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達書庫 > 周梅森 > 我主沉浮 | 上頁 下頁
七一


  「也不好這麼說,錢惠芬當時並不知道盼盼是她親侄女,再說,盼盼長得人高馬大的,也不像十三歲的樣子,結果就發生了這種事!我和錢惠人不是沒想過報案,可他爹他媽都跑來了,他爹快八十歲了,撲通一聲跪在我面前,讓我咋辦?」

  「怪不得他們願意賠償五十萬呢,孫女士,你……你該讓他們賠一百萬!」

  聽到這話,孫萍萍心裡的一塊石頭才落了地:面前這位馬廳長看來不是什麼別有用心的壞人,既有正義感,又通情達理,估計不會抓著女兒盼盼五十萬賠償費的問題做錢惠人的文章了。當然,也不免有些後悔,覺得當時自己心太軟,沒讓他們賠一百萬!其實就是一百萬,他們也該賠,馬廳長都這麼說了!如果當時真讓滿天星酒店賠了一百萬,錢惠人的愧疚也許不會那麼深,就沒有後來四十二萬的事了。四十二萬是錢惠人主動給的,也就是因為那四十二萬,錢惠人被人家死死盯上了。

  馬達卻又說:「就算賠了一百萬,錢惠人的那個姐姐錢惠芬也還是要抓的,她涉嫌組織賣淫和強姦罪!誰說那些嫖客不好查啊?把錢惠芬抓起來一審就清楚了!」

  孫萍萍一怔,「馬廳長,這……這你們最好先徵求一下錢惠人的意見!」

  馬達手直擺,「徵求錢惠人的意見幹什麼?這事與錢市長無關了!」

  孫萍萍的心又提了起來,「錢惠人就這一個姐姐,弟倆關係一直很好,錢惠芬這些年也不容易,再說,她現在也挺後悔的,年年來看盼盼……」

  馬達嚴肅地說:「這不是理由,犯罪就是犯罪,只要調查屬實,就得依法處理,這沒什麼好說的!」說罷,把談話記錄拿到孫萍萍面前,「孫女士,你看看吧,如果我們記錯了什麼,請你當面提出來,如果沒錯,就請你在上面簽個字!」

  孫萍萍把談話記錄翻來覆去看了好幾遍,不願簽字,帶著哭腔說:「馬廳長,你看看這事鬧的,錢惠人的事說清楚了,又把他姐姐害了,這不是作孽嗎?」

  馬達生氣了,「作孽的是錢惠芬和那些犯罪分子!作為一個十三歲受害少女的母親,你有保護女兒的法定義務,也有配合我們查清事實的義務!如果你今天真不願在這裡簽字,我們只好讓有關執法部門請你到漢江省去簽字了!」

  孫萍萍又想了好—會兒,最後,還是含著眼淚在談話記錄上簽了字。

  當天晚上,馬達和他手下的兩個同志又到她家來了一趟,把盼盼這些年來在精神病院看病的病歷全複印走了,還和她女兒盼盼東拉西扯聊了好半天。讓孫萍萍沒想到的是,這刨、氣的廳長同志竟大方起來,給盼盼買了花花綠綠一大堆禮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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