潮的產生,總有土壤、氣候相
適應。」我們也承認,戈一蘭多元論的戀愛觀是超現實的、片面的、有的甚至是錯
誤的,她對恩格斯和斯大林關於愛情婚姻的論點的理解也有歪曲的、甚至有為自己
對愛情生活的不嚴肅辯解的一面,但這主要屬思想認識問題。關鍵在於,我們應當
怎樣對待這種多半帶有未來主義和理想主義色彩的戀愛婚姻觀點,怎樣妥善處理這
種觀點和現今道德與法律相抵捂的地方,包括我們的作者在內,是疏導教育,還是
加之以「性解放」的惡名去處罰?無疑,應該是前者。何況,戈一蘭的戀愛婚姻觀
也有其合理一面。例如,買賣婚姻,和愛情相離異的婚姻,給家庭帶來的痛苦(當
然也包括「多元論」帶來的痛苦),在現今社會上還少麼?連記者陸琴方也承認:
「(戈一蘭)能道出象陸琴方這種人內心的隱私以及種種自相矛盾的地方」,她
「某些有棱角的觀點都是一派胡言嗎?難道現存的被認為是天經地義的婚姻家庭都
是無懈可擊的嗎?」戈一蘭竟敢大膽懷疑傳統的道德觀念,儘管思想片面、偏激,
甚至在行動也有點荒唐出格,這正體現了某些青年探索者的特點。
文學作品的藝術形象是現實生活的集中概括,同時也是作家對生活的認識和判
斷的反映。《「內參」》的前部分,總起說來發人深省,頗有魅力。可是後來卻筆
鋒急轉直下,不惜向戈一蘭潑汙,盡力給陸琴方貼金。為什麼?恕我直言:記者的
判斷代表著作者的判斷,作者牽動著記者的影子。因而,對戀愛婚姻觀點,「內心
本來有矛盾的人最好不去揭示矛盾,如同對神祗半信半疑的人最好不去燒香是一個
道理。」可是,事實上記者違背了自己的初衷,涉足其中,既「揭示」了「矛盾」,
又「燒」了「香」。當矛盾無法解決,尷尬無法解脫的時候,《「內參」》的作者
只好犧牲戈一蘭這個無名小卒,以保全大名鼎鼎的超級記者,給他罩上「靈光圈」。
這樣把一個二十五歲的、本應是探索者的女大學生,歪曲為一個大騙子、性解
放者、高級女流氓,十分令人反感。這樣「內參」有們參考價值?
一九八二年五月四日
(原載《文譚》1982年第2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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