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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四


  於是他扳著指頭如數家珍般地講起來——杜十娘的故事,現實已多次複製了;胭脂的故事,現實中也層出不窮;現實版的《貴婦還鄉》《敗壞了赫德登堡的人》《白癡》《卡拉馬佐夫兄弟》《推銷員之死》《酒店》《死魂靈》《娜娜》《包法利夫人》,現實故事與原著幾乎如出一轍……

  想不到他這位搞攝影的比我讀的「閒書」還多,我又一次對他刮目相看。

  他說他曾有過一個忘年交,是國企幹部,他父親生前的老友,對他以世侄相待,已退休了。去年某日,他照例去探望,談笑甚歡。他離開對方家才幾分鐘,剛走到樓下,對方忽然從六樓窗口跳下,當場摔死在他眼前。再巧一點兒,就砸他身上了。為什麼呢?只不過接了一次電話,單位領導要到他家探望他。其實只不過是例行公事,禮節性拜訪。與往次不同的是,從外單位調去的紀委書記出於對他的敬意,也將光臨。他的自殺當然引起了種種猜疑,上級部門的一位領導卻把事壓下了,說人都死了,死者為大,不要亂猜疑、亂議論了。可是不久,那位領導的夫人向紀委揭發他有「小三」,由「小三」問題調查出了腐敗案。聯想到他包庇過死者,舊事重提,結果死者也原形畢露,涉貪金額數目還比較大……

  翔說由於與對方的關係,那一時期自己也受到了組織調查,搞得灰頭土臉的。

  他說他家那小區曾住過一位老會計,人緣甚好,但一著急就會口吃,所以平時沉默寡言。不料呢,一日死於非命,被車撞死了。不久,人們聽說,肇事司機被抓到了,招供了,竟是受雇為之,唆使者是一家公司的總經理。法院開庭公審那天,不少與死者有感情的人都去旁聽,他也去了。使人們大為意外的是——唆使者居然說自己心生惡念是由於多次受到訛詐。怎麼回事呢?原來公司長期有小金庫,而且只有總經理和老會計二人知道。老會計即將退休,總經理給了他十萬元,明擺著是封口費。老會計一急,結巴了,除了「我不能要」四個字,再說不成一句完整的話。總經理以為他嫌少,又加了十萬。老會計更急了,乾脆轉身就走。總經理糾結了——一千來萬呢,平分吧,捨不得;不平分吧,他張揚出去怎麼辦?過了幾天,又將一小套舊房子的鑰匙給了他。老會計根本不接,背著雙手,臉紅脖子粗地直說:「侮辱我,侮辱我……」

  控辯雙方的律師當庭據理力爭。辯方律師強調——事出有因,當事人受到訛詐的過程符合邏輯,顯然成立!控方律師則指出——老會計口吃人人皆知,雖然並沒明確說出不是嫌少的話語,但其行為足以證明他是位「拒腐蝕,永不沾」的正人君子。

  法官當庭沒宣判。

  二審開庭時,老會計的女兒提供了父親的遺書,是在整理遺物時發現的。遺書的內容證明,老會計一而再,再而三地拒絕,不是因為少,而是在乎清名。

  辯方律師卻不買賬,認為不能排除偽造遺書的可能……

  我忍不住問:「後來呢?」

  翔說:「經科學鑒定,遺書無疑。可是你想啊,一位好人,即將退休了,該享受享受清閒的晚年了,卻不但死於非命,而且死後還名譽受辱,這是多麼值得同情又多麼可憎的現象!大千世界,茫茫人海,還有些事,叫人同情也不是,憎恨也不是,卻又明明是悲劇……」

  他說一次他在外地,住朋友家,早上散步時,見一個男子從垃圾桶旁拎走了一個丟棄的瓷洗臉盆,不知誰家改造衛生間淘汰的。他走了一圈,見那人將瓷盆砸碎,取下了銅的水漏。就在那時,環衛人員來了,斥責那人不該為了貪那點兒小便宜給清掃垃圾製造麻煩。那人口出不遜,二人言來語去,罵了起來,終至於打了起來,環衛工吃了虧。一小時後,環衛工半大不小的兒子來了,堵住了那人,要求賠禮道歉,那人仍極蠻橫,結果被一刀捅死了……

