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達書庫 > 馬伯庸 > 顯微鏡下的大明 | 上頁 下頁
一九


  這些大的協濟,都是因事而起,事完了,錢就不用給了。可還有一些瑣碎的小協濟,雖屬臨時征派,可久而久之,遂成定規,變成一項長期性的稅負。這是大明稅制的一個特點,很多科目因循成例,輕易更改不得,日積月累,形成無數散碎、複雜的短鏈條。

  這些瑣碎協濟,往往與軍事密切相關。因為軍方的駐屯調動,不依行政劃分而行,經常跨數府數縣。比如兵備道副使馮叔吉這個「應、安、徽、甯、池、太六處兵備」的頭銜,就是依長江而備,跨越六府。若想尋求地方支援糧餉,非得靠徽寧兵備道來協調。

  因此,兵備道對各地的協濟情況掌握得最全面。

  按照那位官員的建議,請兵備道出面,清查一下協濟費用,看哪一項有不合理之處,取消便是。

  兵備道也想儘快從這個泥沼裡脫身。於是在副使馮叔吉的授意下,兵備道清查了一遍賬簿,很快從中挑選出一個科目:協濟金衢道解池州府兵餉銀。

  這個科目光看名字就挺奇怪的。

  金衢道全稱是領金華、衢州、嚴州兵備道,它的駐地在衢州府,和徽州府沒什麼關係。徽州為什麼要給它兵餉?而且這筆銀子不是解往衢州,而是解往池州,那裡明明是徽寧兵備道的駐地。

  明明是徽州協濟金衢道的費用,卻要送去徽甯道的池州,這賬目流向也太亂了吧?

  仔細一查,原來這也是一個歷史遺留問題。

  早在嘉靖三十四年(1555年),為了防倭,朝廷設立了應天兵備副使,統一協調包括徽州在內的長江防務。到了四十一年(1562年),這個機構被裁撤,卻沒有下家來接盤。徽州府在那段時間,處於沒有駐軍保護的空白期。

  本來朝廷覺得倭寇氣焰不復往日,徽州地處內陸安全得很,這事不用著急處理。沒想到好死不死,到了嘉靖四十三年(1564年),徽州突然鬧了一次礦上騷亂。一群來自金華的礦工化身流賊,沖入婺源縣大掠一番,徽州六縣為之震動。

  當時的應天巡撫劉畿手裡無兵可派,遂移文鄰近的金衢道,希望他們就近協防。協防需要兵餉,這筆錢自然得是徽州府出。於是徽州府專門安排了一筆兵餉,每年解送衢州。

  後來到了隆慶六年,朝廷設立了徽寧兵備道,把徽州防務從金衢道接回來。按說這筆餉銀該隨之轉過來,相應科目名稱也要修改,可徽寧兵備道打起了小算盤,覺得可以從中漁利。

  首先,徽寧兵備道先從徽州府徵收一筆兵餉銀,于情於理這都是應該的,程序上沒有任何問題。然後徽甯兵備道給金衢道移文,說徽州防務我們接手了,兵餉銀以後歸本道所用。金衢道覺得這也合理,辦了移交手續。

  最關鍵的手法來了:徽寧兵備道並沒告訴徽州府,兵餉發生了轉移,反而要求徽州府在「協濟金衢道兵餉銀」中間加上「解池州府」四個字,意思是,以後你們交給金衢道的兵餉銀,送到池州來就好啦。

  徽州府非但沒覺察這個小手段,還覺得挺高興。因為解送兵餉本身也是有成本的,送到池州比送到衢州可近多了,這麼一改「解池州府」,我們還省了一筆運輸費呢。闔府上下,都讚頌兵備老爺體恤民情。

  經過這麼一番操作,徽州府每年要交兩筆兵餉銀,名義上一筆給金衢道,一筆給徽寧道。其實金衢道早就收不到了,這兩筆銀子都要解去池州,落入徽寧道手裡。

  說白了,這算重複徵稅。

  有人也許有疑問,交兩次錢,徽州府難道傻嗎?

  奧妙就奧妙在這兒了。從徽州府的財務角度來看,這是兩筆不同的支出,一項是給外地駐軍,一項是給本地駐軍。如果不知道「協濟金衢道」的前因後果,根本看不出兩項其實是同一項。

  要知道,在一個龐大的官僚機構裡,政策的執行是有慣性的(比如說在大明)。政策一旦形成慣例,即使周圍情況發生變化,官員仍舊會機械地繼續執行,不會主動求變,甚至畏懼變化。所謂「祖宗成法」,就是這麼來的。

  徽州府一直在交納「協濟金衢道兵餉銀」,這已經形成了一個習慣。既然沒人通知取消,那麼就繼續交下去好了,也沒人追究它是怎麼產生的。那筆絲絹稅也是同樣的道理,歙縣不也默默地交了兩百年嗎?

