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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五九


  一九八六年的每一個月,各類報紙上總有幾篇值得一位黨支部書記讀給黨內同志們聽聽的文章,也總有必須傳達的中央文件或省委文件或市委文件。倘若這兩件很正經的事都無可做,那麼就只有交流交流社會信息了。集中在律師事務所的信息五花八門,如果她每一次都記錄,便是一本厚厚的「社會大百科全書」。如果還能出版,肯定創全國暢銷書之「最」。

  最初她不習慣在黨的組織生活會議上,尤其是在她自己主持的黨的組織生活會議上聽任這類交流。她總想將話題扭轉到她認為嚴肅而有意義的內容方面,她的幾次努力都以失敗告終。後來她就自覺地放棄這種良好的企圖了。再後來她也就習慣了。

  律師中的黨內同志,誰也不想當黨支部書記。每次改選,都將書記大權拱手相讓。光榮一直責無旁貸地落在她身上,並且絕對沒有一位黨內同志嫉妒她。黨外律師,不論年輕的年老的,卻都在積極要求入黨。而黨內的她的同志們,對於她屢次強調提出的發展新黨員的建議,半點也不來情緒。照她的黨內同志們的看法,律師事務所不是黨員的四十幾名律師中,壓根再無一人有資格申請加入中國共產黨。

  可她卻覺得,某些黨外人士,與她的這幾位黨內同志相比,除了性別高矮胖瘦沒法兒強求一致,其他許多方面並非等而下之,甚至可能更強些。要說服她的黨內同志承認這一點,真真是艱難之極的工作。任何一個人,哪怕一個平時被尊重的人,哪怕也被她的那幾位黨內同志所尊重,一旦被她那幾位黨內同志討論夠不夠入黨條件時,就差不多變成可惡之徒了。

  從一個好人身上指出十條缺點是挺容易的事兒,而有時否定一個人的入黨願望時,只需要兩三條就足以了。每次進行這種「缺席審判」,她都替被「審判」者感到大不公正,替她的那幾位黨內同志感到羞恥。比如一個對個人名利斤斤計較的人,指責別人買國庫券只買夠了工資比例而沒有主動表示多買幾十元是缺乏愛國之心的時候,你能不替前者感到羞恥麼?

  即使那個對個人名利斤斤計較的人是你的同志加兄弟吧!黨內的庸才不允許黨外的優秀人士入黨,而且愈是庸才愈偏執。黨內的能力高強者也不歡迎黨外的優秀人士入黨,而且越是能力高強者,可能愈加表現卑劣。他們有時候倒寧肯對黨外的庸才「網開一面」。這種現象也許不普遍,但留心觀察,隨處可見一二。由教導員而黨支部書記的姚玉慧,一個時期內是那麼替黨感到悲觀、失望、沮喪和難過。

  2

  任何不正常的現象必伴隨著不正常的歷史。律師事務所的歷史已有四年半。最初只三個人,其中之一是夏守剛。另外兩個,一個是他的妻子,一個是他的同學。一九六四年他們畢業于北京政法學院法律系,夏守剛和他的妻子當了中學教員,他的同學當了某工廠的保衛科科長。四年前,當整個社會意識到多年冷落了法律是個多麼大的錯誤時,昔日,政法學院畢業後被發落到各處的理當做律師的人們開始從各個角落被尋找、彙集。一個在司法部門的朋友找到夏守剛,動員他們夫妻歸口當律師。他們欣然接受了這個建議。夫妻倆雙雙很快被從中學調到司法機關。不久,根據司法局的安排,他們就在區裡辦起了第一個律師事務所。三十多年來法律成了專政的代名詞,中國人對法律懷著一種傳統的懼怕心理。律師事務所的牌子掛出後卻沒有誰信任他們、肯聘請他們替自己打官司。人們寧肯將打贏一場什麼官司的賭注下在請客送禮、花錢賄賂、找關係走後門方面。

  後來本市發生了一起事件:市里一領導幹部的公子,逼死了與其結婚不到一年的妻子,法律以家庭內部正常矛盾造成不幸死亡之結論,宣判其無罪。死者沒有了父母,只有一個在燈泡廠當工人的老實而軟弱的姐姐。姐姐替妹妹的屍體換衣時,瞧著妹妹身上被煙頭所燙留下的斑斑傷痕,也只有淚漣漣如雨而已。在場之人,無不義憤。夏守剛夫妻獲知後,主動找上那姐姐的家門,代書狀紙,打抱不平。這位領導幹部先是恫之以勢,繼而誘之以利;夏守剛不為所動。那位公子揚言要給他點「厲害瞧瞧」,深更半夜獵槍轟碎了他家的玻璃。他的妻子走在路上,禍從天降,被一塊不知從何處飛來的半磚擊破了頭,昏暈道旁。夏守剛發誓:「這場官司非打到底,寧肯家破人亡!」他四處奔走,八方呼籲。他憑一腔漢子血破釜沉舟,終於讓他爭得了一次開庭重審。

