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學達書庫 > 馬伯庸 > 顯微鏡下的大明 | 上頁 下頁 |
| 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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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個「補欠夏稅」年代太過久遠,看起來和「人丁絲絹」全無關係。帥嘉謨憑著天才般的直覺,覺得這兩者之間一定有什麼聯繫,於是拿起筆來,粗粗算了一下。 歙縣補的9700石夏麥,按照隆慶時的官方換算標準,每石折銀3錢,9700石糧食折算成銀子,是2910兩。而每年「人丁絲絹」補交的生絹折成銀子,每匹7錢,所以8780匹折銀6146兩。嗯,兩個數字似乎沒什麼關聯。 【注釋】折率:明初所定的賦稅,本是建立在實物財政的原則之上,政府根據需要的物品來確定徵收的物品種類,百姓根據各地土產的特點繳納不同的物品。但是,各地的出產與政府的需要總有不一致的時候,就需要用其他的物品來代替。或者,在政府實物儲備充足的情況下,改征當時具有一般等價物職能的物品作為財政儲備,這時就需要有一定的換算比例,即折率。明中葉賦稅改革,逐漸以白銀作為衡量標準,折率也就主要是折銀率了,這一比率主要是由稅物要送往的倉庫與用途等因素決定。如據嘉靖《徽州府志》可知,嘉靖年間,徽州府夏麥徵收,征入當地永豐倉每石征銀4.5錢,送往京庫(北京)每石征銀2.5錢,運往南京光祿寺每石征銀6錢。 帥嘉謨到底是個學霸,腦子轉得很快。他很快想到,徽州六縣彼此相鄰,一個縣夏麥歉收,其他五個縣不可能倖免。他再一追查,發現在同一時間,黟、休寧、婺源、祁門、績溪五縣也虧欠夏糧,一共是10,780石,可折銀3234兩。 2910+3234=6144. 這個數字,和「人丁絲絹」只差2兩。 帥嘉謨很快得出了結論:在國初,整個徽州府六縣共虧欠夏糧20,480石,以「夏稅生絲」為名義補之,折8780匹生絹。按說這筆錢是由六縣共同承擔的,不知為何,卻變成了歙縣單獨繳納。 更可怕的是:徽州並不養蠶,歙縣的老百姓必須先把糧食賣成銀子,拿銀子去買生絲,再繳給官府。周轉兩次,負擔更重。 如果從至正二十五年「乙巳改科」開始算起,到隆慶三年,這筆冤枉稅足足交了兩百多年! 歙縣簡直倒霉透了。 帥嘉謨做事很謹慎,他沒有急著去驚動官府,而是在歙縣摸了一圈底。結果他發現,自己並不是最早發覺有問題的,早在嘉靖十四年(1535年),已有兩個歙縣人——程鵬、王相發現這個「人丁絲絹」有問題。 他們沒有在徽州府本地抗議,而是越級呈文給了徽州府的上級——應天巡撫和應天巡按,而且還不止一次! 應天巡撫和應天巡按,這兩個官職的管轄範圍可不只有應天府一個地方,而是涵蓋了除鳳陽、廬州、淮安、揚州四府之外的整個南直隸地區,其中徽州府也受其轄制。 在具體的分工上,應天巡撫協調各府州縣,以賦役為主,也兼管司法、治安;巡按以監察為主,但也插手民政、司法、軍事。勉強用現在做對比的話,一個是省長兼軍區司令,一個是省高級法院院長兼紀委,找他們兩位,算是拜對了衙門。 市里不管,難道省裡還不管嗎? 第一次接呈文的是應天巡撫陳克宅、巡按宋茂熙,兩位很快給了批復,要求徽州府徹查。可是他們很快便升遷轉走,沒人再去追問。接任的巡撫歐陽鐸、巡按游居敬,接到了同樣的呈文,也給了批復,要求徽州府召集六縣合議。結果負責此事的官、吏,都是其他五縣出身,敷衍塞責,推諉拖延。 在來回拖延之中,王相、程鵬先後莫名去世,此事最後不了了之。 查到這裡,帥嘉謨推開賬冊,做了一個決定:他要第三次呈文,為歙縣討一個公平! 到底是正義感和鄉土情結使然,還是想借此炒作自己?史料不全,不好妄自揣測他的動機。 無論如何,他決定冒著觸動利益集團的巨大風險,開始採取行動。 隆慶四年(1570年)的年初,帥嘉謨撰寫了一份呈文,詳細地寫明自己的查考過程,然後提交給了當時的應天府巡按禦史劉世會。 