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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三


  發財說,爹,您這觀點不對,簡化字古已有之,我在哪本字帖上見過,人家那「雲彩」的「雲」,「時間」的「時」,用的都是簡化字。

  金瑞說,人家那是行草,那個「天空」的「天」,草得一筆描下來像條長蟲,讓你還來不及簡化呢,比你有超前意識。

  王玉蘭說,假貨不怕,咱們把它當成真的不就行了?潘家園的老宋不是說了,貨不怕假,就看擱哪兒。

  金瑞冷笑一聲說,這回就是那個鬼精的老宋怕也救不了駕了,你看看底兒上打的這個「A」字,什麼是「A」,仿製品才打「A」,怕你在市面上以假亂真,廠家才打出這記號,這個物件說是今年上半年才燒出來的也極有可能。什麼小碗換大缸,你們還以為占了便宜呢!你們的心眼兒,抵不上金家老三的十分之一。

  發財說,怪道那個保姆只是虛張聲勢,並不真追。

  第二天一早兒,金瑞提著青花畫筒就奔了老三家,一來替發財賠禮道歉。二來索要瓷碗。碗當然沒要來,照舊又挨了老三一頓訓。老三倒沒指責發財的不是,只是說金家歷來是極要臉面的人家。把金家的東西拿到大庭廣眾去拍賣,讓人家比著賽地要價兒,實在是丟人現眼極了,金瑞縱然不覺得有什麼,他和他的幾個兄弟的臉面是掛不住的,所以他不能讓金瑞把家裡的東西,甭管值不值錢,拿到拍賣公司去。老三說,這個碗是金家的,老五拿它出去要飯,並不能說明就是老五的,就跟戲樓胡同的老宅一樣。老七現在住著,並不能說明這個宅子就是老七的一樣簡單。老三說,金家兄弟七人,兄友弟恭,怡怡親情,絕非小門小戶終日柴米油鹽的嘁嘁喳喳所能相比,你也老大不小的了,從鄉下攜來個雷劈的野種我尚不與你計較,到如今事業一無所成,德行一無所就,終日昏昏,半睡半醒,非但毫無羞赧,卻還要參與什麼拍賣,實在是乏味得很了。我的子侄輩不少,不爭氣的就是你一個,立愛惟親,立敬惟長,始於家邦,終於四海,一切總還要有個規矩……老三的話很明白,這個家無論形式上怎麼散,精神上,大小事物上,還是要他說了算!

  金瑞已不是以往迷迷糊糊的金瑞了,他不睬那些昧同嚼蠟的教訓,當即與老三就樞府瓷碗的所屬展開力爭,這一下就扯出來了老五,扯出來了不少陳年故事。在金家史料的掌握上。金瑞明顯處於弱勢,他繞不過老謀深算的老三,但有一點他很清楚。這個碗是他父親留下的物件。而不是金家大眾的東西。

  金瑞對老三說,您要不把碗給我,我只有到法庭上跟您說話了。

  老三說,我候著。

  九

  由此,金瑞由鑽研陶瓷而改為研究法律,從「民法」到「刑事訴訟法」,到「財產繼承法」,到「文物保護管理法」,到「治安管理條例」,從訴訟程序到訴訟費用,從訴訟狀的書寫程式到遞交方式,從律師的選擇到配合,無一不精加研究,細細琢磨。用王玉蘭的描述說,就連吃飯也要對碗裡的米粒推論一番所屬,以證明吃它的合法性。

  狀紙交到法院,第一次開庭,被告金舜錤沒有到庭,也沒有派代理人和律師,只是金瑞在原告位子上坐著,他旁邊是發財和王玉蘭。案件受理人對金瑞說這件事最好能調解解決,完全用不著上法庭。金瑞不幹,他說要爭就爭個山高水低,爭個水落石出,不達目的決不罷休……

  我在離開北京頭一天又去了一次九條,去看望正在官司中的金瑞。金瑞正抱著一本l998年最新出版的「法典」在查閱有關條目,見我進來,推開書,慌忙站起,倒茶敬煙,,親切熱情,恭而有禮。金瑞穿著牛仔褲、旅遊鞋,鞋帶系得一絲不苟,看上去顯得年輕了不少。家裡添了許多書,如王玉蘭所說,除了陶瓷就是法律,都是金瑞須臾不離的。家裡變化很大,卻又什麼也沒有變,細看那低窪的院落、斑駁的巨石、陳舊的家具、破爛的沙發、過時的暖瓶、不准的鬧鐘……一切照舊。

  惟獨金瑞,精神抖擻,神采煥發,目光炯炯。

  金瑞對我說,為了我的樞府瓷,也為了我父親,我要跟金家人幹到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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