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芝加哥的警與匪


  芝加哥的警察是全美有名的。再通過好萊塢電影好意或惡意的誇張,警察們就聞名了全球。他們以龐大的體積、易怒的脾性、不苟言笑(近乎兇狠)的面容、對人性惡的廣博知識而體現的冷嘲而倦怠的眼神等這一切享有盛名。當然,還以他們同30年代兩位著名黑社會大佬奧克鵬與迪倫哲數次槍戰,以他們從這些戰役中建樹的傳統而聞名,而逐漸演化成了今天的這類近乎猙獰的警察面目。

  我第一次領教芝加哥的警察是在一九九〇年秋天,我剛剛到達芝加哥的第二周。我的學校在市中心,白天東南西北都是繁華。一到夜幕垂降,便只剩乞丐、酒鬼和警察了。偶爾見到一些行色匆匆的人,便是我們這類上晚間課的學生。這天我走出地鐵,發現白天的東南西北此刻都不算數了,我這邊突突,那邊撤撤,最後完全陷入了迷失。這時我看見馬路對面走來一位女士,下半截臉縮在豎起的大衣領子裡,步子乾脆迅捷。我馬上朝這位女職員模樣的年輕女子迎上幾步,用我膽怯的英文說:「Excuseme!……」她倒退半步,大聲道:「Leavemealone」(「別打擾我」或「請走開」)我看著己成為背影的她,被她無來由的發作弄得很委屈。我說:「對不起,我只想……」她頭也不回地說:「我也需要錢!我也還沒吃晚飯呢!」原來她把我當做向她乞錢的人了。我潔白的羽絨服、淺藍牛仔褲、黑髮披肩,算不上時髦,可也不該像個乞丐吧?我還想追著她為自己平反,但想到就要開始的課,就作罷了。早聽過人說芝加哥人的壞話,說他們暴躁無禮,這算有了驗證。

  原路又折回地鐵,見一個晦暗的人影斜在牆角,我以更像倒黴蛋的理虧聲音把我的問題向他提出。他說:「你已經在你的學校門口了,拐過這個街角就是。」我看見他兩個銀白的眼珠在一片暗淡中忽閃,心想好心人怎麼都去做了乞丐。

  我順著乞丐指的方嚮往前走了幾步,突然感覺有人跟了上來。回頭,正是那影子般的乞丐。他對我說:「我能給你買個漢堡包嗎?」我非常驚異,說:「什麼?!」他重複了他的話,也重複了那番快活語調。我告訴他我並不餓,謝謝他。他卻鍥而不捨了,追著我越來越快的腳步,話也越來越快。我想前面那位的不好客和這位的好客是否都正常?快到拐角處,兩個彪形警察出現了,馬上注視起我們這場荒謬的邀請和謝絕來。警察們真是高大呀,行走起來如兩座移動的炮樓。

  警察甲問我:「他想幹什麼?」

  我說(一臉要哭出來的笑):「他一定要請我吃一個漢堡。」

  警察們面無表情地攔下了他。我往前走了一截,聽見後面一聲金屬碰擊「哢嗒」。回頭,那位乞丐已被銬上了。他還想解釋什麼,警察請他閉嘴。警察的聲音不大,也不凶,是種被此類人和事煩透了的懶洋洋的語調。乞丐在兩個龐然大物的執法者手裡顯得毫無重量,像一堆碎布紮的。我想這不太公道,便忙折回來為他說情。我說:「他並沒有怎樣我。只是想給我買一個漢堡啊!」

  警察乙說:「他打擾了你。」

  我開始為他抱屈了,提高嗓音說:「假如我不是急著趕去上課,說不定我會吃他一個漢堡呢!」

  警察甲說:「那你就趕你的課去吧。」

  他們開始搜他全身,似乎並沒搜出一個漢堡的錢。現在我看清乞丐的面貌了。一個很瘦的人,眼睛大得不近情理,裡面竟有種近乎快活的目光。

  我想我怎麼也不能讓他就這麼給銬走了,我要進一步證明他的好意。警察甲卻說:「你閉嘴。我們可以決定他是否打擾了你。」我仍想強辯,但在他們那副殺人不眨眼的氣概下立刻灰溜溜地走了。不久聽身後傳來乞丐的聲音:「芝加哥歡迎你!」……「保重啦!」……「回見!」……「噢!別弄疼我呀!」

  這位乞丐居然看出我是芝加哥的客人,因此他那番未兌現的款待還是合邏輯的。比起那位叫我別打擾她的女職員,乞丐顯得動人多了。我也同時理解了女職員歇斯底里的反應,在這個時分的芝加哥,任何打擾都帶有點恐怖色彩。

  一天傍晚,我結束了下午的課乘地鐵回住處。我租的公寓離地鐵站僅有十分鐘路程,並且在傍晚時分並不冷清。我走到離公寓十多米的時候,發現有人跟上了我。回頭一看,只見一個十七八歲的男孩溫和地沖我一笑。他個子不大,偏瘦削,氣質中帶一股文弱。我立刻打消了戒備,拿出鑰匙打開公寓樓的大門。大門十分沉重,在我猛力拉它時,感覺自己的胳膊肘戳在了一個人身上。原來那個男孩也要進這座公寓。我想我大概碰痛了他,說「對不起。」他微笑說:「沒事。」非常禮貌的男孩。

