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達書庫 > 王海鴒 > 大校的女兒 | 上頁 下頁


  收到這封信先不要回信了,我要去軍區政治部的衛生所了,正式調去。

  後天出島,等到了那邊有了具體地址馬上給你信。

  我懷孕了,還是這次探親時作的孽,它來得不是時候,你知道我正在准備考研,打算畢業後去軍區總院,做醫生終歸是在大醫院好,這下子全完了。本想不要,四處皆遭反對,他家裡,我家裡,還有他。在這種情況下我也只好豁上了。去衛生所那種地方業務肯定荒廢,利也不少,離家近,工作輕鬆,現在我再怎麼振作也抵不住肚子一天天毫不留情長大,孩子生出來還得養,一人在島上確實不行,去軍區總院的事只好再說。

  你是怎麼回事,跟上次信中提到的那人又散了?原因也說得含含糊糊:

  「才華平平,缺乏男子氣」,這也能算作理由嗎?才華平不平得看跟誰比,跟我比跟你比還是跟諾貝爾比?也許你說的是跟你比了。「他在他們班畢業出來的那撥人裡,也就是個中等。不論創造力,組織能力,開拓精神……」你在幹什麼,韓琳?考核幹部?提拔接班人?

  找個比自己強的——過去我們常這樣說,我們追求才華追求地位追求超群出眾。這完全是十八九歲少女的心情,是不瞭解生活的複雜性產生的天真,是普遍存在于女人中間的虛榮!靠別人證明自己,靠別人提高自己。可是韓琳,你是一個有事業、獨立性很強的人,你的價值已完全無須對方證明提高了啊!你需要的是一個切切實實的愛人,平等相處心心相通彼此關心體貼,而這一切不是「組織能力」「開拓精神」所能提供給你的!務必轉移自己的視點,把注意力放在一些不起眼的事上,比如他與周圍人的交往,對父母的心腸,對工作的態度等等。

  關於「男子漢氣」,我不知你所謂的男子漢氣是指什麼,指長相?不能是小個子、金魚眼、紅鼻頭?對長相的要求務必寬容。我以為只要不引起生理上的反感即可。告訴你,結婚後我最不重視的就是對方的長相了。相反,我討厭他的總是自覺不錯,可當年我為他的八字眉曾經是多麼遺憾啊!總之,這些東西在生活中實在是太沒意思了。

  也許,你指的是氣質,但氣質不是能一目了然的。謙恭不是無能,隨和不是軟弱,動輒臉紅的人也許恰恰是最堅強的人。對了,姜士安來咱醫院住院了,髖關節後脫位,演習時受的傷,手術挺成功,現外科正給他做皮膚牽引。知道人家現在是什麼了?團長!想像得到嗎?當年咱連那撥男兵裡最不起眼的一個成了最出息的一個——人不可貌相!韓琳,切不可形而上學,不可接受小說電影為我們提供的模式,不可有任何先入為主的成見!婚後與婚前對對方的判斷喜好有時常常相反,我現在最不能容忍的就是所謂男子漢的傲慢了!

  韓琳,我都要做媽媽了你還整天尋尋覓覓,說殘酷點,找對象有時如同做買賣,不適當的要高價錯過機會最終會使自己的商品大跌價的。婚姻遠遠不是你我所想像的那樣神聖,有點像買生活必需品,買不著好的,就買次的,因為必需。人生應當正常、完整。這樣說不是要你湊合,是要你實際。對你來說,對方能對你的事業、工作有所幫助固然更好,但一般來說只要無妨礙即可,要緊的是生活中的協調關心,望你會識別人,切不可把長處當短處,短處當長處。

  好了,就到這吧,我得睡覺了,明天還有手術。

  雁南

  姜士安跟我要了你的地址,他給你去信了嗎?

  又及

  姜士安當上團長了的事讓我頗生感慨,我們——我、雁南和他——同年兵,當年一同去了海島部隊通信連電話排,後來雁南上軍醫大學,我改行去島外的護訓隊,他仍留在島上連裡。他剛當兵時的樣子至今在我腦子裡還很鮮明:黑,瘦,矮,穿最小號軍裝手都露不出來,如今卻是團長了,手下有一千多號的人馬了,而他同年入伍的戰友們如我如雁南才只是區區營職幹部,差著多少?端的是人不可貌相世事難料命運詭譎!

  姜士安沒有給我來信。從連隊分手後他只給我來過一封信,那信我一直保存著,這並不意味著規格待遇,當兵後所有人的所有來信我都保存著,我有一種珍惜文字性東西的本能。那信給我的印象很深,因為該看的時候沒有看,事後才看,所以印象深。信中他這樣說:

  「今來信沒有別事,因咱們分別好長時間了也沒有通信,請原諒。今天正好過五一放假給你寫信。實在對不起你,走了好長時間也沒給你寫信,主要是懶,再說也不會寫信這些你該知道吧。

  「現在咱電話排正忙著出坑道,看起來到五月二十號就能出來,就能在地上面值班了,我們可高興了。你以後有機會來這裡看看吧。現在排裡的工作還不錯,就是不如你們在時活潑了,一下子冷清了好多。自你們走後同志們可想念你們了,有時因此事想得我(們)睡不著覺。」

  括號裡的「們」寫在「我」和「睡」之間的上方,打了個對鉤,是後添上的,反而暴露出了要掩飾的意思,接下去他說:

  「我爺爺給我定了個對象,家裡沒有女人照顧,不方便。他讓我回家看看,如都同意,就結婚,就可以讓女方來家裡住了。不回去是說不過去的,但我不想同意這事,不知你有什麼意見,請速回信。」

  那信我沒回,沒看完,第二頁掀開後瞄一眼下面的落款就放下了,就算是看完了,當時我還有三封信急著看呢。那時候通信是我們的生活主要內容之一,同時收到四五封信是常有的事,我看信的習慣是先從最沒有意思的看起。有意思沒意思一般從信封的筆跡和地址上就能判斷出來,準確率在百分之九十五以上。他的信比我預料的還沒意思,總共不到兩頁紙,卻用了大半頁紙在說為什麼沒有寫信,為什麼寫信,翻來覆去;字又難看。這「難看」裡兩層意思都有:潦草和醜。

  電扇在最高擋處呼呼旋轉,攪動起一股又一股的熱流。桌子椅子牆壁,摸摸哪裡都比手熱。泡腳的涼水都變成了溫的。看表,已經六點多了,肚子卻是一點不餓,天熱得人新陳代謝都停止了。我將雁南的信折好,收起。心想,得出去,隨便去哪兒,隨便幹什麼,否則,我會被這間小屋窒息。拿上紫花帆布挎包做道具,腳步再匆匆一點,人們就會以為我是去採購東西。

  剛一下樓,碰上了魏申申。

  「這不在家嘛,怎麼不接電話?」

  「你打電話了?」

  「無數次!你們這樓道的人,一點沒公共道德!……你幹嗎去?」

  「不幹嗎。」

  「上我那去?」

  「胖子呢?」

  「去新疆了,演出。……別說啊,他們劇院不知道,偷著去的。」

  「膽夠大的!」

  「那也是叫他們給逼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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