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學達書庫 > 梁曉聲 > 我和我的命 | 上頁 下頁 |
| 一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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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媽媽說:「別哭啊!看,你一哭護士又進來了。快,再親媽媽一下……」 我就吻她的手,實際上是在用媽媽的手堵我的哭聲。 那名護士也是護校畢業的,估計她從沒想過有一天她面對的病人會是歷屆學生都尊敬的校長。 護士她望著我的目光有請求的意味。 我在媽媽額上又吻了一下,戀戀不捨地離開了。 那年江橋已經建成,公路已經開通,爸爸在市里還有會,直接從醫院去會場了。 我獨自回到玉縣的家,站在除了我再無別人的院子裡,第一次感受到了「惴惴不安」是什麼滋味。 然而我並沒想到媽媽真的會離開我。或者說,我的頭腦極度排斥這種想法。 我趴在床上,片刻就睡過去了。 我實在太累了。 那天半夜,我的「校長媽媽」離開了我……三日之內,我的狀況確可用「痛不欲生」來形容。人世間最愛我的兩位女性先後離我而去,一去永不返回,這使我覺得自己像一隻無所依傍的孤雁,對大地和湖沼缺乏信任,喪失了起碼的安全感;對廣闊的天空更是充滿疑慮。「校長媽媽」和于姥姥之于我,不僅僅是呵護我長大的兩代親人,還是足以保佑我命運順遂的吉祥神。有她們在,不論我的人生遇到怎樣的挫折,都不至於驚慌失措,僅僅是品味沮喪而已,安全感卻是不受影響的。失去一位,我已覺自己的親情殿堂斷了永難修復的一柱;現在兩位都失去了,我的親情殿堂垮塌了。在別人眼中,我當然已經長大了,我爸就是以這樣的眼光來看我的。但我自己知道,我的心理年齡仍處在習慣了受寵的少女時期。至於我爸,他固然也是愛我的,我卻總覺得他的愛有別于「校長媽媽」和于姥姥對我那種細到微處的愛。用他的話說,那三天裡,我因悲傷過度,像「活死人」。 他說得沒錯,我一下子跌入了空前的彷徨無助之境。我所參與的主要的事是媽媽的喪禮。那自然是隆重的,但我卻完全記不清是怎樣的過程了,連悼詞也沒聽進去。過後我爸告訴我,悼詞對我媽的評價「甚高」。 第四天晚上,我爸在書房批閱文件時,我走了進去,終於可以心如止水地坐在他對面了。 我當時奇怪他竟能那麼平靜地進入了工作狀態。 我向他要媽媽留給我的信。我當然沒忘那件事。 他裝糊塗,問什麼信啊? 在我的堅持下,他只得承認是有那麼一封信,但卻忘記放在哪兒了,推說幾時想起來了、找到了再給我。 我看出那是他的藉口,直言我的不信。 他惱火了,拍了桌子,還想摔東西。已將杯子舉起,卻沒真摔在地上。 「我是你父親!你是我女兒!你失去了媽媽,我失去了妻子,咱倆的悲痛程度是一樣的!為什麼你不可以理解我一下,為一封信偏偏在這時候坐我對面煩我?!」 他異常激動,臉色都變青了,揮動著的手差點兒落在我頭上。 我朝後仰著頭,瞪著他態度堅定地一動不動。 我們父女之間第一次發生那麼一種情況,當時我的感受是「驚心動魄」。 但他越是那麼情緒化,越是適得其反,越使我急於看到信。 最終他妥協了,開了辦公桌抽屜的鎖,取出信來放在桌角。 「就在這兒看!」他一說完就抓起煙盒到外邊去了。 我媽的信大致內容是——關於我不是她親生女兒這一點,始終是她心中的糾結。但是她認為,如果自己將這一真相帶到另一個世界去是不對的。我是神仙頂人家的女兒,而且我已見過我的生父,就是那位因救我受了傷的「伯伯」。如果我想知道我為什麼成了方婉之,最好去問我的生父生母。當然我也可以不問,不受真相的負面影響;不改姓名,繼續以玉縣的家為家,與我的養父繼續生活。 「婉之,你一定要確信,你的子思爸爸和我一樣,我們對你都是百分之百視同己出的啊!我不在了,他對你的愛只會比以前更深,而不會有絲毫相反的變化。你怎樣決定你與神仙頂的親人們、和子思爸爸、和玉縣這個家的關係,有自己做主的絕對權利。而且你校長媽媽認為,你怎麼決定都與道德無關,那真相畢竟已成歷史,人的現實生活不應受身世真相的困擾。生父生母也罷,養父養母也罷,都是緣分。緣分的意思就是,或長或短,或續或終,都可順心性之自然,其他的都不必在意……」 在我印象中,「校長媽媽」是一個理性遠多於感性的人。我從那封信的字裡行間,看出了她當時向養父口述時是多麼地冷靜坦然泰然,大約冷靜得如同在向下級同志口述領導者的「指示」。 而這一點使我的身世真相加倍地刺激了我——我徹底崩潰了。 後來養父說,他在外邊聽到了我的一聲哀號,像動物的瀕死叫聲。 他進屋時,我昏倒在地。 那一夜我昏睡在養父母床上,養父徹底未眠,守坐床邊直至天明。 他還有一大堆工作必須及時做好,我不應成為他的「拖累」。 在我的強烈要求下,他親自開了六七個小時的車,下午一兩點多將我送回了學校。 我最急於見到的是我男朋友。 我在他宿舍門外堵住了他,他正要去上課。 我已顧不上管他上課不上課了,差不多是將他扯到了我倆往日幽會的地方。那兒有回廊、涼亭和水塘。斯時水塘荷花盛開,賞心悅目,令人心曠神怡。回廊兩側的葡萄藤上,一串串葡萄已由青變紫。而涼亭的四柱上喇叭花散紫翻紅,開得尤其熱鬧,如花亭。在涼亭裡,我坐著,他站著,從我手中接過了那封信。 我的「校長媽媽」認為她如果將我的身世真相帶到另一個世界是不對的;而我直接認為自己如果不及時將那真相告知那愛我的男生是不道德的。 「及時」在我這兒就是刻不容緩。 有什麼「緩」的必要呢? 我認為沒有。 與其由自己欲說還休地相告,莫如讓他看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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