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達書庫 > 馬伯庸 > 顯微鏡下的大明 | 上頁 下頁
七〇


  不過這種「搞定」本身很昂貴,底層百姓無法負擔賄賂成本,只有王敘這樣的鄉紳、豪強以及富戶有能力做。有錢人越哭越富,窮人卻根本沒有哭訴的渠道。於是貧者愈貧,富者愈富。誠如顧炎武所言:「富戶操贏以市於吏,有富之實,無富之名。貧者無資以求於吏,有貧之實,無貧之名。州、縣皆然。」

  除了之前講的那些,這些人還有很多手段,比如虛報死亡、隱漏資產、改換戶籍、虛報災荒、捏甲做乙、浮收稅糧。總之,只有你想不到的,沒有他們幹不出來的。每一個手段背後,都是大量利益輸送。

  甚至連黃冊本身,都有大利可圖。

  黃冊的攢造,朝廷是不出錢的,由各地官府籌措資金,這筆錢自然也會攤派到基層百姓頭上。很多明代縣誌裡都有記載,一縣黃冊攢造的總費用,正常來講多則百兩,少則五十兩——注意這「正常」二字。

  百姓並沒有議價權,官府說收多少,就只能交多少。官府大可以找他們收取兩百兩,一百兩造冊,一百兩落入自己囊中,又成了一條生財之路。

  我說的這個假設,價格其實還保守了。

  萬曆二十年有一位黃冊庫官員途經河南,出於職業習慣,打聽了一下當地的黃冊業務,嚇了一跳:「聞民間有言,軍、黃二冊加派紙價,至千兩之外……大縣不過二三百里,小縣僅數十里。一里造冊一本,每本不過一二百頁(葉),紙價幾何,而動派千金耶?此非積猾之冒破,則為有司之垂涎耳!」

  一千兩造價的黃冊!

  貧窮和善良,生生限制了我的想像力。

  有如此花樣繁多的作弊手段,接下來的發展,不難想像。豪強鄉紳勾結裡甲胥吏,肆意塗抹黃冊,欺瞞中樞,在中間環節榨取利益,並大肆侵佔自耕農土地。

  如果社會有足夠的流動性,情況還不算糟糕。比如宋代不抑兼併,但商品經濟發達,戶籍寬鬆,老百姓尚且有別的出路。可大明的治政原則,是把民眾在原地死死釘住。這時候你再搞土地兼併,那真是要人命了。

  其結果就是,下層百姓負擔越來越重,限於戶籍逃無可逃,而朝廷所獲得的稅賦卻越來越少。反而是盤踞中間的這個利益集團,吸血吸得大大腫脹,形成血管裡的一個梗阻。

  當這些梗阻遍佈全身時,大明也就差不多了。

  海瑞海剛峰做過知縣,對底下這些弊情一清二楚。他有篇文章,專論裡長之弊:「(裡長)憑勢作威,當大役而有壯丁之重派,應卯酉而有連累之誅求。或混扶甲首,以顯售其奸詭之謀;或妄開甲幹,以陰行其賄賂之術。有錢者遍為回護,善柔者不行扶持。事兼利己,則同甲首作弊以欺府縣;事止利己,則假府縣名色而剝甲首。百計取錢,無心撫恤……」

  除了民戶的種種作弊之外,其他戶籍同樣問題多多。

  前面說了,大明戶籍除了民籍,還有軍戶、匠戶、灶戶等職業戶口,他們的黃冊是單獨冊立,並由各自主管部門管理。比如軍戶就有專門的軍黃冊,歸兵部負責。

  理論上軍戶可以免掉一部分徭役,可還有大量臨時性的雜泛差役,無法免除。更慘的是,他們是軍戶,還必須去應軍差,這負擔就更重了。

  比如說吧,每一戶軍戶,都要出兩個壯丁去衛所服役,一個作為正軍戰兵,一個作為輔兵余丁,後者在軍營裡勞動來養活前者。除此之外,家裡還得留一個繼丁,平時從事生產養家。一旦軍中的壯丁跑了或者死了,這個繼丁就得進入軍營勾補。

