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達書庫 > 王小波 > 2015 >  上一頁    下一頁


  現在我要承認,我對小舅的女朋友都無好感。但小舅媽是個特例。她第一次出現時,身上穿著制服,頭上戴著大簷帽,束著寬寬的皮帶,腰裡還別了一把小手槍,雄糾糾、氣昂昂。我被她的裝束給迷住了。而我舅舅出現時,手上帶著一副不銹鋼銬子;並且端在胸前,好像狗熊作揖一樣。就像貓和耗子有區別一樣,囚犯和管教也該有些區別,所以有人戴銬子,有人帶槍。一進了我們家,小舅媽就把小舅的銬子開了一半。

  這使我以為她給他帶手銬是做做樣子。誰知她順手又把開了的一半鎖到了暖氣管上,然後說:大姐,用用衛生間,就鑽進去了。我舅舅在那裡站不直蹲不下,半蹲半站,羞羞答答,這就使我犯起疑惑,不知發生了什麼事。過一會兒小舅媽出來,又把我舅舅和她銬在了一起,並排坐在沙發上。我覺得他們好像在玩什麼性遊戲。總的來說,生活裡某些事,必須有些幽默感才能理解。但我媽沒有幽默感,她什麼都不理解,所以氣得要死。我有幽默感,我覺得正因為如此,小舅媽才格外的迷人。

  我一見到小舅媽,就知道她很辣,夠我舅舅一嗆。但不管怎麼說,她總是個女的,比男的好吧。在陽臺上我祝賀我舅舅,說小舅媽比他以前泡過的哪個妞都漂亮。我舅舅不說話,卻向我要了一支煙抽。根據我的經驗,我舅舅不說話時,千萬別招惹他,否則他會暗算你。除此之外,他那天好像很不高興。我和他銬在一起,假如他翻了臉打我,我躲都沒處躲。我舅舅吸完了那支煙,對我說:這件事是福是禍還不一定;然後又說:回去吧。於是我們回到臥室裡,請小舅媽開手銬。小舅媽打量了我們一通,說道:王犯,這小壞蛋長得真像你,大概和你一樣壞罷──舅媽和外甥講話,很少用這種口氣。除此之外,我舅舅把那支煙吸得乾淨無比,連煙屁股都抽掉了。這說明他很需要尼古丁。因為他很能混人緣,所以到了任何地方都不會缺煙吸。如今猛抽起煙屁來,是個很不尋常的景象。總之,自我認識小舅,沒見過他如此的低調。

  現在必須承認,年輕時我的覺悟很低,還不如公共汽車上一個小女孩。這個女孩子身上很乾淨,只穿了個小褲衩,連裙子都沒穿。不穿裙子因為她母親以為她的腿還不足以引起男人的邪念,穿褲衩是因為腿上面的部位足以引起男人的邪念。小舅媽押著我舅舅坐公共汽車,天很晚了,車上只有六七個人。這個小女孩跑到我舅舅面前來,看看他戴著的手銬,去問小舅媽道:阿姨!叔叔這是怎麼了?小舅媽解釋道:叔叔犯錯誤了。這孩子愛憎分明,同時又看出,我舅舅是銬著的,行動不便,就朝小舅媽要警棍,要把我舅舅揍一頓。小舅媽解釋道,就是犯了錯誤的叔叔,也不是誰都能打的;那孩子眨著眼睛,好像沒聽懂。小舅媽又解釋道:這個叔叔犯的錯誤只有阿姨才能打。這回那孩子聽懂了,對著小舅媽高叫了一聲:討厭!你很沒意思!就跑開了。

  說到覺悟,最低的當然是小舅。其次是我,我總站在他一邊想問題。其次是我媽,她看到小舅媽銬著我舅舅就不順眼。再其次是小舅媽,她對小舅保持了警惕。但是覺悟最高的是那個小女孩。見到覺悟低的人想揍他一頓,就是覺悟高了。

