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達書庫 > 馬伯庸 > 古董局中局2 | 上頁 下頁
五


  大眼賊忙不迭地點頭:「知道,知道,詐騙罪。咱們國家《刑法》都規定了,我這是以非法佔有為目的,用虛構事實或者隱瞞真相的方法,騙取數額較大的公私財物的行為。」他倒背得挺熟,旁邊負責記錄的小警察撲哧一聲,差點樂出來。

  「詐騙罪?」方震冷笑一聲,「你們父子今天的所作所為,只是詐騙罪?恐怕不對吧?」

  大眼賊賠笑道:「首長您聖明,真的只是詐騙罪。」他身子前傾,眼珠瞪得很大,聲音壓低,好像在說一個天大的秘密給我們聽,「這事我就告訴您幾位啊,我給他們那些貨,都是假的。」

  方震愣了一下,連忙吩咐小警察去把那些贓物取來。等到他們把贓物運過來,我知道用著我的時候到了,從容起身,先把那個玉春壺瓶拿起來端詳。說起來,這次吃現席吃砸了鍋,這個玉壺春瓶要負很大的責任。都是它挑起了出席者的貪欲,這才有了後頭的紛爭。

  其實我對瓷器不是很懂,那是玄字門藥家的專長,可惜藥不然這個不肖子叛變,藥來去世,山中無老虎,也只能讓我這個白字門裡的趕鴨子上架了。我拿著玉壺春瓶翻過來掉過去看了幾遍,突然樂了。這瓶子剛拿出來的時候,現場光線太暗,我只是匆匆拿手電照了一眼,沒細看。現在仔細這麼一瞧,就瞧出問題了。

  方震問我樂什麼,我說大眼賊說的沒錯,這是一件贗品,而且贗得沒法再贗了。說完我指給方震看,這瓶子底兒有個題款,上頭寫著「大明洪熙元年成祖遺制」,一共十個淡青釉色的楷字。

  方震和那個負責記錄的小警察看了看,都看不出個所以然。我索性把瓶子放倒,拿食指一個一個點過那一行字,告訴他們:「這瓶子的破綻,就在這一行字裡。」

  小警察一拍巴掌:「我知道了!洪熙是明仁宗朱高熾的年號,明成祖朱棣的年號是永樂!有矛盾。」

  我搖搖頭:「錯可不在這裡。你看到『遺制』二字了麼?說明這玉壺春瓶是朱棣在位時下旨要的,結果還沒等做好,朱棣就死了。等到這瓶子燒制出來,都已經是洪熙年間了,所以題款上前寫新皇帝年號,後寫成祖遺制,說明這東西雖然是洪熙年出的,但算是先皇生前遺物。錯不在這裡。」

  小警察有點不服氣:「你一不瞧胎足釉色,二不鑒紋飾,光看這一行字,怎麼知道是假的呢?」

  我哈哈一笑:「這錯的地方,就在明成祖三個字上。朱棣的廟號可不叫明成祖,而是叫明太宗。」小警察眼睛瞪圓:「怎麼可能!我中學歷史書裡就寫了明成祖朱棣,可從來沒見過什麼明太宗。」

  我晃了晃指頭:「你有所不知。朱棣死後,定的廟號就是叫明太宗。過了一百多年,到了嘉靖年間,才改為明成祖。所以說,咱們現在講『明成祖朱棣』,一點問題都沒有,可洪熙年間的工匠,提到朱棣只可能叫太宗。嘉靖前的文物,凡見成祖二字的,鐵定是假貨——這是個知識盲點,好多人不知道,一不留神就被忽悠了。」

  大眼賊露出一副恍然大悟的表情,欽佩地鼓了鼓掌,弄得手銬嘩啦嘩啦響:「原來是假在這裡了啊!這位首長真是目光如炬。」

  我和方震對視一眼,覺得這傢伙反應可有點奇怪,似乎他原來也不知道這假貨的破綻在哪兒。

  這些贓物裡就這個玉壺春瓶值錢,它既然是假的,其他幾件連看都不用看了。方震吩咐人把贓物拿走,問大眼賊道:「你一開始就打算坑那些人對吧?」

  「嗯!」大眼賊大大方方點頭承認,一點都不覺得丟人。

  我眉頭一抖,枉我剛才還誇他守規矩,原來也是個騙子。

  但我仔細一琢磨,不得不承認他這一手算盤,打得是相當精明。你想,如果買家把這些贗品當真,他就白賺一筆大錢;如果買家識破其中破綻,那也沒什麼,東西是當著你的面從墳墓裡掏出來的,就算贗品,那也是墓主陪葬的贗品,跟辦席的人可沒關係。吃現席本來就是碰運氣,別說收到假貨了,就是顆粒無收,你也只能當是啞巴虧。萬一失風被警察逮住,也沒關係,大眼賊只需把這東西的破綻一亮,證明是贗品,至少能脫去倒賣文物一條罪名,最多是個詐騙罪。