  勾補的規矩特別狠,如果你家裡沒有成年壯丁,就得把孩子登記入冊,還有個專門的名目叫「幼丁」。

  更有甚者,大明要求軍人不得本地服役,入衛補伍都得去外地。這一路上的盤纏給養,也得軍戶來承擔,更不用說還要受清軍官和各級長官的盤剝勒索之類了。

  負擔如此之重,軍戶所享受的福利卻十分微薄。按照洪武年的規定,民戶有兩丁人口,就能擔任小吏,而軍戶要五丁,而且最多只能讓一人為生員,上升通道頗為狹窄。

  其實軍戶也算良籍,可以參加科舉。歷代軍戶出身的內閣大佬不少,比如張居正、李東陽、高拱、趙志皋、王家屏等等。而且在整個明代科舉中,軍戶在庶吉士的比例也頗高。不過這些都是軍戶中的官員階層或富戶,一來家族擴大,有足夠人手;二來有錢,供養得起讀書人。

  對絕大部分底層小家小戶來說,光是應付勾軍就已經竭盡全力,哪裡還顧得上其他。

  上頭大概也明白軍戶的狀況,所以嚴令禁止離籍轉戶,軍戶子弟不得過繼、不得入贅。沒辦法,真放開了,估計人早跑光了。洪武年間,就有數萬軍戶逃亡;正統三年(1438年)有一個統計,當下在逃軍士的總數已高達一百二十萬人——天下衛所才多少人?可見軍戶生活之苦。

  這些軍戶最大的心願,就是轉成民戶,洗脫這些限制。雖然《大明律》嚴禁如此行事,但法律歸法律,架不住地方上的花樣百出。

  咱們再虛構一戶人家舉例,姑且叫張大吧。

  張大家是軍籍,籍在休寧縣附近的新安衛,家裡五口人。他實在受不了軍戶之苦,就偷偷聯絡了當地第五圖的裡長,央求入民籍。

  裡長帶著他找到休甯縣戶房的書手,送了二兩銀子。戶房這位書手大筆一揮,給第五圖的裡冊裡多加了一個戶口,將張大家的四口人都移到這個戶口之下。

  然後張家到衛所那邊,報了個全家死光,只剩一個張大的老母親。於是在軍黃冊裡,這家人只能掛去畸零戶,沒法應役了。等到張大的老母親一病故,這家人在軍黃冊裡徹底絕了,直接列入開除。張大一家,則洗脫成了民戶,幸福地在當地生活著。

  羅二也是軍戶,很羡慕張大的境遇。可他家裡沒錢,找不到落地的民裡。他一咬牙,帶著全家連夜跑了,一路從徽州跑到江西南昌府,謊稱是流民,置買田地,就地落成民籍。因為古代通訊不發達,沒有全國數據庫,原來的衛所縱然知道他跑了,也無可奈何。

  軍戶畢三也動了心思,可他不想離開原籍,只好另外想辦法。他眼看要去遠衛所充役了,就把自己大兒子入贅給近衛所的朋友,這樣至少有一人不用被勾補入衛。他臨走之前,恰好老婆又生了個小兒子,趕緊過繼給附近的民戶家——這些都是違法的,可黃冊總是人寫的嘛,使錢下去,總能解決。

  等把這兩個孩子都安頓好了,畢三就在充役的半路上失蹤了,據說是被盜匪殺死,死無全屍。軍中一查,他家裡沒有任何壯丁勾補,也只好作罷。畢三偷偷跑去一處寺廟出家,法號「三無」,混了個度牒返回家鄉,堂而皇之地還俗,以佃戶身份附籍在先前過繼了小兒子的民戶家裡。

  經過這麼一番眼花繚亂的操作,他們全家終於洗成民籍,再不必受勾軍之苦了。

  還有一種絕妙的辦法,叫「挪移」,對,乾坤大挪移的挪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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