  我舅舅的錯誤千條萬緒,歸根結蒂就是一句話,畫出畫來沒人懂。僅此而已還不要緊,那些畫看上去還像是可以懂的,這就讓人起疑,覺得他包藏了禍心。我現在寫他的故事,似乎也在犯著同樣的錯誤──這個故事可懂又沒有人能懂。但罪不在我,罪在我舅舅,他就是這麼個人。我媽對小舅舅有成見,認為小舅既不像大舅,也不像她,她以為是在產房裡搞錯了。我長得很像小舅,她就說,我也是搞錯了。但我認為不能總搞錯,總得有些搞對的時候才成。不管怎麼說吧,她總以為只有我能懂得和小舅有關的事──其實這是一個誤會,小舅自己都不知自己是怎麼回事──所以把我叫到廚房裡說:你們是一事的,給我說說看,這是怎麼回事?我說:沒什麼。小舅又泡上了一個妞,是個女警察。他快出來了。我媽就操起心來,但不是為我舅舅操心,是為小舅媽操心。照她看來,小舅媽是好女孩,我舅舅配不上她──我媽總是注意這種配不配的問題,好像她在配種站任職。但是到了晚上她就不再為小舅媽操心,因為他們開始做愛──雖然是在另一間房子裡,而且關上了門,我們還是知道他們在做愛,因為兩人都在嚷嚷,高一聲低一聲,終夜不可斷絕,鬧得全樓都能聽見。這使我媽很憤怒,摔門而去,去住招待所,把我也揪走了。最使我媽憤怒的是:原來以為我舅舅在習藝所裡表現好,受到了提前畢業(或稱釋放)的處理,誰知卻是相反:我舅舅在習藝所表現很壞,要被送去受懲誡,小舅媽就是押送人員。他們倆正在前往勞改場所途中,忙裡偷閒到這裡鬼混。為此我媽惡狠狠地對我說:你再說說看,這是怎麼一回事?這回連我也不知是怎麼回事,可見我和小舅不是一事的。

  等到領略了小舅媽的高覺悟之後,我對她的行為充滿了疑問:既然你覺得我舅舅是壞人,幹嘛還要和他做愛?她的回答是:不幹白不幹──你舅舅雖然是個壞蛋,可是個不壞的男人。這叫廢物利用嘛。但是那天晚她沒有這麼說,說了以後我會告訴小舅,小舅會警覺起來──這是很後來的事了。

  小舅和小舅媽做愛的現場,是在我室的小沙發上。我對這一點很有把握,因為頭天晚上我離開時,那沙發還硬挺挺的有個模樣,等我回來時,它就變得像個發麵團。除此之外,在沙發背後的牆壁上,還粘了三塊嚼過的口香糖。我把其中一塊取下來,嘗了一下味道,發現起碼嚼了一小時。因此可以推斷出當時的景象:我舅舅坐在沙發上,小舅媽騎在小舅身上,嚼著口香糖。想明白了這些,我覺得這景象非常之好,就歡呼一聲,撲倒在自己床上。這是屋裡唯一的床,但一點睡過的痕跡都沒有。但我沒想到小舅媽手裡拿著槍,槍口對準了我舅舅。知道了這一點,還歡不歡呼,實在很難講。

  順便說一句,小舅媽很喜歡和小舅做愛,每回都興奮異常,大聲嚷嚷。這時候她左手總和小舅銬在了一起,右手拿著小手槍,開頭是真槍,後來不當管教了,就用玩具槍,比著我舅舅的腦袋。等到能透過氣的時候,就說道:說!王犯,你是愛我,還是想利用我?憑良心說,我舅舅以為對國家機關的女職員,首先是利用,然後才能說到愛。但是在槍口對腦袋的時候,他自然不敢把實話說出來。除此之外,在這種狀態下做愛,有多少快樂,也真的很難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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