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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五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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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論「甲首」還是「裡長」,不是由上級全權指派,也不是由基層民主選出。這兩個職位的選拔方式,居然是輪換制。 首先這一百戶人家按照丁糧多寡,排出一個次序。前十名的富戶,按照排位輪流擔任「裡長」一職,每戶任期一年,十年為一輪。 第十一名到二十名的十戶,則擔任甲首,每戶分管九戶人家——這九戶人家裡也包括不當值的裡長候選戶,他們的任期也是一年。到期後,由甲內人家進行輪換,十年一輪。 也就是說,以十年為週期,一圖之內的每一戶人家,一定會有一年擔任甲首,也有機會擔任一次裡長。 這一百戶人家,統一編入一冊戶籍檔案,叫作「小黃本」……啊,不對,「小黃冊」。這個制度,就叫作「裡甲制」。 每一年催辦稅糧軍需時,縣裡把命令下發至當值裡長,然後當值裡長會召集十個當值甲首,讓他們各自回去督促手下十戶(包括自家)交稅。嚴格來說,十個甲首能管轄到的,只是九十九戶,因為始終有一戶在擔任裡長。 你輪值到裡長這個職位時,並不意味著可以免除賦稅,反而要承擔額外的管理責任,如果管戶交不起,你還得替他們把缺額補上。為什麼要按富裕程度來選派裡長?就在這兒等著呢。 除了這些,裡長、甲首還得負責排解鄰里糾紛、文書作保、治安巡檢等瑣碎的庶務,其職能相當於現在的街道辦、居委會、公證處加聯防隊。 這些庶務,原來都是由當地富戶、鄉紳憑藉威望來主持的,幾乎每一個村裡都有一位土皇帝和幾家大族掌握著權力。 但是現在不一樣了,如今「皇帝輪流做,明年到我家」,人人有機會當「甲首」,有實力競爭「裡長」的人家也比從前多,小小一個鄉里諸侯蜂起,這土皇帝自然也就當不下去了。 而且每一百戶為一圖的強行劃分,把一些體量龐大的家族給分割開來。每一個分家都有自己的甲首和裡長要競爭,再想讓他們抱團可就難了。 裡甲輪換制的毒辣,可見一斑。 朱元璋的算盤打得很巧妙,皇權暫時下不去,那我就把你們的權力進一步切割切碎,分散給更多人。 一塊蛋糕,拿刀切蛋糕的人權力最大,大家都得聽他的;現在朱元璋扔過來十把刀,每個人都可以輪流切一下,原來切蛋糕的人自然權威喪盡。 它的精髓在於,把政府讓渡給紳權和族權的權力做了進一步細分,保證每一戶人家都有機會掌握基層權力。這一招看似讓基層更加分散,反而讓中央權威回來了。 更絕的是,無論裡長還是甲首,都是從一圖之民中遴選出來的。他們沒有官身,更沒俸祿,該職位的工作支出——比如小黃冊的製作費用——均由集體公攤。對官府來說,不需要承擔管理人員的成本。 如此一來,提高基層掌控力和減少管理成本兩個目標,不就都實現了嗎? 這個裡甲制的高明主意,不是來自戶部,而是來自隔壁單位的刑部尚書開濟。 開濟是洛陽人,曾經在察罕帖木兒麾下任掌書記,是個管理方面的天才,深悉人性。他把南宋流行於紹興的甲首法拿來改造了一番,遂成了具有大明特色的裡甲制。 【注釋】察罕帖木兒:元朝末年有著非凡軍事才能的將領,積極組織地方武裝在山西、河南等地鎮壓紅巾軍,後攻破韓林兒龍鳳政權的都城汴梁,升任河南行省平章政事,從一品,為貳丞相,掌軍國重事,是朱元璋非常忌憚之人。