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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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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在阿蘭的書裡,還有這樣的一段:那位衙役用鎖鏈扣住了女賊的脖子,鎖住了她的雙手,就這樣拉著她走,遠離了鬧市,走到了河岸上。此時正是冬去春來的時候,所以,河就是一片光禿禿的河床,河堤上是成行的柳樹,樹條嫩黃,在河堤下面背陰的地方,還有殘雪和冰淩。這個景象使女賊感到鐵鍊格外的涼。這個女賊不知道衙役要把她帶到哪裡去,只是跟著走。 實際情況卻是大不相同:公共汽車那一行人走到學校門口,圍上了很多的學生。他們就在人群裡走去,她雙手提著自己的東西,那些東西顯得很沉重,所以她在繞著走——除了走路之外,她想不到別的了。後來,當她鑽進警車時,才有機會回頭環顧了一下,看到了人群裡的阿蘭。因為看到了他,她微笑了一下,彈動幾根手指,作為告別。 阿蘭說,他覺得公共汽車是因為她的美麗、溫婉和順從才被逮走的。因此,在他的心目裡,被逮走就成了美麗、溫婉和順從的同義語。當然,小史逮他,不是因為他有這些品行,而是因為傳聞他手上有電,吃過雙棒,等等。但阿蘭願意這樣來理解。也就是說,他願意相信自己是因為美麗、溫婉和順從被小史逮了起來;雖然他自己也知道,這未必對。 15 阿蘭說,公共汽車對自己會被逮走這一點早有預感。她對阿蘭說過,我現在賤得很,早晚要被人逮走。而後來阿蘭感覺自己也很賤,這是中學畢業以後。 阿蘭到農場去了(也不一定是農場,可以是其他性質的工作,但這個工作不在城裡面)。他這個人落落寡歡的不愛埋人,這種氣質反而被領導看上了,上級以為他很老實,就讓他當了司務長,給大夥辦伙食,因此就常去糧庫買糧食。以後,他在糧庫遇上了鄰隊的司務長。那個人也顯得鬱鬱寡歡,不愛埋人。出於一種幼稚的想像,阿蘭就去和他攀談,愛上了他。這個故事發展得很快,過不了多久,在一個節日的晚上,阿蘭在鄰隊的一間房子裡,和這位司務長做起愛來。做了一半,準確他說,做完了阿蘭對他的那一半,還沒有做他對阿蘭的那一半,忽然就跳出一夥人來,把阿蘭臭揍了一頓,搜走了他的錢,就把他攆出隊去。然後他在郊區的馬路上走了一夜,數著路邊上被刷白了的樹幹,這些樹幹在黑暗裡分外顯眼。像一切吃了虧的年輕人一樣,他想著要報復,而事實上,他決無報復的可能性。誰也不會為他出頭,除非樂意承認他自己是個同性戀。到天明時他走進了城,在別人看他的眼神中(阿蘭當時相當狼狽),發現了自己是多麼的賤,他甚至覺得,自己是世界上最賤的人了。從那時開始,他才把自己認同於公共汽車。 16 阿蘭說道:初到這個公園時,每天晚上華燈初上的時節,他都感覺有很多身材頎長的女人,穿著拖地的黑色長裙、在燈光下走動,他也該是其中的一個,而到了午夜時分,他就開始渴望肉體接觸,仿佛現在沒有就會太晚了。夜幕降臨,華燈初上,使他感覺受到催促,急於為別人所愛。小史皺眉道:你扯這些幹什麼,還是說說你自己的事吧。阿蘭因此微笑起來,因為這是要他坦白自己的愛情。一種愛情假如全無理由的話,就會受懲罰;假如有理由的話,也許會被原諒;這是派出所裡的邏輯。公園裡卻不是這樣,那裡所有的愛情都沒有理由,而且總是被原諒,因而也就不成其為愛情。這正是阿蘭絕望的原因。他開始講起這些事,比方說,在公園裡追隨一個人,經過長久的盯梢之後,到未完工的樓房或高層建築的頂樓上去做愛,或者在公共浴池的水下,相互手淫。他說自己並不喜歡這些事,因為在這些事裡,人都變成了流出精液的自來水龍頭了。然而小史卻以為阿蘭是喜歡這些事,否則為什麼要講出來。作為一個警察,他以為人們不會主動地對他說什麼,假如是主動他說,那就必有特別的用意。總之,他表情嚴肅,說道:你丫嚴肅一點!並且反問道:你以為我也是個自來水管子嗎?阿蘭沒有回答,這個問題就這樣被岔開了去。他只是簡單他說,愛情應當受懲罰,全無懲罰,就不是愛情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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