  看來這傢伙在動手前,把種種可能都考慮到了,進可攻,退可守,難怪一進審訊室一副有恃無恐的表情。

  方震眯起眼睛,陷入思考。旁邊小警察沉不住氣,開口喝道:「你以為你能逃脫法律的制裁嗎?盜掘古墓,也是要判刑的!」

  大眼賊呵呵一笑,狡黠地眨了眨眼睛。我腦子一激靈,立刻反應過來,脫口而出:「莫非……那墓也是假的?」

  大眼賊笑道:「首長聖明。」

  這一下子,審訊室裡的氣氛變得有些古怪起來。方震冷靜地敲了敲桌子:「詳細說說。」

  大眼賊道:「其實這事吧,說起來很簡單。我們爺倆先尋一塊風水寶地,打一個假盜洞下去,大約也就打下去幾米深,什麼墳也碰不到。然後我們把事先準備好的假明器藏到洞底,等到開席時,我兒子假裝入墓,一件一件運出來賣給他們。那些人很迷信,膽子又小,不會親自下去盜洞一看究竟,識破不了。」

  「難怪你堅持不讓張老闆開棺。我還以為你是堅持原則,原來是怕露底!」我回想起之前的細節,不禁又羞又氣。

  大眼賊胸膛一挺,正色道:「不是怕露底,而是我知道這事不對。挖墳掘墓,這可是有悖人倫的大罪過,我雖然讀書少,也絕不會幹那種事。再說,《刑法》第三百二十八條說了,盜掘古文化遺址、古墓葬,並盜竊珍貴文物或者造成珍貴文物嚴重破壞的要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我哪能把腦袋往槍口上撞。」

  「你《刑法》倒背得挺熟。」

  「知法才能犯法。」大眼賊一本正經地回答。

  我身體往椅背上重重一靠,剛才的那點得意情緒全沒了。這個混蛋,可真是太狡猾了。這事從頭到尾就是個騙局,這傢伙看著傻其實精明得很,我若不是警方的臥底,恐怕被他活活玩死自己都不知道。堂堂五脈中人,竟然被一個農村基層的老騙子給糊弄了,這可太丟人了。

  方震大有深意地看了我一眼,讓我更加尷尬。我剛才還當著方震的面為大眼賊做辯護,以為他算是賊中君子,鬧了半天,原來也是個黑吃黑的主兒!

  我坐在那兒,臉上青一陣,白一陣。方震卻無動於衷,繼續面無表情地審訊:「也就是說,所謂『吃現席』,一切都是假的,事先挖好的假盜洞,事先做好的贗品,這就是個局。」

  大眼賊糾正道:「首長,這話得說清楚。那些贗品有的是我們自己做的,但像玉壺春瓶這種玩意,走的是水路,我們自己可做不來。」

  「水路?」方震把視線轉向我,我無精打采地解釋道:「水,是往酒裡摻水的水,意思是假貨。走水路就是說從專門的造假人手裡買贗品,然後拿去騙棒槌。」

  這事在古董行當很常見。古玩界騙子很多,但會自己加工贗品的騙子很少——造假也是門手藝,不是那麼容易的——他們通常都是從專門的渠道低價買回贗品,再去別處騙高價。像鄭各村那個鄭國渠,就專門做青銅器贗品,全國各地的人從那裡進貨,拿回去當真品賣,這就叫走水路。因為賣的人打的是仿古工藝品的旗號,買賣均屬正當,所以警察對這個環節一直無可奈何。

  方震聽明白以後,轉向大眼賊:「誰賣給你的?」

  大眼賊嘬了嘬牙花子,第一次露出為難神色:「首長,這個……是不是就別問了,實在不方便說。」

  小警察一拍桌子:「這裡是警察局!誰跟你討價還價!快說!」

  「這,這是道上的規矩。」

  「你也配談規矩!」小警察氣樂了。方震慢吞吞地敲了一記邊鼓道:「你既然熟悉法律,應該知道有重大立功表現的,還可以獲減刑、緩刑。」

  大眼賊閉上眼睛,似乎在做激烈的思想鬥爭。最終開口道:「既然是幾位首長抓的我,說明咱們有緣,那我就告訴你們,不過我這也是迫於無奈,不是故意想……」

  「別囉唆!快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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