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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十三


  有沒有申請回避的,咹?審判長有氣無力地說,沒有申請回避的,那好,下面由公訴人宣讀起訴書。

  公訴人站起來。公訴人嗓子很緊,聲音又尖又細,高羊聽出他不是本地人。高羊專注地看著公訴人飛快翕動著的嘴唇,看著公訴人緊皺著的眉頭,漸漸把尿迫感忘記了。公訴人念了些什麼,他也弄不太明白,恍恍惚惚覺得起訴書裡的事與自己無有什麼關係。

  審判長放下茶杯,說:下面開始法庭調查,被告高馬,你在5月27日上午高喊過反動口號,煽動過群眾打砸縣政府沒有?

  高羊歪著頭去看站在離自己很遠的一個柵欄裡的高馬,高馬雙眼望著大庭的上方,那裡有一個旋轉的電扇。

  被告人高馬,本庭的訊問你聽清了沒有?審判長加重了語氣。

  高馬把頭放平,直視著審判長,說:

  我恨你們!

  恨我們?恨我們幹什麼?審判長苦笑著說,我們是以事實為根據,以法律為準繩,不冤枉一個好人,也不放過一個壞人。你不承認也不要緊,傳一號證人。

  一號證人是一個白淨面皮的小夥子,他站在證人席上,一隻手不停地揉著衣角。

  一號證人,你叫什麼名字?在什麼單位工作?

  我叫王金山,在縣政府司機班開小車。

  證人王金山,你要如實提供證言。如果作偽證要負法律責任,聽清了嗎?

  證人點點頭,說:5月27日上午,我的車送仲縣長的客人去火車站,回來時被堵在縣政府東邊五十米處。我看到罪犯高馬站在一輛牛車上,高呼:打倒貪官污吏!打倒官僚主義!

  證人下去。審判長說,高馬,你還有什麼說的?

  我恨你們!高馬冷冷地說。

  法庭調查持續了很長的時間,高羊腿打顫,頭發暈。審判長審問他時,他說:

  政府,俺該說的都說了,您別問俺了。

  審判長口裡吐著白沫說:

  這是法律規定,不能更改。

  審判長對這種大同小異的法庭調查大概也厭煩了,他草草地訊問了幾句,說:

  法庭調查結束,下面請公訴人發言。

  公訴人簡單地說了幾句就坐下了。

  下面請被害人上庭!

  上來三個手上纏著紗布的人。

  請被害人發言!

  被害人嗚嗚嚕嚕、嘰裡呱啦、嘁嘁喳喳。

  被害人發言完畢。

  各位被告,你們有什麼話要說嗎?審判長問。

  政府,俺老頭子死得冤枉啊!一條人命,一輛車,王書記只賠給俺三千五百塊錢啊,政府,俺冤枉啊……四嬸手拍著柵欄哭叫。

  審判長皺皺眉頭,說:

  被告方吳氏,你的陳述已超出本案範圍!

  四嬸說:政府,你們不能官官相護啊!

  被告方吳氏,你在法庭上大哭大鬧,是擾亂法庭秩序,我代表本庭對你提出警告!審判長煩躁地說,辯護人可以進行辯護!

  辯護人席上,站出了一個身穿軍服的年輕軍官,高羊感到此人面熟,卻想不起來在什麼地方見過。

  青年軍官說:我是中國人民解放軍炮兵學院馬列主義教研室正營職教員,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二十六條第三款,我有權為我的父親,本案被告人鄭常年辯護。

  大庭裡的廣眾活了起來,高大的穹頂上嗡嗡地迴響著,犯人們也左顧右盼,看著關在中間柵欄裡那個白鬍子老頭。

  肅靜!審判長大聲說。

  群眾靜下來,等著青年軍官講話。

  他起初面對著審判席,說:審判長,在我開始為我父親辯護之前,請允許我說幾句題外的話,當然,這所謂題外,並不是與本案毫無關係。

  我給予你這個權利!審判長說。

  這時他把臉轉向了聽眾,他稍微有些口吃,個別字眼也有些含糊,但他的語調富有感情,充滿感染力:

  各位法官,各位聽眾,自從黨的十一屆三中全會之後,農村形勢發生了巨大變化,我們天堂縣也毫不例外,農民的生活較之文化大革命期間,有了很大改善。這是有目共睹的。可是,近年來,農村經濟改革帶給農民的好處,正在逐步被蠶食掉。

  審判長敲敲桌子,說:

  辯護人,請不要離題太遠!

  謝謝審判長的提醒,我馬上進入實質性辯護。近年來,農民的負擔越來越重。我父親所在村莊,種一畝蒜薹,要繳納農業稅九元八角。要向鄉政府繳納提留稅二十元,要向村委會繳納提留三十元。要繳納縣城建設稅五元(按人頭計算),賣蒜薹時,還要繳納市場管理稅、計量器檢查稅、交通管理稅、環境保護稅,還有種種名目的罰款!所以有的農民說雁過拔毛。再加上近年來化肥、農藥等農業生產所需物資大幅度漲價或變相漲價,農民得到的利益已經很少。今年以來,這種種違背國家政策的現象到了令人無法容忍的地步,所以,我認為天堂蒜薹事件的發生不是偶然的。

  審判長抬腕看了看手錶。

  縣供銷社在收購蒜薹時,無理克扣農民,並且大開後門,優先收購縣社各級幹部的蒜薹,而無後門可走的群眾為賣蒜薹晝夜奔波,民怨沸騰。

  因為賣不了蒜薹,是這次案件的導火索,而根本的原因在於天堂縣昏憒的政治!

  審判長站起來,說:辯護人,你的發言已經大大超出了本案的範圍!

  我們換個角度來談。解放初期,我們一個區政府,不過十幾個工作人員,照樣把工作幹得很好。可是現在,一個隻管轄一萬人口的鄉政府竟有國家正式幹部、招聘幹部、勤雜人員六十餘人,加上公社這邊,將近百人。這些人當中的百分之八十,工資來源是農民向鄉政府繳納的提留!

  三中全會之後,實行了分田到戶政策,農民的生產根本無需幹部操心。幹部們便天天大吃大喝,吃喝的費用當然不需自己掏腰包!說句過火的話,這些幹部,是社會主義肌體上的封建寄生蟲!所以,我認為,被告人高馬高呼:打倒貪官污吏!打倒官僚主義!是農民覺醒的進步表現,並不構成反革命煽動罪!難道貪官污吏不該打倒?!難道官僚主義不該反對?!當然,我沒有得到被告人高馬的委託,因此我的發言也不是為被告人高馬辯護。

  你如果繼續進行這種宣傳,我將代表法庭剝奪你的辯護權!審判長嚴厲地說。

  我們請求法庭允許他發言!有人在後邊喊。高羊忍不住回頭,看到連大庭過道裡都站滿了人。

  肅靜!審判長高喊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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