  大明的正稅不多,雜稅和隱形稅卻無比繁重,其中很大一部分,就是通過這種方式在體制內悄然形成的。積弊一旦生垢,便難以清除,積少成多,演變出無數散碎、複雜的短途稅鏈,賦稅比賬面上要沉重數倍。

  看到這裡,我們大概能明白,六縣為什麼糾結於這些稅目數字了。

  並非只是因為他們熱愛興訟,實在是負擔太重,不堪承受。從這次爭議中能看到,除夏稅秋糧的正稅之外,徽州府還要徵收南京承運庫的人丁絲絹,給地方政府的六項均平銀,給工部、戶部的物料銀,還有各種各樣的地方協濟……

  若是再碰上徽寧兵備道這樣有私心的,上下其手,又運作出一筆額外的稅收,負擔就更大了。此前第一版太平府方案中,徽州官員甚至還想借機運作一下,增加一點官府辦公費。

  更可怕的是,這些數字,只是解到庫的稅額,還要加上途中的扛解、火耗、補平、內府鋪墊等,這才是老百姓最終要承擔的稅負。徽州府每年要向六七個部門分別解送稅賦,每多一路,附加成本就會翻一倍。

  就這樣,地方雜稅和臨時稅不斷增加,附加成本隨之提高,效率直線下降,整個體制逐漸變得臃腫無比,同時造就了大片舞弊空間。大部分稅額,就在這些煩瑣、細碎的流轉環節中,被各級操盤手們吸走。老百姓交的錢越來越多,朝廷收入卻不見增加,大部分都在中間環節裡被消耗了。

  長此以往,地方民怨沸騰,政府束手無策,最後的結果,就是調控失靈,天下大亂。

  張居正搞的一條鞭法,治標不治本,它無法從根本上改變大明產生「雜稅」的機制,只能略微擴大稅基,把問題的爆發拖延一段時間罷了。

  大明滅亡的原因,徽州府的這筆小小稅賦,應該是一個很好的啟示。咱們書歸正傳。

  前面說了,「協濟金衢道解池州府兵餉銀」這筆稅銀,本身並不合理。徽寧兵備道一直很擔心,萬一又碰到一個類似帥嘉謨這種愛較真的人,說不定會再起波瀾。這一次既然有人提議,兵備道索性順水推舟表示,為了徽州府安定團結的大好局面,我們吃點虧,從這筆兵餉銀裡抽出530兩來,把最後的虧空補上吧。

  這筆原本是重複徵收的稅,就這麼巧妙地被洗白了。

  兵備道高風亮節,解決了最後的問題,諸位官員看到了成功的曙光,連忙又經過一輪討論,做了一點微調,使之更加完備:

  減免料價銀的庫存有限,不能支撐逐年抽調,直接併入軍需銀。

  五縣額外負擔的那50兩也算了,省得他們囉唆,直接也併入解池州府兵餉銀。

  於是,在萬曆七年(1579年)的三月,第五版方案出爐了。

  人丁絲絹6145兩,仍由歙縣承擔,但他們負擔的均平銀,則減少2530兩。這筆均平銀怎麼補足呢?由徽州府軍需銀抽出1950兩、金衢道解池州府兵餉銀抽出580兩,合計2530兩,轉入均平銀賬目沖抵。

  這個方案,可以說是集妥協、折中之大成,把負擔壓力分散到歙縣、徽州府、兵備道等諸多方面。這樣一來,歙縣少交了2000多兩銀子,心滿意足;五縣一點負擔不用加,也心滿意足;徽州府和兵備道略吃了點虧,但消弭了一場大亂,杜絕隱患,也合算。

  對朝廷來說,一則上交的稅款並不短少,二則趁機清理冗稅雜役,統一錢糧,對一條鞭法的推行也是好事——這個方案真是把方方面面都照顧到了,難怪執筆者得意地稱其為「共免兩全法」。

  這一次,上上下下俱松了一口氣。兵備道趕緊發佈大字榜,通告六縣新的稅制,並得意揚揚地宣佈:「自萬曆七年為始,明載賦役冊,永為定規。」

  我相信,在張榜公佈的一瞬間,這幾個字轟然化為鬥大的金黃色大字,配著恢宏的音樂,在徽州官場大小官員腦海中旋轉。他們此時一定百感交集,涕淚交加。

  不容易啊,這一場肇始于隆慶四年的大紛爭,前後持續了將近十年,先後五版解決方案,至萬曆七年終於徹底消弭。中間多少波折,多少折騰,總算熬過去了。

  塵埃落定,生活還得繼續。

  讓歙縣人感到高興的是,曠日持久的絲絹紛爭,把各種細節、征派原理都討論得很透徹,官府上下都不太敢做手腳,反而會主動找別的稅目設法再減免一點。這時又趕上了朝廷推行一條鞭法,所以歙縣所承擔的人丁絲絹,不必全以實物交付,直接本色折銀或折色折銀,不必先賣糧食再買絲了,無形中又少了一層負擔。

  據學者考證,萬曆七年之後,歙縣真正實交的人丁絲絹稅,其實只有額定的七成。

  這一切,都是拜那個學霸帥嘉謨所賜。

  而帥嘉謨後來到底怎麼樣了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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