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達書庫 > 周梅森 > 我主沉浮 | 上頁 下頁 |
七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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孫萍萍痛哭起來,「我……我怎麼說啊?你……你們這是用刀戳我的心啊!」 馬達這才意識到了什麼,建議說:「如果不方便談的話,你也可以寫下來!」 孫萍萍想了好半天,搖起了頭,「算了,我還是說吧,你們記錄好了!」 馬達和劉處長他們拿出筆記本,準備記錄,還打開了—個小錄音機。 孫萍萍卻覺得有點不妥,又說:「你們讓我和錢惠人打個招呼好不好?」 馬達沒答應,和氣地說:「孫女士,我們要調查的是錢惠人同志,你想想看,我們能同意你和他通風報信嗎?我們如果同意了,就是犯紀律啊,請你理解!」 孫萍萍想想也是,又揣摩著這五十萬確實和錢惠人沒什麼關係,也沒再堅持,這才不無痛苦地把發生在女兒盼盼身上那一幕屈辱經歷一點點說了出來一「你們不是一直追問我和錢惠人怎麼聯繫上的嗎?實話告訴你們,我們不是一九九八年四月在深圳聯繫上的,我和錢惠人在此之前都沒說老實話。為什麼?倒真不是要掩飾錢惠人的什麼腐敗問題,而是有個人隱私的原因,真是沒法說啊!」 「怎麼就沒法說呢?就是為了證明錢惠人市長的清白,也得說嘛!孫女士,請你放心,涉及隱私的問題,我們一定按規定替你們保密,這到底發生了什麼?」 「發生了什麼?一九九八年二月,我父親病逝,我帶著女兒盼盼從深圳趕往文山老家奔喪,在省城火車站附近把盼盼搞丟了!這事說來也怪我,本來可以坐飛機直飛文山,可我為了省錢,就坐了廣州至省城的火車。火車到省城時是夜裡十一點多,發往文山的班車沒有了,我和盼盼就近找了個小旅館住下,打算次日一早再走。沒想到,就在那夜出了事,我在房間洗澡時,盼盼出門買吃的,在省城火車站對面的一家小攤上被當做流浪三無人員抓走了。當然,這是後來才知道的,當時並不知道。我以為盼盼可能自己迷了路,走失了,也可能被壞人騙走了,就沒想到被你們省城的那幫王八蛋送到了遣送站,第二天就給賣了!」 「賣了?賣給准?誰敢買?省城的遣送站膽就這麼大?沒王法了?」 「王法?你們還好意思提王法?全都是烏龜王八蛋啊,—個個要錢不要臉!」 「孫女士,你別激動嘛,說事實,只要事實證明誰是烏龜王八蛋,我們處理就是!我馬達是漢江省監察廳副廳長,要調查的不僅是錢惠人同志,違法違紀的事都要查的!省城民政遣送部門敢販賣人口,我和監察部門會—查到底!你繼續說!」 孫萍萍呆呆地愣了好半天,才又說了起來,「好吧!找到大天亮,我都沒找到盼盼,火車站給我廣播了,車站派出所也問了,哪裡都沒有盼盼的消息。在這種萬般無奈的情況下,我才打了個電話給錢惠人。錢惠人當時在寧川什麼度假村的一個會議已死活不接電話,我就在他辦公室的電話裡留了言,說明了情況,邊說邊哭。馬廳長,你設想—下,我當時是什麼心情?不是到了這個地步,能去找錢惠人嗎?這麼多年過去了,盼盼我帶到十三歲了,還找他幹什麼?我真是沒辦法呀!」 「錢惠人知道情況就過來了?就幫你找盼盼?孩子後來是在哪裡找到的?」 「說來也是命,盼盼的命不好,錢惠人的會一開就是三天,三天后才知道情況,卻又沒法和我聯繫,我當時沒手機,打的是公用電話。錢惠人就日夜呆在力公室等我把電話再打過去。待我再把電話打過去,和他聯繫上時,已是第四天了!啥都晚了,小盼盼已經被滿天星酒店的人糟踏了,十三歲的孩子啊,就……就……」 「什麼?你是說小盼盼被……被強姦了?這……這是事實嗎?啊!」 「是事實,對此我可以承擔法律責任!盼盼有可能被遣送站抓走,是錢惠人先想到的。我們就通過省城的關係順著這個線索追,一直追到買人的那家滿天星酒店,這才在第六天找到了盼盼。盼盼精神已經失常了,見面時連我都不認。錢惠人氣得差不多也要瘋了,找到省城民政局後,滿臉是淚打了那位接待局長—個耳光!可就是這樣,錢惠人也沒敢當著人家的面承認盼盼是他女兒,只說是他外甥女,背地裡抱著我痛哭失聲!馬廳長,不……不能說了,我……我的心都碎了!」 「孫女士,你擦擦淚,先平靜一下,該說的還得說,這不僅是你和錢惠人的個人隱私,更是一起嚴重的刑事犯罪,你不說清楚,這些犯罪分子就會逍遙法外!」 孫萍萍卻不願說了,「算了,事情已經過去了,滿天星酒店為這事自願賠了盼盼五十萬,這並不是錢惠人和我要求的,你們只要知道這事和錢惠人無關就行了!」 馬達卻激動起來,在房間裡走動著,臉漲得通紅,「怎麼能算了?孫女士,你剛才還在罵要錢不要臉嘛,難道你和錢惠人也為五十萬賣女兒不成?滿天星酒店的賠償是一回事,刑事犯罪是另一回事!強姦十三歲的少女,情節極為惡劣,該抓的要抓,該判的要判,遣送站那些失職瀆職的烏龜王八蛋也得撤職開除黨籍!」 孫萍萍大哭失聲道:「馬廳長,你……你把我的,裡話都……都說出來了!」 馬達益發激動了,「孫女士,我現在向你表個態:這事我管定了,如果不能將這幫犯罪分子—個個繩之以法,我馬達就不當這個副廳長了,就回家抱孩子!」想想,似乎又覺得有些奇怪,「老錢是怎麼回事?為啥不報案,就這麼忍氣吞聲?」 孫萍萍抹去了臉上的淚,「錢惠人不忍氣吞聲又怎麼辦?私生女的事不能公開,強姦盼盼的傢伙又不是滿天星酒店的人,全是叫不上名的嫖客,上哪兒找去?民政局那邊也有理由,還拿出了文件:允許組織被遣送的三無人員從事生產勞動,掙出遣送費,把盼盼賣給滿天星酒店竟是合法的,讓我們倒黴的小老百姓說什麼?!」 劉處長脫口罵道:「合法個屁!就算允許組織生產勞動,也不能逼人賣淫!」 孫萍萍的淚水禁不住又落了下來,「誰說不是呢?可民政局的人說,他們也不知道滿天星酒店會這麼違法亂來,以為是去當服務員的,所以,酒店給了五百元,也就把盼盼賣給他們了!再……再說……」搖了搖頭,飲泣著,終於沒再說下去。 馬達不依不饒,又盯了上來,「再說什麼?孫女士,你爽快點好不好?」 孫萍萍這才被迫說了,「再說,滿天星酒店的情況也……也很複雜,大股東是你們找過的那位陳總,二股東是誰,你們可能不知道,就……就是錢惠人的親姐姐錢惠芬,是盼盼的親姑媽啊!滿天星酒店的法人代表雖然是那位陳總,具體經營人卻是錢惠芬,她是負責承包的經理,盼盼被逼著賣淫,全……全是她—手造成的啊!」 「竟……竟然有這種事?啊?親姑媽逼自己的親侄女賣淫?」【阿彌陀佛,這種事還真有,算不了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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