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達書庫 > 王安憶 > 荒山之戀 | 上頁 下頁
十一


  金谷巷的女孩兒,相好了無數個,成了一城的風流人物。有傳說她把男的氣上吊的,也有傳說男的將她用刀剮了的。無論傳說怎樣,她既沒把人殺了,自己也活得極好。黃軍服早已不穿了,穿的是藏青滌卡的拉鍊衫,下身倒是一條黃軍褲,褲腿寬寬的,越往上越失了「軍」味兒,可體地包著腿和腰,足登丁字形的黑皮鞋,真是說不盡的窈窕又時新。相好確有幾個,不過她不叫那是「相好」,叫作「朋友」,既然不是相好,朋友多幾個也無妨。所以,她是非常地理直氣壯。任憑人在背後戳她的脊樑骨,她是該樂就樂,該玩就玩,生生要把人氣死。氣死也活該,她很快活。外面的傳說她全知道,又全不放在心上。她的心很寬,既是從來沒有的事,何必惱?這一惱倒像是真有了。既然是人家有心想造謠,那闢謠又有什麼意思?能辟得清嗎?她一顆小小的聰敏的心裡,還覺出那指她脊樑骨的人全是最妒忌她的人,妒忌她美、她的招人愛,妒忌有那麼多男人喜歡她、死心塌地地跟她,卻沒有人愛她們。一個女人沒男人愛,那可是最最不幸、最最悲慘的事了。所以她心裡不但不恨這些造謠誹謗的人,還有點真心的可憐,這便把她們更加激怒了,造出的謠言也更加聳人聽聞了。有說她早已打了有七八胎的,也有說她有她媽傳給的避孕的藥方,再睡多少男人看起來也是個女兒樣。

  要說睡覺這碼事,她自己心裡有數,無須旁人操心。她的「相好」,或者照她的稱呼,「朋友」,心裡也有數。和她在一塊兒,沒人少得了動這個念頭,卻誰也動不了這個念頭。她就像一條魚那麼活,又像個妖怪似的精靈。再怎麼的柔情蜜意,想要跨這個檻兒,卻萬萬沒門兒。她小小的心裡最知道,這是女人最珍貴的寶,是女人的尊嚴,女人的價值。別的都可以玩笑,唯獨這個不能鬆手。媽媽對叔叔好,叔叔也對媽媽好,可叔叔不敢對媽媽輕薄,對媽媽愛著,也敬著,若即若離著。她曾想過,媽要是將這個端了出來,叔叔也許早冷淡了,早將媽當個猜破了謎底的謎語,忘一邊兒去了。女人只有將這個藏著,才是神秘的,深不可測的,有著不盡的內容,叫男人不甘心離去,叫男人愛也愛不夠。她憑著聰敏和感覺,知道媽媽只和一個叔叔那個過,那叔叔便是她的父親。她雖沒見過,可知道那一定是個了不得的「好叔叔」,就憑媽給了他女人的那個,他能不好嗎?再說,一個女人要非得用這個才拿得住男人,那便是最無用的女人了。她這麼認為。她心想,自己不用動聲色,便能把個男人捏得滴溜轉,叫他長便長,叫他短便短。女人身上的法道多著呢,守住那最最寶貴的,也可算作一項法道了。她才不是那種沒轍的女人呢,不拿出這個,她照樣叫男人離不開她。這個,她得留著,留給一個她真正想給的人。這個人在哪兒?她心裡沒譜,也不去想。她是個只顧著眼前的女孩兒,因為她的眼前好,眼前美,眼前簡直妙不可言。她還沒玩夠呢!

  她覺得最好玩兒的遊戲,莫過於和男人周旋了。她決不是壞心腸的女孩兒,心底深處還可說是很善良的。可她就是喜歡玩,並且玩得很真誠,很投入,很忘我,很用性情,那就奈何她不得了。她不是存心要刺傷男孩兒的心,只是為了樂。刺痛了,看著他們難過,自己也不好受,甚至會落下淚來,那傷心落淚也叫她快樂,就好像一個人吃夠了甜的,有時也要嘗嘗苦的、辣的和酸的一樣。再說,她也不是白得男孩兒的愛和殷勤,她也給了他們溫柔,給了他們甜蜜,給了他們熱烈的眼神,給了他們有趣的逗嘴兒。有時候,也會遇到不那麼好對付的男人,那就像科學家遇到了難題似的,更令她興奮和激動。怎麼不順手她也要將這個項目攻克下來,而幾乎沒有她不成的。因為她深知男人的本性,連男人自己不知道的地方,都被她識得清清楚楚,憑著她的聰敏,更憑著她的天性。

  女孩兒自以為看透了所有的人,不料自己卻也被一個人看得透亮的清楚,那便是她的媽。年輕的時候,媽比女孩兒還俊俏,那年月,打扮的花樣又多,哪像如今,黃皮似的一張就叫人美不夠了。她知道,年輕時和男人周旋是又快樂又得意。可是年紀大了,也不必太大,眼睛邊的皮膚稍稍松了那麼一點兒,鼻凹裡的毛孔稍稍顯了那麼一點兒,嘴唇上的褶稍稍多了那麼一點,腦後的纂兒稍稍黃了那麼一點兒,這周旋便累了,吃勁了,費心思了。她指望著女孩兒先有個拿工資的活兒,再有個實心實意的主兒,她的心事便了啦。

  女孩兒卻盡是樂。

  輿論永遠比事實先行一步。當團裡的人都以為他們在談對象的時候,其實他們只不過在樂隊排練廳聊天;當團裡風傳他們天天早晚在小雜樹林裡手拉手散步的時候,他們才剛剛在她寢室燒酒釀蛋吃;當團裡已經批准他們私定終身,應許他們做兩口子了,其實他們這才終於去了小雜樹林幽會。因此,在他倆都還猶豫著不敢明朗表態的時候,外界就幫他們揭開了這層紗幕,促使他們的關係飛快發展。春節慰問演出之後,團裡給了遠路的職工放了探親假,他們便一起回了南方。他先跟她到了南京,與她父母見面,得到默許之後,才帶著她一起回了他的家。

  家住在一條窄巷深處,十幾戶人家,圍了一方天井,天井的石板地上,長了厚厚的青苔。一棵極高極大的槐樹,遮住了陽光,使得天井裡終年都是陰暗暗、濕漉漉的。他家住了朝北的兩間房間。母親雖是天性愛整潔,一刻不停地擦洗,也抵不住陰濕的空氣給每件東西布上暗綠的黴點。並且,越是洗刷得勤快,黴點的生長也越是迅速和茂盛。一走進房屋,一股陰冷的黴味兒撲鼻而來,簡陋的家具被堿水洗得發白,灑了黃黃綠綠黴點的布,剝了皮似的,顯出了寒酸。他羞愧得幾乎不敢看她,後悔帶了她來。可是這又是必要的一步,如果沒有母親的首肯,他是不能作最後決定的。母親的威望勝過了一切,他愛母親,也勝過了一切。早已是頂天立地的大哥,結婚之前,也必將大嫂的照片寄給母親過目。如果不走這一步,他們永遠不得安心。母親正坐在靠牆的方桌前,湊著後窗裡射進的一縷陽光在穿針。陽光落在那根棉線上,遊絲兒般的發亮。他叫了一聲「媽」,媽轉過臉來,止不住有點愕然地望著他,手裡仍然擎著那根金絲兒似的線,背後的窗口傳來水聲和嬉笑聲,那是公共自來水管,有人頭閃過。

  「媽。」她也叫道,比他更自然,也更平常。

  媽便放下針線,說:「洗洗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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