  他沒白上過政法學院。慷慨陳詞,滔滔雄辯,唇槍舌劍,銳不可當。被告也請了一位老律師。老律師很富有經驗,從容不迫地進行反駁:「俗話道,清官難斷家務事。原告控訴被告有虐待妻子之罪,證據是死者身體被香煙所燙之傷痕。本律師認為,原告的控訴不能成立。起碼證明不夠充分。且其妻已死,亦無旁證,虐妻之罪孰能定論?僅此一點,足見原告之主觀臆斷。」

  那一天的聽眾競達六七百人,有許多人那一天不上班了也要聽個結果。

  夏守剛沉著地站起身,望著聽眾,用平緩沉重的語氣說道:「适才被告律師借用了『清官難斷家務事』這句俗話,本律師也借用一句俗話是——『至親莫過骨肉情』。我提請法庭注意一個事實,即死者有一遺嬰。這是被告及其父母均回避的一個事實。試想:被告父母只有其一個兒子,按照人之常情,得孫輩該是天倫之喜,合家之樂,兩代皆歡的事吧?那孩子該是為父者掌上明珠,為祖父母者寶貝吧?其實不然。他們根本不愛那孩子!他們從感情上心理上排斥那個孩子!

  他們視那個孩子為多餘之物!因為那個孩子是個女孩兒而非男孩兒!那孩子出生近百日了,至今連個名字都還沒有!所謂公婆關懷兒媳,丈夫寵愛妻子,不是事實!事實是:死者崇拜權勢,貪圖虛榮,輕率地嫁給了被告,然而由於門戶之見,她在這個家庭裡,雖豐衣足食,卻受不到尊重。身是新婦,位同婢女!她終日飲她自釀的苦酒。但在別人面前,卻不敢流露一二,唯一能夠相與盡述苦衷的,只有她的姐姐。待她生下那個女孩兒之後,便又多了一條罪狀。公婆白眼相對,怒其生女;丈夫惡語中傷,喜新厭舊,兩拍即合,雙方夾攻,迫其離婚。丈夫更施加虐待,終使其不堪忍受,跳樓身死……」

  六七百聽眾鴉雀無聲。

  夏守剛朝被告側轉身,緩緩抬起一隻手臂,厲指道:「你無疑是有罪的!」又朝被告的父母側轉身,亦厲指道:「你們無疑也是有罪的!」

  偌大法庭,靜如幽谷。但聞一人欷欺成泣,是死者的姐姐。

  隨後那夏守剛面向法官,慷慨陳詞:「想一平民百姓之女,以姿色媚權貴,出入高牆深院,受虐他人不知,實屬世間悲劇,自釀苦酒。尤可歎身為黨的高級幹部者,封建思想根深蒂固,重男輕女悖人之倫常,縱子虐妻逆長輩之德,安知羞恥二字?敗壞我們黨的聲譽!天理昭昭,不予制裁,黨紀何在?國法何在?本律師受託于死者親屬,踏碎法院石階,也要替泉下冤鬼拼得公正二字!……」

  言詞鏗鏘擲地有聲,聽眾無不為之動容。

  他沉默片刻,又望著被告律師道:「老前輩,您以豐富之經驗而壓學生之義膽,為真罪人開脫,加莫須有之穢名于死者,學生以為大謬不然。身為律師,視勝負為尋常,但良心應在胸膛!」

  之後,夏守剛根據從死者親屬、同事處瞭解的情況,向法庭提供了被告摧殘其妻及其父母縱子虐妻的事實和人證物證,遂使案情清晰起來。經過幾次庭訊,終於為原告贏得勝訴。

  夏守剛從此為自己樹立了口碑,被萬千市民所傳頌。

  不久,他和他的妻子,又勝訴了另一起牽涉廣泛的重大經濟案。

  「律師事務所」的招牌於是為人矚目。美國人喜愛「超人」。創造出男「超人」,繼而又創造出女「超人」,滿足他們的男人和女人們的「超人」欲。英國人喜愛「福爾摩斯」。「福爾摩斯」被他們的崇尚紳士派頭的老一輩們忘掉了,他們的新一輩便創造出「oo七」。

  讓他在全世界各地神出鬼沒,一邊與各種膚色的女人大大方方地尋歡作樂,一邊瀟瀟灑灑地屢建奇功。法國的男人和女人幾乎個頂個兒地喜愛「愛情」,生活中沒有羅曼蒂克對於他們就像沒有鹽一樣。中國人卻喜愛「包公」,喜愛了好幾代,喜愛了好幾輩子。沒有了「包公」對於中國人來說正如西方人沒有了上帝,是非常絕望的事。所以那個夏守剛被A市的萬千市民尊為「包公」就不足為怪了。從前信任黨支部書記,如今信任「包公」式的人。不在黨的「包公」式的人物則更被信任,這是中國的老百姓的心理嬗變。

  夏守剛為律師事務所贏得了聲譽,他本人被幾家企業聘為常年律師。他潛心律師業務,有雄才大展之勢。而律師事務所的人員也由當初的三個人擴大到三十幾個人了。其中,不乏有志之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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