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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十


  「哦。」他現在的樣子蠻誠懇。他想看出我拉的這個托詞牢不牢靠。「什麼音樂會?」

  「一個前衛歌劇。」

  「幾點鐘?」

  「十點。」裡昂付不起排練室租金,往往要等一些搖滾酒吧騰出來之後,花較少的錢去使用。

  「那還來得及先看場電影!」理查說。藍藍的目光中含有友情潛質的影子漸漸轉到光線裡,成了那種不知是真是假的美國式單純。白癡一般的單純。這單純使他白癡似的認為,他與我除了審訊者和被審者的明瞭關係之外,還能有任何不倫不類的關係。他笑了。理查好看的笑是浪費。做個便衣,這樣好看的笑容不是白白好看?

  「我已經約了那位作曲家朋友一塊吃晚飯了。」

  理查持續那個美國男孩明目皓齒的笑。他笑我一招不靈又換一招。

  他說:「我可以請你和你的朋友一塊吃晚飯,然後一塊去看電影,再去他的音樂會。」

  「那我得徵求他的意見。他原來只打算跟我單獨約會的。」

  理查的內心跑了個調。美國男孩的笑已消失,又是FBI便衣那種又酷又得體的笑了。這就是我要的。我不想受他身心內那個健朗、好看的美國男孩的勾引。我這人很容易受勾引。受我的審訊者勾引,事情會變得不三不四。

  「那只好改期了。」他說,不甘心地慢慢起身。他在想,這是個什麼朋友?他們的「單獨約會」是什麼意思?是戀愛還是即興豔遇?會給我的偵察帶來什麼?……我看他腦子裡的打字鍵僻裡啪啦響成一片。

  理查穿上風衣,戴上帽子。他穿風衣非常帥,有股戎馬式的高雅。

  「祝你有個好週末。」他打著官腔,徹底恢復成一個幹練的便衣。

  我說:「也祝你。」

  理查走到門口,隔著轉門的玻璃看見匆匆走來的裡昂。裡昂穿著黑色高領毛衣,外面一件破舊的摩托夾克,馬尾辮剛剛梳過,不顯得太與社會作對的樣子。理查一看就知道我說的音樂家便是這一位。他從旋轉門的另一邊折回餐館,見裡昂正和我擁抱問候。

  「我的手套是不是忘在這裡了?」理查看看我,又看看裡昂。

  我忙對裡昂說:「介紹一下,這是理查·福茨先生;這是我的朋友裡昂。」

  裡昂微微點頭一笑,只是為了幫我把一項禮貌做完整。理查伸出手,伸向裡昂。兩人都麻木不仁地講了句「認識你真棒」之類的話。不知理查對我的介紹怎麼想的;他和裡昂的身份區別在於:一個是我的朋友,一個則不是。

  「聽說你是作曲家?」

  裡昂縮回手,看著這個穿風衣,穿西裝,打領帶的年輕男人。他想,難怪我在介紹時沒提他的身份;他的確身份含混,因為滿馬路都是風衣、西裝、領帶。

  理查假裝有興趣地問幾句有關歌劇的話,裡昂不願無禮,有問必答。理查心想,這個自認為文化精英、與社會主流對立的小子狂什麼呢?這樣的藝術癟三芝加哥的夜晚到處都是。音樂家、畫家、詩人,那都是他們自己稱自己罷了。理查為我擔心:你可別去跟他摻和,他比乞丐只高一個臺階。他還在想,她和這個藝術癟三到底怎麼回事?得承認,他癟三歸癟三,氣質還不壞。

  我把菜單遞給裡昂說:「你可以點這個杏仁清炒蝦,因為蝦是今天剛運到的,不是冰庫裡放了一個月的。而且因為這是個清炒菜,廚房會用新鮮的油。不然他們用炸過污七八糟的東西的油。」

  理查忽然間裡昂:「你們倆認識不久吧?」

  裡昂說:「給我點個辣的玩藝兒,隨便什麼玩藝兒,越辣越好。」

  我說:「這兒有個香辣雞翅。」我把臉轉向理查:「要和我們一塊吃晚飯嗎?」你知道我半點邀請你的意思都沒有。

  「不,謝謝。很羡慕你們,能常常去音樂會。」理查說,「你們是在音樂會上認識的?」

  「不是。」你知道我們沒那麼高雅。「我們不是在音樂會上認識的。你要不要看看菜單?」你明白就好:我的確在攆你走。

  便衣福茨像是突然想起一樁急事,果斷地站起身:「我得先走一步了。」他轉向裡昂:「改天來欣賞你的歌劇。」

  裡昂無所謂地笑一下。多一個人或少一個人對他的音樂買帳,他絕對無所謂。我看著他倆握手,心想裡昂要問理查和我的關係,我該說什麼。但裡昂什麼也不問。便衣福茨走了之後,他馬上坐回去,端起菜單認真讀著。似乎剛才是個陌生人向他問路。

  我們要了兩個菜,加上稅和小費,共十六塊九角。我拿出三塊九角,在賬單上寫了我的名字,放在桌上。想了想,把九角硬幣拿回,換成一元鈔票,如果裡昂問我付這點錢是什麼名堂,我會把失業的事告訴他。但他一個字也不問。出門後他淡淡道了聲謝,告訴我他已很久沒吃這麼飽了。

  離他的排練時間還有兩個多小時。沿街某家燈光幽暗的酒吧在奏音樂,是慢搖滾,旋律被寒冷的夜晚吸去,只感覺打擊樂在人的內臟深處震盪。我們走過它的門口,正好有人剛進去,我看見裡面滿是暖洋洋的人影,一些白色裸露的肩膀浮在幽暗上面。

  你冷得夠嗆吧?裡昂忽然問我。

  天是夠冷的。我紅著鼻子對他笑笑。

  給你。他塞給我兩隻手套。

  我十根手指立刻被帶一絲潮意的溫熱所包裹。裡昂單薄的體溫這樣直接進人了我。手套右手的食指裂了個口,上面裹了一圈透明塑料膠帶。膠帶在寒冷中變得極硬;我無意中以它去撩頭髮,感到它像刀鋒一樣在我臉上刮過。

  這是王阿花幹的。他說。

  我怔了怔:什麼?

  用膠帶補手套。他說:王阿花用膠帶補牛仔褲,補所有的東西。

  我看一眼裡昂。他的日子裡有許多東西要補:該補些營養,該補些暖和……

  他又說:我當時說,肯定補不牢的。可是,已經兩年多了。

  我感覺到他臉上細膩的笑意。那是王阿花在離開他,投奔海青之前為他做的最後一件事。

  這時我們走到一個「自覺付費」停車場。裡昂的車停在裡面。一輛七十年代末的「福特」,引擎一發動它鋪天蓋地的轟鳴如同「攻克柏林」。車裡有股年代悠久的皮革味。我坐到左邊座位上,見面前小平臺上有個小鏡子。我拿起鏡子,又想,我這是幹什麼?趕緊把它擱回去。這個動作讓裡昂看見了。

  你想我這個車常有女人坐,是吧?

  是不是呢?我笑眯眯地看著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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