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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身之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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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的軀體是肉做的,不能錘打,不能火燒水淬。可是人的靈性良心,愈煉愈強。孔子強調修身,並且也指出了修身之道。 靈性良心鍛煉肉體,得有合適的方法。肉體需要的「飲食男女」,不得滿足,人就會病死;強烈的感情不得發洩,人就會發瘋。靈性良心在管制自己的時候,得寬容,允許身心和諧。克制自己,當恰如其分。所謂「齊之以禮,和之以樂」,就是用禮樂來調節、克制並疏導。 孔子很重視「禮」和「樂」。《禮記》裡講得很周到,但《禮記》繁瑣。我免得捨本逐末,只採用《禮記》裡根本性的話,所謂「禮之本」。孔子曰「禮者,理也。……理從宜。……」(《曲禮》)這就是說,「禮」指合理、合適。禮「以治人之情。……」(《禮運》)喜、怒、哀、懼、愛、惡、欲,是人的感情,都由肉體的欲念而來,需用合理、合適的方法來控制。要求「達天道,順人情。……」(《禮運》)肉體的基本要求不能壓抑,要給以適度的滿足。這個適度,就是「理」和「宜」。孔子愛音樂,往往「禮樂」二字並用。「樂者天地之和也,禮者天地之序也……」「禮也者,理也;樂也者,節也;……言而履之,禮也;行而樂之,樂也。」(《仲尼燕居》)這就是說,感情當用合適的方法來控制,並由音樂而得到發洩和歡暢。 《論語》「顏淵問仁。子曰:『克己復禮為仁。……』顏淵曰:『請問其目。』子曰:『非禮勿視,非禮勿聽,非禮勿言,非禮勿動。』」(《顏淵十二》)這裡的「禮」,不是繁瑣的禮節,而指靈性良心所追求的「應該」,也就是《禮記》所說的「理」和「宜」。 人必需修身,而修身需用又合適又和悅的方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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