  這樣我們就一同進了公寓,並一同步上昏暗的樓梯。我剛搬進此地不滿一個月,沒有閒暇瞭解左鄰右舍。我在上到二樓時問他:「你也住這裡?」

  他含糊地「嗯」了一聲。

  然而他並沒在二樓停住,一徑跟著我往三樓去。三樓的人我大致熟識,便問:「你是跟那個畫家學畫的?……」未等我得到答覆,我的脖子已被一條胳膊從側後方扼住。我這才明白自己放進來的並不是個溫雅男孩,而是個溫雅盜匪。我十分冷靜,拿出談判態度說:「你是想要錢吧?」

  他說:「是。」他將一件利器頂在我的腰上。大概是刀。

  我從書包裡抽出一個信封,裡面有五張二十元的鈔票。我把信封遞給他,說:「全在這兒了。回頭你慢慢數。」

  他接過信封,那件利器又抵得深一些,說悄悄話似的對我說:「不許嚷,等我下樓以後再嚷。」

  我說:「好的。」

  他輕盈敏捷,一步三格地下樓去了。我當然不會等他逃遠,馬上大喊「救命」!此樓充盈著溫暖燈光的家家戶戶全無反應。正是晚餐時分,每個家庭都圍坐在餐桌邊息聲斂氣地聽著我淒厲的呼救聲,同時用眼神相互制止援助行為:這圖景是我事後想像的,它是我對芝加哥的一系列失望中較重大的一次失望。

  年輕的搶劫者完成了逃亡之後,一位鄰居帶一絲羞慚對我說:「應該報警。」警察們在五分鐘後到達,又是兩個大漢,又是那副見多識廣的慵懶模樣。他們問了三遍前因後果。一個問,一個躬身在寫字臺上做記錄。正常尺寸的寫字臺在他的身材對比下,頓時發生了比例差錯。我一面述說經過,一面看那個伏在案上活受罪的巨人,那厚實龐大的臀部磐石一般,帶有粉碎性的摧毀力,緊緊鎖住它的褲子隨時都有綻線的危機。

  警察們認為錯主要出在我這裡:不該根據相貌、氣質、衣著的體面程度來判斷人的好與歹,因此他們對我缺乏同情是為我好。我想他們是有道理的,我對芝加哥的險惡遠遠沒有覺悟。

  第二天我來到鄰里的警察站,從一本相冊裡辨汄那個少年搶劫者。每一頁都貼滿了人的正面、側面頭像,密密麻麻的五官弄得我頭暈眼花。我合上相冊,對他們搖搖頭。他們又拿來另一大冊。幾冊看下來我要虛脫了。這個五官的海洋把我對那少年搶劫者最後的一點記憶淹沒了。

  那以後,我時而接到警方的電話,說新近逮捕了一批少年犯,問我可否配合他們,辨認出那個獵獲過我的少年人。我正為各門功課忙得不可開交,支支吾吾地推託了。我漸漸感到那一百元給我換來的是一連串不得清靜的日子。搶劫者不知去向,警察們就只能逮住我。我第三次來到警察站,站在一扇玻璃窗後面看審訊,據說玻璃的那一面是看不見我的。這種所謂的「配合」使我忙碌的生活又添了許多忙碌。每次「配合」結束,我儘量讓自己想開:我至少拿警察們練了英語。

  學期進入了嚴冬,晚間課結束後已近深夜,腳步踩在厚雪上都有了異樣的聲響。一天夜裡,四周靜得詭異,我總覺得靜謐中似乎不止我一個人的腳步聲。我卻不敢回頭去證實是否有個心存歹意的人在和我暗中做伴。我開始奔跑,越是跑越感到另一雙腳的足音。這時一輛汽車天降一般刹在我面前。兩個巨人警察刹那間出現在我身左身右。他們中的一個問:「你跑什麼?!」

  我這時發現那個跟蹤者純屬我的臆想,警察們把一個無緣無故狂奔的人看成某種嫌疑者是很自然的。我大喘著說:「沒、沒跑什麼。」

  另一位說:「上車。」

  我想,完了。他們冷漠地嚼著口香糖,為我拉開車門,我剛才一定跑得像個亡命徒在逃避捉拿,我知道跟警察強嘴是討苦頭吃,只能招來更糟的待遇。我在車上坐得很乖,眼淚死噙在眼裡:眼淚在他們看來不是眼淚,是伎倆。開車的警察突然問我:「你住哪裡?」口氣很硬。

  我戰戰兢兢說出地址,不一會兒,車停了。我一看,竟是我的公寓門前。「押」我的那個警察先下了車。替我拉開車門。他一尊金剛似的站在那裡,直到我走進公寓大門,他那不動容的面孔使我連句感激的話都難以啟齒。

  我離開芝加哥後,常對人講芝加哥給我的感受。我突然發現在自己描述芝加哥時含有類似懷戀的情緒。尤其當電影《絕命追殺令》在美國轟動後,我這個仇恨動作片的人也被TommyLeeJones扮演的警長震住了。他有著類似芝加哥警察的魅力。這魅力來自勇敢、冷酷、執法如山,還有那種為執法而殺人不眨眼的氣概。還有,就是知道自己很不討人喜歡而表現出的無奈的嘲意。

  原來,我對芝加哥的感情,包括著我對於芝加哥警察的感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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