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達書庫 > 梁曉聲 > 我和我的命 | 上頁 下頁
一五


  臨江市要在鏡江上建一座大橋,橋的對面端要修公路,直通市里。那麼一來,玉縣和臨江市之間就可有公交車暢行無阻了,不但縮短了距離,對玉縣的發展也有極大的助力。這是省裡的一個工程項目,由臨江市具體落實,而臨江市任命我爸爸為總負責人。

  我每天都可以見到我爸爸了,我們父女之間的親愛關係與日俱增,以至於我媽媽曾開玩笑地說:「我嫉妒了啊。」

  爸爸常背著媽媽給我錢,還說:「別告訴你媽,你媽反對我也給你零花錢。」

  而我則高興地說:「遵命。」有時還會親他一下。

  錢真是好東西啊!

  即使是親生父女(那時我當然不會對這一關係有絲毫懷疑),父親經常給女兒錢花,也會使女兒更愛他的。

  我的中學時代不差錢,也沒缺過任何東西。換一種說法就是,沒見過大世面的小縣城裡的中學女生,我所希望擁有的只要不是超現實、超時代的東西,大抵可以得到。何況,我也沒有多麼強的擁有欲。往往我連想都沒想過的東西,我的叔叔、阿姨也就是爸爸媽媽的下屬、同事、朋友也會當作禮物送給我,比如日本進口的遊戲機、韓國的化妝品和從香港帶回來的高級電子錶——老實說,我並不喜歡那些東西。

  由於爸爸住到家裡了,家裡的賓客日漸多了,多到我後來根本記不清他們誰是誰,只得免去姓氏,一律以叔叔、阿姨相稱。我只能通過爸媽與他們的親密程度來猜測,誰是爸媽的同事, 誰是朋友,誰只不過僅僅是一般下屬。再後來,我覺得這種判斷接近無聊,也就不猜測。

  家裡收到的東西也漸多——有些是初次登門的人認為必須表示一下的那點兒「意思」;有些是年節相送的禮物;有些是爸媽和我的生日賀禮。總之,誰想送東西給別人,不愁找不到說辭,估計派專人來阻擋都難以擋住。而他們送的那股子真誠勁兒,常令爸媽不忍硬拒。更多的東西是煙酒茶,客人一走,爸媽就得商議再轉送給誰。爸爸曾對外宣佈戒煙了,而那也只不過使送煙的人少了。跑步機、健身器、按摩椅讓媽媽派人搬到護校去提供給師生們用了;空調、風扇由爸爸派人拉到工地指揮部去了。

  當年也沒「八項規定」,只要不收錢,收什麼似乎都不算「腐敗」。在地方,腐敗不腐敗,是否屬於正常「人情往來」也是一條線。

  我見過媽媽面對一套看上去特高檔的絲綢被褥和枕頭發愁過,送的人的說辭是「該換季了」。

  媽媽無奈地說:「這可怎麼辦?叫我如何是好呢?」

  來不及轉送或不宜轉送的東西,有些年節日子裡,幾乎將我家小倉房堆滿了。

  貴州是水果種類較多的省份。一年四季,時令水果總是不斷上市,我對水果饜足到一見胃裡就返酸水的程度。成年後,我因而常常想到張家貴——就是那個為了使他和我大姐的兒女從小不必因看到水果而流口水,最終卻鋃鐺入獄沒做成我大姐夫的男人。

  因而也多次想到「宿命」二字。

  難道那是張家貴和我大姐的「宿命」?

  校長媽媽曾對我講過,她認為人有三命——一是父母給的,這決定了人出生在什麼樣的家庭和基因怎樣,曰天命;二是由自己在生活中的經歷所決定的,曰實命。生命生命,也指人在生活中所恪守的是非觀,是生活與命的關係的組合詞;三是文化給的,曰自修命。

  她說:「文化」二字也是「以文化人」的組合詞,不僅僅是指知識的有無或多少。「近朱者赤,近墨者黑」,「物以類聚,人以群分」,也是指人與人的關係,同時是人與文化的間接關係。某些人雖有知識,但文化上可能是糟糕的人。某些人文憑不高,卻值得我們尊敬,引為良友。因為文化也在生活中,他們是善於從生活中吸收有益的做人營養的人,他們的實命使他們具有了某些做人的良好品質。良好品質體現在普通人身上,往往顯得尤其可貴。不但是人的幸事,也是一國之幸……

  不知為什麼,那日校長媽媽有點「三娘教子」,欲罷不能,仿佛要將自己關於人何以為人,何以為好人的思考,一股腦兒都灌輸給我。

  我問她「宿命」是不是專指「天命」?

  她立刻敏感起來,問我怎麼知道了「宿命」一詞?

  我說我都是中學生了,讀過的課外書不少了,知道也不足為怪呀。

  她想了想,說我可以那麼理解。

  又想了想,接著說:「天命雖然是父母給的,但為此比爸比媽絕對是討厭的社會現象,好文化是阻止這種現象蔓延的文化,反之,推波助瀾是很垃圾的文化。因為自己的『天命』優越而沾沾自喜,招搖人前的人不過是鑲金邊的人渣。同樣,因為『天命』不濟而自哀自憐自暴自棄的人,是沒搞明白何為生命之人。女兒,你要記住,真正可敬的人,是由實命和自修命所證明了的人!」

  她說完,目不轉睛地注視我,似乎要看出我對她的話明白了多少。

  我小聲問:「如果我註定了一生平凡,那可怎麼辦?」

  她說:「那一點兒都不可怕,那就更要做一個好人。」

  我想了想,忍不住又問:「都平凡了,做好人豈不是太難了?」

  她沉默良久,思忖著說:「不平凡的人,往往萬分甚至百萬千萬分之一二而已。平凡的好人,那也是百分之幾的人啊。如果我女兒將來能成為百分之幾的人,媽媽和爸爸就特別欣慰了。」

  我對校長媽媽那日對我的教誨有點不明所以,因而印象也十分深刻。

  我的初中時代不知不覺就優哉遊哉幸福洋溢地過去了。

  接著,我在臨江市的重點中學開始了我住校的高中生活。

  到臨江去讀高中,而不是繼續在玉縣的「老重點」升高中是我爸爸的主張。他認為我已經到了必須拓展成長視野,多接觸新時代、新事物的年齡,仍滯留在玉縣,對我的成長歷練及將來的人生定會產生負面影響。

  我媽媽完全同意他的看法。

  而我也恰有此念。玉縣雖也不錯,而且正在變得現代起來,但畢竟是小小縣城。它已再無吸引我的地方了,更無使我眷戀之處了。

  爸爸媽媽的主張正中我下懷。

  於是情況成了這樣——每週回玉縣探家的不再是爸爸,而是我這個住校的女兒了。大橋尚未落成,公路尚未開通,每週乘江輪往返一次,也是件累事。

  我便向爸爸媽媽請求兩星期回家一次,爸爸媽媽體恤地同意了。

  實際上兩星期一次我也沒做到,一個月才回一次家的時候也不少。

  爸爸媽媽從無怨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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