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達書庫 > 王小波 > 我的陰陽兩界 >  上一頁    下一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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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那一年我正在山西插隊。現在我長得人高馬大,相貌兇惡,過去就不是這樣。小時候我長得文靜瘦弱,還愛和女同學跳猴皮筋。以我到山西插隊時,我媽就睡不著覺。她以為我連窩頭都不會蒸,一定要餓死,假如沒餓死,也會被人欺負死。但是只過了一年,我就長了一嘴絡腮鬍子,活象一個老土匪,而且滿子詡是操你媽。這說明環境可以改變一個人,只要一年就能變得連他的親媽都認不出來。在鄉下時我很少吃窩頭,倒常常吃雞。老鄉們說,母雞見了我就兩腿發軟,暈倒在地,連被提走了都不叫一聲。這當然是過甚其辭。當時我雖然極具男性魅力,卻未必能迷倒雌性鳥類。

  那一年冬天我原準備在鄉下過冬,但是當地正好刮著很厲害的白毛風,燒炕的柴又不夠。我們五六個人擠在一個被窩裡,身上蓋上了所有的大衣。第二天早上起來,發現所有的大衣都從被頂上滾下來,掉到了尿尿的臉盆裡,凍成了鐵板一塊。我們中間沒有一個人有勇氣不穿大衣就到外面去生火,就在屋裡點火把那盆尿煮開,大衣拿下來。那氣味實在是可怕,把我的兩隻眼都熏壞了。出了這件事以後,大家都不好意思了;誰見了誰都是羞答答,因為六個堂堂的男子漢煮了一鍋尿,實在是丟人。這說明我們雖然長得象土匪,臉還是很嫩。約定了誰敢把此事傳出去就宰了誰後,我們就各奔東西。我跑回北京來,住在原來住過的地方。那地方原來是一所大學,裡面有很多人。當時叫作"留守處",裡面只住了很少幾個人。很大的院子裡到處是荒草,人們都下幹校了。李先生原來也住在這個地方,後來才搬走了。這地方原來每個人都認識李先生。

  現在應該說說那天我去找李先生的原委。我從山西跑回來,住在留守處,那院裡當時只有大崔一家住。這位大崔原來也是我們的鄰居。除此之外,他還是我爸爸的同事,李先生的老同學,長得人高馬大,笑口長開,一團和氣。大家去下幹校,家裡還有些東西,是得找個大家都放心的人看著。大崔實在是最合適的人選。他老婆也是我們院的人,所以一起留下來。剛回來我去找他借房子,管他叫崔叔叔,管他老婆叫阿姨。借到了以後就改了口,管他叫大崔,管他老婆叫大嫂。當然這房子不能白住,我也得幫人家幹點事,跑跑腿。所以大崔要找李先生,用不著自己去,告訴我一聲就得。當時我非常年輕,也沒有陽痿病。

  我從小就認識李先生。李先生從我小時候就在搞西夏文,而且我們兩家過去是鄰居,也記不清我第一次見到西夏文時是幾歲。所以我後來見到西夏文,也不覺得有什麼古怪。那種東西看上去很象漢字,筆劃多得叫人頭暈,很像是瘋子寫的,據說除了李先生,世界上沒人能夠讀懂。因為只有李先生能讀懂西夏文,所以他有大學問。但是他依然窮困潦倒,這是因為只有他能讀懂西夏文,所以他的學問就得不到承認。假如別人能先讀懂了西夏文,或許他的學問就有人承認,但是那又不是他的學問了。除此之外,還因為當時在文化革命中,北京城八百年的城牆被人拆掉了都沒人說個不字,還誰關心西夏文。除了西夏文,我還記得隔壁李先生那間房子老是煙霧彌漫,李先生的臉色老是那麼黃,好象得了黃疸病;李先生對我很凶。後來我才知道,過去李先生最煩有人不打招呼就到他那裡串門。但是後來我專到他那裡去串門,因為他反正沒膽子把我吃了。所謂串門,就是沒有事,跑到別人家裡去坐著。但是那一天我去找李先生可不是沒事,而是要告訴他,有人請他翻譯些文件。沒有稿,只有千字三毛錢的煙茶錢。李先生聽了很高興,馬上就跑去了。在大天白日下騎著他那輛古怪車子,身穿著一件再生毛料的古怪衣服(那種料子和麻袋片是一樣的),闖到那個原來是大學,當時叫留守處,而且人人認識他的地方去,並不是李先生的一慣作風。這是因為那個院子裡現在沒有幾個人。人多時,李先生總是天黑後才去的。這說明李先生雖然窮困潦倒,依然很面嫩。

  我和李先生熟,除了過去在一個院裡住過幾年鄰居,還因為不住鄰居後,他還是老找我給他修收音機。李先生有一台裡加牌的收音機,那收音機有小櫃那麼大,非常氣派。這說明李先生並不是一慣窮困潦倒,還有過有能買起收音機的時候。這傢伙晚上睡不著覺,想聽聽俄語台,但是聽不清,就鼓搗他的收音機,胡亂修改線路。直到那收音機慘叫幾聲再也不響了,他才安心睡覺。李先生會那一點三腳貓的無線電,正好能把響的收音機修到不響。我去給他修收音機時,先要把他自己加上的放大全拆掉。同時還告誡他說,別只想著加放大,這不解決問題。還要想到有干擾:國家留著你的收音機,可不是讓你聽那些烏七八糟的東西。李先生說,是,是。我不聽那些烏七八糟的東西,我只聽外語。但是國家不相信李先生只聽外語,還以為他要聽烏七八糟的東西,所以還是要給他干擾掉。李先生又不相信收音機聽不清是因為有干擾,老以為是靈敏度不夠,就老往裡面加放大。他的手還沒有我的腳靈巧,一加就把收音機加死了。然後他就找我來修。這件事循環往復,周而復始。直到鄰居揭發李先生偷聽敵臺,居委會把他的收音機拿走了方才告結束。我去找他那回,他剛剛失去了收音機。李先生見了我就說這件事,同時愁眉苦臉。我就安慰他說:這也好,省得再找我修。我這樣安慰過以後,他好象更傷心了。這件事證明了一個道理:薩特先生說得很對,他人是你的地獄。我是李先生的地獄。李先生也是我的地獄:被他捅過的收音機就象個馬蜂窩,焊過的線頭就象些包錫紙的巧克力球。修完了他那個鬼東西,感覺就象吃了憶苦飯,不單腸胃受,而且拉不出屎。

  李先生走了以後,我在他那間小房子裡還呆了好久,把他那一罐狗屁煙倒到了桌面上,把裡面的死蒼蠅、掃帚苗都挑了出來,然後又裝了回去。我看了半天李先生的西夏文抄本,挨個數那些字的筆劃。後來我從上面撕了一條紙,卷了一根煙,就替他鎖上門,回來了。時隔二十年,我還清清楚楚的記得,我幹了哪些事。但是我再也想不起來自己為什麼要幹那些事。大概這就叫手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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