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達書庫 > 張欣 > 婚姻相對論 | 上頁 下頁
十七


  好好地睡了一覺,晚上,尹修星和艾強一塊吃晚飯。依舊是葡萄美酒夜光杯,但兩人都有點興致索然,各懷心事。艾強道,他要做的第一件事是跟蔡浮萍離婚。尹修星吃驚道,「有沒有搞錯,蔡浮萍為你出來,就差沒給人下跪了,而且傾其所有……」艾強打斷他的話道,「我想來想去,這筆被查出來的受賄的錢只有蔡浮萍知道,我是用我媽媽的名字註冊的公司,這張支票是蔡浮萍下的賬,可以肯定地說是她告發了我。」

  尹修星道:「可她真的是四處奔走,到處求人,為你擔驚受怕……」

  「她沒想到事情會鬧這麼大,她也不想和我離婚,她這樣做的目的恰恰是想保住婚姻。」艾強如是說。

  對於艾強的說法,蔡浮萍沒有承認,但也沒有激烈地反駁,並且平靜地同意離婚。兩人黯然分手,蔡浮萍提著自己的小皮箱搬了出去,據說是租房子住,好像還是孟小湖幫她找的房東。

  她離開的時候,有點像人們熟悉的苦情戲,田月秀和軒軒都傷心地流下了眼淚。

  與此同時,尹修星與林紫淑正式分居。

  艾強離婚半年之後,曾被幾個蒙面人追殺,發生的地點是在采玲的住所。來人不由分說,舉刀就砍,艾強頭部中一刀,用手臂去擋又是三刀,身上也有三刀之多,采玲下意識地上前撲救,也被砍了兩刀。

  這之後又被人潑硫酸,由於他躲閃及時,只燒到了褲腿和鞋襪,這一場人間正劇逐漸演變成恐怖劇。

  艾強也曾去報過案,他堅稱沒有仇人或欠債,而且肯定地說是蔡浮萍所為。但派出所的人說,沒有證據也很難抓人。還有一個片警很沒水平地說,她怎麼搞你,你就怎麼搞回她!

  舊傷未了又添新痕的艾強,和采玲回江西休養了一段時間。

  孟小湖一直在勸蔡浮萍,叫她在感情上不要鑽牛角尖,更不應該採取偏激行為。蔡浮萍不承認她幹過什麼,只是說,即便是艾強殘廢了,只要能回到她的身邊,她都會對他好,也會十分滿足,她的確是愛他的。這第一次讓孟小湖親眼所見:愛,可以致命。

  在疲於奔波,時時警惕的日子裡,艾強消瘦得很厲害。工作沒有著落,母親神情淒苦,軒軒的成績直線下降,他和采玲處的時間長了,也是經常爆發爭吵,幸虧是同居,可以吵,也可以好。

  一天,他在廣州的家中接到一個陌生人的電話,他聲稱是被人花錢買凶來砍艾強。他在暗處,已見過艾強多次,覺得他是一個失敗、落魄且無辜的中年人,「砍你這樣的人對我來說都沒有挑戰性。」他叫艾強裝作被砍的樣子,以便他向雇主交差。按照行規,他死都不會說出雇主是誰。至於後面發生的事,可以參考作品《這個殺手不太冷》。

  蔡浮萍始終認為,她以自己博大的胸懷成就了艾強,她覺得男人有太多的缺陷和弱點,有天生的也有後天演變的,成功的男人都是女人孕育和培養的。她不能接受自己在做出巨大犧牲之後,得到的卻是背叛。說到她內心的死結和變態,請參看作品《玉卿嫂》。

  在金錢和良知之間,在污點當事人康哥和知識分子林紫淑之間,馬律師該怎麼做才不愧對自己的良心,又能拿到夢寐以求的美元?如果為了林紫淑的名譽、前程,為了尹修星的女兒、面子而把康哥送上斷頭臺,他能否在清夜微風的晚上不做噩夢?!

  可能你已閱讀過的作品《法網內外》足可以參考之。

  以上所提到的三個未知的後事,請發揮想像,恕不在本文論證之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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