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達書庫 > 嚴歌苓 > 扶桑 | 上頁 下頁
十五


  方圓千里的築路工場上,對於中國苦力的竊竊私語陡然揚起音量。原本就稀薄的太平在失去。

  中國苦力們也開始竊竊私語。他們說到逃離、放棄,但最後總把手擱到相互的肩上,壓一壓,說忍忍吧。他們憂愁地一笑,一天天依舊在太陽出海前走向工地。

  直到那個老伙夫掉了隊,才發現中國苦力成群結隊的必要。刹那間他已被三十多個白種工友圍攏。一隻手揪住了他的花白辮子。

  老苦力扭轉臉,憂愁地笑笑。

  這副每個中國苦力都有的笑容徹底激怒了原本只想戲弄他一番的白種工友們。

  這麼老了,他改不了奴性了。木棒砸下來。

  老苦力一頭一臉是血。別打死我,我老伴還等我回家喂牛,帶孫孫。他用亂七八糟的英語對他們說。

  你這只老田鼠,偷我們的國家,偷了往回寄,養你那一家老鼠!

  別打死我,我還有八十老母!

  打斷他腰,看他一天背一百筐石頭;打斷他手,看他一天鋪一裡的軌;打掉他的牙,看他吃一頓飯活三天!老苦力越來越矮小細瘦,一條腿布口袋似的掛在身後。

  行行好,別打死我。死了你們政府不讓我的屍首還鄉,我不能變成一罐子灰回家見我老伴;行行好,打得差不多就省省力氣……老苦力已什麼都看不見了,天地都是自己的血。

  一支煙時間,白種工友筋骨大舒地走開了。

  老苦力瞪著一片血的汪洋,用肺喊:別走啊,打到這樣子你們可不能走,行行好,幫個忙幫我把這口氣咽掉算了。幫個忙,再給我兩下就好……

  白種工友聽不見他了。幾個屁股上挎著匕首的也沒聽見他喊,否則這點忙他們還是很願意幫的。

  他死了?

  沒——有,他趴在那裡仔仔細細找他的牙。

  白種工友走遠,認為他不會死:他能忍一切就能忍著不死。

  緊接著來了場大雪。

  清晨,雪停了,一個騎馬人走到老苦力屍首旁,將他翻成仰面朝天。這人梳條粗黑的大辮,右手四個指頭上戴著肥大的寶石戒指。他後面還跟一輛小驛車,上面坐兩個女人,給白分、黑黛、紅脂塗畫得一模一樣。

  這人是城裡中國人從記憶中排瀉出去的阿丁。一如往常,他每次消失在海裡都換個新名字。這回他叫大勇。換個名,他自認為添了一個人的力量和智慧在身上。

  大勇把死得梆硬的老苦力抱到懷中,看看,嫌他的老臉太醜,動手將他花白頭髮抹向腦後,還不好看,他掏出一塊雪白巾子,啪地抖開,將那臉上的血拭了又拭,拭不掉,乾脆蓋上它。一般來說,他殺死的人都不會這麼醜。他會仔細抹淨血跡,抹齊頭髮,再抹去那一臉對死的驚恐或想不開,抹成個心平氣和的樣,他才心安。然後他會替他(她)扯正衣領,提起褲子。他認為死是最後一次登臺亮相,並是個永恆的亮相,一定不能醜。醜是不可饒恕的。死者不可饒恕,更不可饒恕的是生者。尤其他這個害了命的生者。因此被他留下的屍首都是體面乾淨。再慌著逃跑,他也得把這一套做完。

  這麼個老苦力,跟他無冤無仇,退回去三十年,他們可能趕過同一場集。大勇更不忍他死得這麼醜,帶這麼個愁苦和謙恭的臉,還給打得稀巴爛。

  他將他抱進驛車,對車上兩女人喊:大婊子二婊子,你倆下來。

  他拾起寫著洋字的紙。

  走了陣,大勇回頭,見兩女人邁著裹腳女子的八字步跟在車後踉蹌,凍紫的皮肉已透過粉脂。他會在小鎮把她倆賣出去,這一帶的小鎮上她們是千金。

  大勇此時登上山頭。往下看,中國苦力們黑黑的腦袋遍佈山窪。他們要翻過這個山頭,去工場上工。

  雪稀疏地打在大勇臉上。他多肉的嘴唇緊抿,目光極遠,從烏雲低壓的眼皮下伸出。在任何一個兇猛、歹毒的念頭出現之前,他就是這樣一副面孔,多思,又是絕對虛無,還有種廣漠的對於一切的無望。

  熟知他的人看見他此時的面孔,會疑惑這不是同一個人,或許更名改姓確使他具有不同的人格,大相差異的本質。

  在消失和再現過程中,更名改姓使他嘗到類似輪回轉世的快樂:對於你前一世名份下的血債命債風流債你都可以賴掉。久了,他也偶爾忘記他真的身世,以及他究竟是誰。

  一個臨水的村子,有個鄉郵員劃著雙槳順水而下,一月兩回。

  女人們都在水邊站一條線,千恩萬謝地從鄉郵員手裡接過出洋的丈夫、兒子,或兄弟寄回的錢。

  鄉郵員有時會說:有啊,阿基有信啊!

  一個女人便追著鄉郵員的小舟,如同追自己魂魄:有啊?有啊?

  鄉郵員不忍再逗她下去,噴出一聲笑,遞上個裝錢的信封。

  女人這時會將荔枝核朝鄉郵員臉上啐,卻因為适才身上給嚇軟,荔枝核啐出半尺遠便墜地。

  這個村子幾乎沒有男人。男人就是每月來的那只漂洋過海的信封。

  村子裡也沒有草房,那些信封裝的錢變成厚實的黑瓦,鋪上屋頂,給屋頂下一群女人遮雨擋風。

  十年八載,攢夠了路費的男人會回來,再走女人會大起肚子。他會在登金山海岸時將自己名字下留個空缺,留給肚子裡的兒子。若出了肚子是女仔,這空缺可以變賣,他們不圖賣高價,只圖賣出一張船票錢,容他們多回一次家,多讓女人大一回肚子。

  一天,村裡又走一批男人。到了晚上,有家人滿村喊他們八歲的阿泰。有人說,他看見阿泰跟那些出洋的男人去了。

  阿泰十五歲那年,偷兩匹馬從金礦逃走。逃到金山城裡,他便是個英俊、高大的少年,叫阿魁。

  阿魁白天在煙捲廠做工,晚上串門於妓院和賭館。欠別人的錢他拿命去賠,別人欠他,他索回錢還把那人死揍,用他自己的話說:我把他的天日都揍出去了。


學達書庫(xuoda.com)
上一頁 回目錄 回首頁 下一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