可惜,後被降將田豐、王士誠刺殺。金庸小說《倚天屠龍記》中趙敏的父親汝陽王,即以察罕帖木兒為原型。 掌書記:據《元史·百官志》所載,樞密院下設詳定使司,負責在四方獻策中擇其善者上報皇帝。司內置掌書記二員,正七品。察罕帖木兒執掌河南行省時,兼任河南行樞密院事,開濟為河南洛陽人,在其麾下任掌書記,掌管詳定使司內文書往來與記錄。 這個裡甲制度始創於湖州,然後在東南幾省試運轉了十年,效果相當不錯。朱元璋有了底氣,遂在洪武十四年正式開始在全國推行。 全國版的「裡甲制」,是以湖州版為基礎的2.0升級版,兩者的運轉邏輯基本一樣,但在細節上做了很多改良。 比如說,除了農村的「裡」之外,還設了兩個同級別的建制:城市的戶口,叫作「坊」;城郊戶口,叫作「廂」。再比如說,除了民戶之外,軍戶和匠戶也各自造冊,甚至有度牒的僧道等宗教人士,只要你有寺廟庵觀以及田產,就同樣得建黃冊,不得例外。 再比如說,一里所囊括的戶數,不再是一百戶,而是一百一十戶。 在所有的改動裡,最醒目也最深刻的一個變化是:裡長和甲首的職責不一樣了。 湖州「裡甲制」對裡長、甲首的職責描述,是「催辦稅糧軍需」「追征錢糧」。而在全國「裡甲制」的框架下,裡長、甲首多了一個職責。 倆字:徭役。 中國老百姓歷來要承擔兩種義務:一種是稅賦,要麼交錢要麼交實物;還有一種是徭役,要出人力。比如要興修水利,比如運送軍需糧食,再比如地方官府還有些迎來送往、日常修葺的瑣事,都要徵調人力來做。 這些活都是白乾的,沒有工錢,服役者往往還要自備乾糧。 徭役對百姓的壓迫,比稅賦更可怕。稅賦雖重,只要你辛苦耕種,總能湊出來。可一旦你去服徭役,自備乾糧是一重負擔;家裡損失一個勞動力,導致田地拋荒,是二重負擔;稅賦可不會因此而減少,最終成了三重負擔。對百姓來說,服一次徭役,等於三倍付出,這得多可怕。 但是官府又不能不重視徭役。沒有這些免費勞動力支撐,古代政府根本無法主持大型工程,無法維持府衙日常運作,更沒辦法在戰時組織軍事行動。 朱元璋建起裡甲制,就是打算以其為經緯,把徭役分配給每一戶人家,叫作「配戶當差」。明代徭役分成「正役」和「雜泛」兩種。正役是國家徵調的各項工作,除此以外都是雜泛,內容極為龐雜,如民夫、皂隸、庫匠、轎夫、傘夫、獄卒等。裡長和甲首最重要的職責,就是帶領一臉不情願的老百姓去輪流服這些徭役。 具體規則是這樣的: 全國版的一里之內,一共一百一十戶,分成十個裡長和一百戶普通人家。一百戶人家裡,每十戶立為一甲,甲裡選一戶為甲首。 這十個甲,要排定一個次序。每年都按次序派出一甲,也就是十戶,去應徭役,十年一輪換。不應役之年,叫作「排年」;應役之年,叫作「現年」。 到了應役之年,現年甲首帶著自己所轄十戶人家(含自家)所出的壯丁,到現年裡長那兒報到,然後一起前往官府,在規定時間去規定地點幹活。完成徭役後,甲首再把壯丁們帶回來。 也就是說,每一年,都有十一戶人家前往應役:現年裡長+現年甲(現年甲首+九戶普通人家)。十年一輪,正好一百一十戶都有份。 我們可以把這個全國版裡甲制理解成四個同心大轉盤: 最內一圈是十個天干年份,外一圈是十個裡長,再外一圈是十個甲首,最外一圈是十個甲。四個輪同時轉動,每一年,都能找到一個對應的裡長、甲首以及甲。 這樣一來,徭役就可以公平地攤派在每一戶頭上。這個設計,可謂巧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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