  「我雖然沒在事發現場,但事後看到了地上的血跡。那點兒銅才值多少錢?……」

  「別說了!」我大叫起來。

  「鎮定。聽我說完。為什麼對你講這些?是要使你明白,在十幾億人中,什麼現象都幾乎是世界級現象。二百多年前,清朝初期,全世界不過才十六億多人口。中國又處在改革開放的轉型期,公私混雜,權錢交織,令人憤懣之事肯定層出不窮,且抓且現,且治且泛,若以太理想主義的眼光看時代,看社會,看人世間,那善良的人只有整天唉聲歎氣、愁眉不展、徒喚奈何糾結不已了。但我卻是樂觀的,我同時看到了時代在進步、社會在發展、民生狀況在改變。「中國號」列車,在滾滾紅塵和欲望橫流中拖泥帶水,更是摧枯拉朽地向前向前!所以親愛的,忘掉你在李娟的家鄉看到的聽到的事吧,在朋友肩負人生重擔之時,我們只能盡力幫助;如果以自己的壞情緒影響朋友,似乎是悲朋友之所悲,其實往重了說是不幫忙反添亂的……」

  翔最後幾句話,對我起到了棒喝的作用。

  然而李娟有時是拒絕我們的好意的。

  徐主任來了一次,向娟轉告,鄭宜然對她特有好感,希望將二人的關係進行下去。

  娟卻說:「做朋友可以,別的關係就免了吧。」

  徐主任不解,打破砂鍋地問為什麼。

  娟只得交代自己的顧慮——她說初四那天通過交談,她瞭解到鄭宜然是「老疙瘩」,有二姐一兄,職業都不錯,分擔起了贍養父母的義務。所以,他已經習慣了不操心,進而認為凡是給他的生活找麻煩的人,都是「討厭之人」。

  「我和他太不一樣了,我背後一堆必將不斷給我找麻煩的人,而且我還沒法做到六親不認,不能視他們為討厭之人,必須在力所能及的情況下經常幫助他們。總不能把這類事都看成國家的責任,與自己毫不相干吧?我倆要是做了夫妻,還不整天為這些吵架呀?」

  聽了娟的鄭重表白,我們面面相覷,默然無語。

  兩天后徐主任又來了,說鄭宜然再三表示,婚後一定會做好丈夫,事事順從妻子。

  娟說:「徐主任,你忘告訴他我是只有一個腎的人了吧?」

  徐主任愣了愣,訕笑道:「告訴他那些幹什麼呢!」

  娟說:「要告訴,一定要告訴。」

  徐主任又愣了愣,岔開話題說:「人家還表示,你弟可以到他那兒去,他給你弟開一份工資。多好的事啊。」

  娟說:「先告訴他我是只有一個腎的女人,其他事兒再議。」

  徐主任失望而去。

  翔說:「他那人,做什麼事都希望成功,肯定太有失敗感了。不過呢,我認為娟是對的。」

  我懟了他一句:「怎麼對?」

  娟看出我並不理解她,苦笑著對我說:「婉之,我知道你對我的個人問題特別上心,但我那事兒如果不預先告訴人家,婚後再告訴不等於欺騙了嗎?」

  我說:「我當然不是主張欺騙他,但我相信感情的作用,成了夫妻,感情深了,什麼事兒也就都不是個事兒了。」

  娟說:「一個男人,婚前保證婚後事事順從妻子,這樣的男人,我覺得也不太靠譜啊。我要的並不是那種丈夫嘛。」

  翔拍了我的肩一下,給我找臺階地說:「我認為娟有自知之明,也有知人之智,她的事由她自己決定。咱倆都省省心吧。」

  那事以後也就再沒了下文。

  張家貴也為娟的事與我通了次話,表示他那兒也可以為娟的弟弟解決工作。

  我如實轉告了娟,認為這是可以考慮的。

  娟說:「替我謝謝他,但不考慮了。我弟畢竟腿腳有毛病,就別給朋友添麻煩了吧。」她決定將弟弟留在身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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