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達書庫 > 嚴歌苓 > 扶桑 | 上頁 下頁 | |
四十六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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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雙手握著冰涼的欄杆,這樣他可以不去摸這件深藍外套的前胸,那顆紐扣的空缺。 兩年後,他以一模一樣的姿式憑欄,讓駛往相反方向的船載回時,他記起那些被海水埋葬的報紙和深藍外套。這時他十七歲,對於自己身體中究竟隱藏多少種行為已經敢於正視了,包括一些無法理解的行為。他已經可以不發抖地去回想那個黑夜他自身行為的始末。它迅猛得幾乎沒有始末。那一大團人的手、足、身體、毛髮形成了一個整體,不由任何一個個體來控制始與末。 那個整體的本能、情緒代替了他的一切,他根本無法從中獨立出來。假如這一大團人當時是去投海,而不是糟蹋一個女人,他便也跟著去投海。隨同這個整體去做最危險的事,也比單獨去做最安全的事顯得安全。 正如他十二歲時被男孩子的整體裹進唐人區和中國妓院,當他認識扶桑這個迥異的個體時,他才從那整體漸漸分離出來。 兩年前,他從不去想這事,不敢去想那件少一枚銅扣的短外套。他從那時起絕對不穿類似的樣式和顏色,儘管那種半軍服款式的外套是他少年時惟一不反感的裝束。他想起那些日子自己由白癡一樣跳竄、耍鬧,仿佛拼命讓人們相信他仍是個孩子。也讓自己相信,某些禍孩子是不可闖的;即使闖了,作為孩子,性質與成年人也有天大區別。孩子闖再大的禍也不被看成罪行,普天下對於孩子都是寬容甚至護短的。於是,在從唐人區回來的日子裡,他竭力地頑皮活潑,製造一個孩童的形骸供自己躲藏進去,躲開自己那已漸趨成熟的良知的責問。 此時的克裡斯想,做一個孩子是多麼安全的事。任何罪過到孩子身上都成了過失,再大過失都可以被理解成過火的頑皮,抑或是惡作劇。並且,任何孩子,無論犯了多大過失,都有整整一生來改過,都可有足夠的新的開始。因此人們以及孩子自己都認為他是最犯得起過失的,他在時間上的闊綽可容他把罪惡當做過失來犯。然後他一步退縮回去,退回成孩子。 成年人都炫耀自己孩童時犯下的無論多惡劣的過失。他們甚至帶著溺愛的笑容揭露自己曾怎樣偷竊和偷情。即使他們在成年後仍幹這兩件事,他們卻只對遙遠童年的自己有足夠的勇敢與坦誠。 正像此刻十七歲的克裡斯,他有足夠的坦誠和勇敢來面對兩年前的過失。 他常常去想它的始末。去想扶桑那暖昧難懂的美麗。他和她之間的關係在此時來想,更顯得暖昧難懂。在回想和反思中,他越發勇敢和坦誠起來。像庫凱家的人一樣,他絕不逃脫良心的債務。庫凱家族的男人都有詩人那種鞭打自己良心的習慣,並且一面鞭打,一面去欠下一筆更重的良心債務。良心欠債和鞭打良心是詩人的必要素質,也是庫凱家男人最深的自得。 不同於庫凱家其他男人的是,在欠債和鞭打之後,十七歲的克裡斯想到了償還。那過失已絕斷了他和她之間的一切「下一步」。他永遠不會再去見她了。 這兩年中,他多次逮住自己正咕嚕著扶桑那種單調卻潛意無限的語言。他似乎在用這語言陪罪的同時開釋自己:誰能相信世上有那樣的憤怒,它卷起每一個人,帶動到一個群體中去,按那群體的慣性去行為。每個人都身不由己;每個人都只是一個小小的末梢肢體去實現這個群體的意志。每個人都逃不出群體對他的支配。 十五歲的克裡斯沒有逃脫這支配。他就那樣撲向了她。 他怎麼也想不到那會是她。 但他心裡的某處,有個不被承認的希望:這要是她,該多好!整場殘暴會因為他而多少變一點性質,而他也借這殘暴完成一件一直未能完成的事。假如她萬一對那裡暗中惟一的一點溫情有所洞察,有所記憶,她或許會感到一絲撫慰。那點溫情可以多少彌補那事的醜惡。那就是我,扶桑。 克裡斯從這想法中倏然抬頭。他強姦了她,因為那一刻他是想強行佔有她的。克裡斯愣住,他終於勇敢和坦誠到掘出內心這最了不起的秘密。難道他真的完全沒有意識到那個女性肉體是誰嗎?那麼多次透過一層綾羅對那肉體揣摩,對它的迷與魔的窺探,正因為他從沒有機會看見它徹底的赤裸,他才對它有一份非視覺的認識,此認識的敏銳與準確遠超過生理的視覺。他真會認出那肉體嗎?他或許企圖趁著黑暗,趁著不必承認的「認識」,把事情索性做絕。他也趁著那一毀到底的勇猛撕去他生性中的怯懦、多情、虛偽。 事情做絕就不再需要去忍受那份太折磨人的困惑;對於扶桑和大勇真正親和仇的困惑,對於唐人區彼此戮殺又相依為命的關係的困惑。事情做到那一步,他起碼可以從拖辮子男人們與裹小腳女人們的是非迷魂陣裡脫身了。讓這些人在相互殘害和相互奴役中去壯大吧,這不再是他想理解和能夠理解的事。企圖去理解、企圖去斷出正與邪只能使他喪失心智。 他把事情做絕,是因為他在黃面孔裡看不見一件絕對的事情,所有的是和非、曲和直都相互寄生、相互掩護、相互輪替更迭。 那件被他做到絕對的事情更滅絕了是與非輪替更迭的可能性。 從倫敦啟程前,克裡斯收到多爾西的信。她說拯救會將開辦學校,專為教育中國人。她請求克裡斯接受這份半貢獻半謀生的教職。幾天的猶豫,克裡斯答應了。考大學之前,他有點資歷是好事。他同時也把它作為對扶桑的償還。 就這樣,如此一個克裡斯朝唐人區走來:帶著年輕男性誇張的老成,帶著對過失的無奈,以及自新的熱忱,他又踏進這熙攘的窄街。只有他淺藍眼睛裡的笨拙眼神;那看見什麼就不知怎樣移開的目光還透出他的童心。 克裡斯工作得十分賣力。他每天教四小時的英文,兩小時的美國憲法,其餘時間他准備考大學的課,或者和新交的朋友去一個馬球場打馬球。他和學生們也相處得自然和睦,女學生中有個叫愛米的,是個很聰慧的女孩,十五歲,一天到晚想考護理學校。他喜歡愛米,頭回發現她的腳像白種女孩一樣寬大善跑,他喜出望外地哈哈笑起來。克裡斯在計劃約愛米出去一趟。很快,他發現自己和愛米已不止出去一趟了,幾乎每個星期天下午,他都和愛米在太陽裡瞎逛、瞎談。他對愛米灰布裙子下的身體,只有淡薄之極的一點興趣,這點興趣僅夠維持他和她瞎逛瞎談。 兩個月裡,他成功地沒去想扶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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