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達書庫 > 王安憶 > 荒山之戀 | 上頁 下頁 | |
十四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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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沒有比蜜月裡更甜蜜的了。他將過去忘了,也將未來忘了,被眼下實在的歡樂充滿和滲透了。從沒指望過的溫柔體貼。他這才發現他的肌膚已經饑餓了三十三年,渴望了三十三年。女人的愛撫是那樣令人激動,令人陶醉。「我要對你好。」他喃喃地對她說,「我要對你好。」他一迭聲地喃喃道。只有一輩子的,全心全意地對她好,才能回報她的溫柔的愛撫。他覺得,她的愛撫將他整個生命挽救了。他們幾乎是徹夜地溫柔著,只覺得時光過得太快。天藍的窗簾還沒黑透,便薄了,淡了,顯出窗櫺格兒的影子。房間僅只七平方米,硬從道具間擠出的一角,砌了牆,另開了門。可是,這於他們,是最美麗的房間了。每一件東西因為她的安置,都像到了家似的安適,又因為他從母親那裡承來的潔癖,擦拭得乾乾淨淨,嶄新的一般,無法掩蓋的破舊損傷就像是古樸的裝飾,反顯出別致。四尺寬的雙人床貼著南牆,差一點頂住頭腳,頭上剛好擠下一摞箱子。箱子上鋪了塑料布,放了一排樂譜,一張兩人的小照。北牆立了一尊大櫥,由於櫥門上鏡子的反射,房間好像加深了一些。櫥與床之間,是一扇窗,窗下一張方桌,鋪了潔白的桌布,桌下塞了四隻方凳。桌子對面是門,門邊是煤爐、碗櫃,一些吃飯家什。再沒有比這更溫暖更周到的小窩了。他幾乎以為他受了三十三年的苦和罪,就為了這一天的酬報。 他有了家了,他這才感到安全,感到了安心。他時時處處感覺到家的溫暖可靠的圍護。這圍護跟隨著他,包裹著他,使他勇敢了,開朗了。他竟不再懼怕與人接觸,不再怕與人交往。他慢慢地放下了武裝,鬆懈了戒心。家,將他在熙熙攘攘的世界裡狹窄地圈起,他的生活反倒開闊了。因為有了退避的後方,所以他甚至敢於作一點點進取的努力了。 他開始有了朋友,一些也是從南方來的,不甚得意的朋友。和他們在一起,他可以少一些自卑,因而也更自如隨和。他開始在自己的小窩裡請客,將方桌從牆根拉出來,靠著床,床上便也可以坐人了。她會燒菜,全是南方口味的菜,蛋餃線粉湯,茄汁排骨,青菜炒得碧綠,豆腐燉得雪白,一一端上桌子,文靜安詳地接受大家的讚揚,然後,似是無意地瞅他一下,溫柔地勸阻他喝得節制,他則甘心情願地收斂了。她的管束叫他覺得無比親愛,他願意像個乖孩子似的蜷在她懷裡,由著她溫存地責打。他多麼多麼地感激她啊! 她的腹部神秘地在凸起,她做了一件細條子的孕婦衫,套在毛衣上,顯得又天真又莊重。隨著腹部日益漸進的凸起,她變得更溫存體貼。似乎在培育嬰兒生命的同時,也培育了母愛。他在她跟前,竟學會了淘氣。晚上,她脫了鞋,靠在被窩上織著可愛得要命的小毛衣、小毛褲。他便也脫了鞋,將頭枕在她凸起的腹部。「別為了兒子,忘了丈夫。」他這麼說。她便用那織了一半的可愛的小毛褲、小毛衣,輕輕地打他的額、鼻、腮,手上依然勤快地織著。他便拾起線團,一縷一縷地給她扯線,東一句西一句地說著閒話,無聊得可笑。她不搭理他,由著他胡說,見他說得荒唐了,便微笑著欠起身子,俯下頭,用下巴在他額上摩擦一下。他望著天藍窗簾後面朦朧的月亮,想著小時候常聽的,早已忘了這會兒卻又想起來的故事,入睡了。