在這篇呈文裡,帥嘉謨玩了一個心眼,在講述緣由時加了這麼一句話:「緣本府遞年奉戶部勘合,坐取人丁絲折生絹八千七百八十匹,原額六縣均輸,府志可證。」 大概意思是,我說的這個問題,在《徽州府志》裡也提到了,這是鐵證。 《徽州府志》是徽州府出面編撰的地方誌,可信度很高。可是,府志裡其實只是含糊地記載了徽州府或歙縣繳納「人丁絲絹」多少多少,根本沒有明確說過「原額六縣均輸」的話,更沒有和國初那筆虧欠的夏麥聯繫到一起。 帥嘉謨偷偷加了這六個字,是想給上官造成一個先入為主的印象,方便行事——殊不知這一處小小的手腳,後來卻成了聚訟的一個關鍵焦點,這個後頭再說。 除了偷改了原文,帥嘉謨還發動了情感攻勢。他動情地說: 「南京承運庫每年收絲絹20,190匹,其中浙江、湖廣這種產絲大區,才繳納8501匹;應天(等)十三府,只要繳2905匹。我們徽州府根本不養蠶,卻要負擔8780匹。當地民眾只能賣了糧食,折成銀子,從浙江等地回購,這兩道手續,讓成本翻倍,苦不堪言。更何況,這筆負擔若是六縣分攤,還能勉強忍受,可現在是歙縣一縣承擔——這一縣之稅,比浙江、湖廣兩司都高,根本不合理啊!」 【注釋】細查帥嘉謨所引用之《大明會典》可知,浙江、湖廣的各布政司、府、州運往南京戶部承運庫的夏稅絲絹數分別為3509匹、4992匹,二者共計8501匹。應天等十三府為:應天府、常州府、鎮江府、太平府、廬州府、安慶府、甯國府、蘇州府、淮安府、松江府、鳳陽府、揚州府與池州府。上述各處所繳為絲綿折絹或農桑絲折絹,唯有徽州府繳納的稅項有些不同,乃是人丁絲折絹,有8779匹,與帥嘉謨所說的8780匹稍有出入。 這是帥嘉謨玩的一個統計學小花招。因為大明稅制不是統收統解,一個地方往往要向數處交稅。 當時浙江、湖廣等地的絲絹稅,不只解往南京承運庫,還有很大一部分會送往太倉銀庫、丙字庫等。從萬曆年間的稅收記錄來看,浙江的絲絹稅總額高達130,000匹,湖廣的總額27,000匹,都遠超歙縣。 帥嘉謨是這麼個邏輯:不談總數,單單拿出南京承運庫做比較,主要為了顯得歙縣格外悲慘。 這個手段的絕妙在於這些數字都是真實的,全經得起查證,只是在統計方式上稍做手腳,立刻顯出卓然效果——歙縣本身的負擔確實沉重不假,但被帥嘉謨這麼一比較,變得簡直慘絕人寰,讀之觸目驚心。 【注釋】大明稅制:帥嘉謨引用《大明會典》所載各司、府送往南京戶部承運庫的絲絹稅額,來哭訴歙縣獨自承擔的徽州府絲絹稅額比浙江、湖廣兩司的總額還多,實在太失公平。他如此計算,隱含著一個前提,即認定南京承運庫記載的稅額,就是各布政司、府所納絲絹稅額的全部。但實際上,這樣的假設完全站不住腳。因著兩京制度,明代的承運庫有南、北之分,帥嘉謨引用數據並未將北京承運庫算入。並且,地方上交中央的絲絹稅並非都送往承運庫,部分折銀可能送至太倉銀庫,部分絲絹可能送至丙字庫。所以,南京承運庫所收納的,僅是絲絹稅額的一部分而已。如下頁圖表所示,若給《萬曆會計錄》所記載的嘉靖、萬曆時期各布政司、府、縣的絲絹稅的總額做個排名,可以發現,徽州府的絲絹稅在全國諸府中名列第九,歙縣則在諸縣中名列第六,都比較靠前,卻也與名列第一的嚴州府、淳安縣有相當大的差距,更不能與浙江、湖廣二司共計167,544匹的總額相比。 這真是只有學霸才能玩出的手段。 除了在史料和統計學上做手腳之外,帥嘉謨還準備了第三張牌:政治牌。 他呈文的第一句話是這麼寫的:「天下之道,貴乎均平,故物有不得其平則鳴。歙縣久偏重賦,民困已極,躬遇仁明在位,備陳情款,懇乞均平。」 【注釋】天下之道,貴乎均平,故物有不得其平則鳴。歙縣久偏重賦,民困已極,躬遇仁明在位,備陳情款,懇乞均平:普天之下,最重要的道理就是均平,故遇見不均不平之事,必須發聲抗議,維護公道!歙縣獨自承擔如此沉重的賦稅重擔這麼多年,百姓已貧困至極,無以為生了。幸蒙上天眷顧,遇見您這樣仁慈、賢明的禦史大老爺,小的有幸向您詳細陳明狀況,懇乞大老爺均平賦役,救歙縣百姓于水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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