醒來時,便發現自己原來躺在暖暖的被窩裡,一雙柔軟結實的手臂圍住他的肩膀,他是無比的安心而又幸福。 孩子出生了,是個女兒。他似還沒有享夠婚姻的歡樂,來不及去體驗父愛。又似乎是,他還沒嘗夠母愛,所以並不急於做父親。可是憑著他溫柔善良的天性,他還是愛這個臉兒皺巴巴的小東西,歡迎她參加自己的生活。而她,也決不讓他有一點被分割了愛心的感覺,不讓他覺得,那小東西正在與他分享她的溫情。而是叫他以為,從此有兩個女人在一起愛他,他更富有了。她心裡的愛是有增無減,幾乎源源不絕。她抱著女兒,讓他一古腦兒全部抱住,或是讓他抱著女兒,一古腦兒全部被她抱住。由於她深存的愛心,本是穩重自持的她,卻也生出無數溫情的小花樣。 夜深人靜,一大一小都睡著了,她凝視著他們,心裡的幸福與滿足是無法言說的。她將他們都視作了自己的孩子,都與她有著血肉的聯繫,那聯繫的形式略有不同罷了。大的同小的一樣,軟弱無依,她是他們的保護,她對他們有著不可推卸的責任。這責任來自血肉的聯繫,這責任使她快樂。她親親小的,又親親大的,覺得自己是世界上最最富有的人了。「我要好好地待你們。」她貼在大的耳邊喃喃地說,「我要好好地待你們。」她又貼在小的耳邊喃喃地說。要好好地待他們,來回報他們對她的依賴與親情。 雜樹林裡的月亮,從未有過地皎潔。 金谷巷的女孩兒,愛得自己都糊塗了。她想找一個人讓自己使勁兒地愛愛,看自己究竟能愛到什麼程度。 這天,她正坐在門前小凳上搓衣服,穿了一條花布睡褲。是偶爾聽見店裡的同事們在說,新建的歌舞團有幾個上海人,晚上穿了花綿綢的褲子,在院裡乘涼,真正把人嚇一跳,妖精似的,她立即去百貨大樓扯了綿綢,挑那些花樣素雅的,挑了一塊墨綠條兒的,又挑了一塊粉底紫碎花的,各自多扯了四尺,做個圓領無袖的褂頭,配在一起替換著穿。回家便裁了,褲子照西式制服褲那麼裁,只不過不上腰,穿鬆緊帶,這樣就可體了,那襠不會面袋似的垂著了。褂頭呢,掐了點腰。領口開得低低的,袖口卻長出幾分,罩住圓圓的肩膀頭,不會將腋窩都露出來,顯得那麼粗野。這兩套穿上,真是又惹眼又不會嚇人一跳。墨綠條兒的,文靜苗條;粉紫花紋的,鮮豔嬌嫩。一天一個樣地替換,叫人琢磨不透,不知該將她往哪個類型裡擱,哪個類型的好處都叫她得了,哪個類型的味道都叫她嘗了。坐在小板凳上搓衣服的這天,她穿的是那套墨綠條兒的。忽然,巷口走進一個人,一個男的,高高大大,穿了一身黃軍裝,卻沒有領章帽徽。他邁著很堅實的步子,一步一步走了過來。那個頭,那步子,有著一股軒昂的派頭,她不禁抬頭多看了一眼。這一眼卻認出,那正是她宣傳隊的高三同學,擂鼓的那個,光聽說去插隊,後來又說去當兵了,不料黃巴巴乾瘦的猴兒,出息得這樣威風。她不由有點怔怔的,待到他走到她的木盆前站住了,喊了她一聲,她才轉動了眼珠,似笑非笑,腮上酒窩動了動:「衣錦還鄉啊!」 他並不回答,卻向她打聽隔壁院子裡的女孩兒。她有些意外,進這個巷口的男人,幾乎都是為了找她而來。尤其是這樣威風的,又曾在一個宣傳隊裡處過的男生,便很自然地脫口問道:「找她做啥?」問過以後又有點後悔,覺著自己犯了賤,心裡有些憤憤的。 天暗,他沒覺察到她的表情,自然地回答道:「她哥和我在一個部隊上,托我捎回了東西。」 「那你去。」她說,說過了又懊惱,以為自己話多了,去不去和她有什麼相干,何苦要說這一聲。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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